“董事会”指该区的治理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区定义
Section § 26505
本节将“改善”定义为与处理地震等地质灾害相关的任何活动。它包括购买房产、建造或修复结构,以及编制关于地震断裂带的报告。它还涵盖了财务方面,例如发行和管理债券以资助这些活动。
“改善”是指预防、减轻、消除或控制地质灾害所必需的或附带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05(a) 财产或其中任何权益的取得。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05(b) 建设。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05(c) 任何改善措施的维护、修理或运营。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05(d) 根据第2623条要求,针对一个或多个地震断裂带内的多个项目编制地质报告。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05(e) 为资助(a)、(b)、(c)和(d)项中规定的改善措施的费用而发行的债券、票据或公司债的发行和管理。
地质灾害预防 减轻 地震断裂带
Section § 26509
本法律条款将“控制计划”定义为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必须由一名认证工程地质学家或一家工程地质公司编制。报告应识别地质灾害,说明其位置和受影响区域,并概述预防、减轻或管理该灾害的策略。
“控制计划”是指由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7822条获得认证的工程地质学家或一家工程地质公司编制的报告,该报告详细描述了地质灾害、其位置以及受其影响的区域,并包含一项用于预防、减轻、消除或控制该灾害的计划。
控制计划 工程地质学家 地质灾害
Section § 26510
在公共资源法背景下,“条”这个术语通常指《公共资源法典》中的一个部分,除非另有说明。
“条”,除非另有修改,系指《公共资源法典》中的一个条文。
公共资源法典 条文定义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