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82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与海岸开发相关的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民事处罚。如果他们进行的开发活动违反了规定或与之前的许可证相悖,法院可以施加这些处罚。根据违反行为的性质,罚款金额从 $500 到 $30,000 不等。如果他们明知故犯,罚款可能高达每天 $1,000 到 $15,000,直到问题解决。

罚款金额可能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违规的严重程度、是否可以纠正、对环境的影响、国家为此付出的成本,以及违规者是否已尝试自行解决问题或是否有过类似违规记录。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a) 任何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的人,均可根据本分部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a)(1) 对于任何从事或实施违反本分部规定,或与委员会、执行经认证的当地海岸计划的地方政府,或执行经认证的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管理机构先前颁发的任何海岸开发许可证不符的开发活动的人,高级法院可根据本条规定对其处以民事责任,金额不得超过三十千美元 ($30,000),且不得低于五百美元 ($500)。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a)(2) 对于本分部除第 (1) 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违反行为,可处以民事责任,金额不得超过三十千美元 ($30,000)。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b) 任何从事或实施违反本分部规定,或与委员会、执行经认证的当地海岸计划的地方政府,或执行经认证的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管理机构先前颁发的任何海岸开发许可证不符的开发活动的人,如果该人故意且明知地从事或实施违反本分部规定或与任何先前颁发的海岸开发许可证不符的开发活动,除任何其他处罚外,还可根据本分部承担民事责任。高级法院可根据本条规定,对本分部规定的此类违反行为处以民事责任,金额为每天不低于一千美元 ($1,000),且不超过一万五千美元 ($15,000),直至违反行为持续的每一天。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c) 在确定民事责任金额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c)(1) 违反行为的性质、情况、程度和严重性。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c)(2) 违反行为是否可以通过恢复或其他补救措施纠正。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c)(3) 受违反行为影响的资源的敏感性。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c)(4) 国家提起诉讼的成本。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0(c)(5) 对于违反者,已采取的任何自愿恢复或补救措施、任何先前的违反历史、过错程度、因违反行为产生或预期产生的经济利润(如有),以及司法可能要求的其他事项。

Section § 3082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违反与环境法规相关的公共通行法律的处罚。如果有人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可能面临长达五年的每日罚款。罚款由委员会在公开听证会上投票决定。罚款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且个人不会因同一错误被罚款两次。如果罚款未支付,可在财产上设定留置权。

然而,迅速纠正的小型违规行为可能避免罚款,特别是如果在30天内纠正且无需额外许可。根据本规定,政府机构不被视为“个人”。收取的罚款和处罚将存入一个专门用于补救目的的基金。

该法律旨在确保不会造成重大损害的轻微错误不会导致重大处罚。一份详细说明2015年至2018年违规和处罚情况的报告,要求在2019年1月前提交立法机关审查。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a) 除根据本分部施加的任何其他处罚外,违反本分部公共通行规定的个人,包括土地所有者,须承担行政民事罚款,该罚款可由委员会施加,金额不得超过根据第30820条 (b) 款授权的每次违规最高罚款金额的75%。行政民事罚款可按违规持续的每一天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b) 根据 (a) 款施加的所有罚款,须经出席委员多数票通过,在依法通知的公开听证会上施加,并符合第30810、30811或30812条的规定。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c) 在确定民事责任金额时,委员会应考虑第30820条 (c) 款中列出的因素。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d)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或不行为而同时承担根据本条施加的金钱民事责任和由高等法院施加的金钱民事责任。如果根据本条被评估罚款的人未能支付行政罚款,或未能遵守委员会就罚款行动发出的恢复原状令或停止和终止令,或在法庭上对委员会的任何此类行动提出质疑,委员会可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司法程序以强制执行这些要求,且法院可根据本章规定给予任何救济。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e) 如果个人未能支付委员会根据本条施加的罚款,委员会可在财产上登记一项留置权,金额为委员会评估的罚款金额。该留置权应具有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作用和优先权。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f) 制定本条时,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确保本分部中仅造成微小损害的无意轻微违规行为,如果违规者已迅速采取行动纠正违规行为,则不会导致施加行政罚款。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g) 就本条而言,“个人”不包括地方政府、特别区或其机构在行使立法或裁决职能时。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h) 如果财产所有者在收到委员会关于违规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按照本分部纠正了违规行为,并且如果被指控的违规者无需进行需要本分部许可的额外开发即可纠正违规行为,则根据 (a) 款的行政罚款不予评估。这一30天的纠正行动时限不适用于财产所有者之前发生的违反许可条件的行为。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i) 委员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9795条,在2019年1月15日之前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i)(1)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每年向委员会报告的新违规数量。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i)(2)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解决的违规数量。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i)(3)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根据本条施加的行政罚款数量、罚款金额以及违规行为的描述。
(j)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j) 根据本条获得的收入应存入海岸保护基金的违规补救账户,并根据第30823条支出。

Section § 30821.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对违反环境法(公共通道法除外)的个人(州机构和地方政府除外)处以民事罚款。这包括破坏考古遗址、湿地和敏感栖息地,罚款最高可达另一节规定最高金额的 75%。罚款可按日计算,最长不超过五年,但如果违规者在收到通知后 60 天内纠正了问题且无需新许可证,则不予处罚。

罚款需要在公开听证会上经多数票通过,且不适用于轻微、迅速纠正的违规行为。如果罚款未支付,委员会可以在违规者的财产上设定留置权。每年会向州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关于违规行为和罚款的报告。这些罚款的收入将拨入一个专门基金。允许对委员会的行动进行司法审查,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海岸计划执行建筑法规违规行为。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a) 除根据本分部施加的任何其他处罚外,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公共通道除外)的个人,包括土地所有者,包括但不限于对考古和湿地资源的损害以及对环境敏感栖息地的损害,应受到委员会可施加的行政民事罚款,每项违规行为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根据第 30820 节 (b) 款授权的最高罚款金额的 75%。行政民事罚款可按违规行为持续的每日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b) 根据 (a) 款施加的所有罚款,应由出席的委员在经正式通知的公开听证会上以多数票决定施加,并符合第 30810、30811 或 30812 节的要求。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c) 在确定民事责任金额时,委员会应考虑第 30820 节 (c) 款中列出的因素。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d)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或不作为而同时受到根据本节施加的货币民事责任和由高等法院施加的货币民事责任。如果根据本节被处以罚款的人未能支付行政罚款,未能遵守委员会就罚款行动发出的恢复原状令或停止令,或在法院对委员会的任何此类行动提出质疑,委员会可以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司法程序以强制执行这些要求,并且法院可以根据本章规定给予任何救济。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e) 如果一个人未能支付委员会根据本节施加的罚款,委员会可以在财产上记录一项留置权,金额为委员会评估的罚款金额。该留置权应具有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作用和优先权。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f) 颁布本节时,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确保本分部中仅造成微小损害的无意、轻微违规行为,如果违规者已迅速采取行动纠正违规行为,则不会导致施加行政罚款。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g) 就本节而言,“个人”不包括州机构、地方政府、特别区或其机构在行使立法或裁决职能时。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h) 如果财产所有者在收到委员会关于违规行为的书面通知后 60 天内,按照本分部的规定纠正了违规行为,并且如果被指控的违规者可以在不进行需要本分部许可的额外开发的情况下纠正违规行为,则不应评估根据 (a) 款的行政罚款。纠正行动的 60 天期限不适用于财产所有者之前发生的违反许可条件的行为。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i) 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在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首次公开听证会上,以及此后每年在该年度的首次听证会上,编写并向全体委员会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与本节实施相关的所有以下内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i)(1) 上一年报告的、经调查和确定的新违规行为的数量和类型。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i)(2) 上一年已解决的违规行为数量,包括对那些未施加行政民事罚款而解决的违规行为的描述。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i)(3) 根据本节施加的行政罚款数量、罚款的美元金额,以及导致上一年施加罚款的违规行为的描述。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i)(4) 上一年已解决的违规行为从首次通知到解决的天数。
(j)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j) 委员会工作人员应每年向立法机关两院的相关政策和预算委员会提供 (i) 款所述的书面报告。
(k)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k) 根据本节获得的收入应存入海岸保护基金的违规补救账户,并根据第 30823 节支出。
(l)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l) 委员会应为拥有经认证的当地海岸计划的地方政府提供机会,按照该当地海岸计划执行其建筑法规的违规行为。
(m)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3(m) 对委员会根据本节采取的行动的司法审查应根据第 1 条(从第 30800 节开始)进行。

Section § 3082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或政府机构违反停止和禁止令或恢复令,他们可能每天被处以最高 6,000 美元的罚款,直到违规行为停止。罚款金额应与造成的损害相符。此外,地方机构在县级宣布的紧急状态下进行的某些活动不受这些命令的约束。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6(a) 任何人或政府机构,如果故意或过失违反由执行董事或委员会发布、重新发布或修订的任何停止和禁止令,或由委员会、正在执行经认证的当地海岸计划的地方政府,或正在执行经认证的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管理机构发布、重新发布或修订的任何恢复令,可能承担民事责任,金额不超过六千美元 ($6,000),以违规行为持续的每一天计算。任何实际施加的罚款应与因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害合理相称。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821.6(b) 第 30809 条、第 30810 条以及本条的 (a) 款不授权针对地方政府机构根据活动正在或可能进行的县的监事会发布的紧急状态声明而进行的任何活动,发布或执行任何停止和禁止令。

Section § 308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对明知故犯地违反特定法规的人,寻求额外的金钱赔偿,即惩罚性赔偿。这些赔偿超出了其他条款可能已经涵盖的范围,旨在阻止未来的违规行为。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何种金额能有效阻止进一步的不法行为来决定。

凡任何人故意且明知地违反本部任何规定或依据本部发布的任何命令,除第30803条或第30805条规定外,委员会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惩罚性赔偿,并可以获得裁决,其金额由法院酌情决定。在行使其酌情权时,法院应考虑阻止进一步违规所需的责任金额。

Section § 308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根据本条收取的任何款项必须用于支持本部的目标,但前提是立法机关已决定如何分配这些款项。在该决定作出之前,这些款项将存放在一个名为“海岸保护基金违规补救账户”的专门账户中。

Section § 30824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成员明知故犯地违反了第 30324 条规定的某项规则,除了任何其他处罚之外,他们可能被处以最高 $7,500 的罚款。此外,如果因此发生诉讼,胜诉方还可能获得律师费和诉讼费的补偿。

除任何其他适用处罚外,任何明知故犯地违反第 30324 条规定的委员会成员,应处以不超过七千五百美元 ($7,500) 的民事罚款。尽管有任何相反法律规定,法院可判给胜诉方律师费和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