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每个人都能进入并享受加州的娱乐区域,同时平衡了公共安全需求、保护私人财产所有者权利以及防止自然资源过度使用的需要。必须有清晰的标志指示通行点。
在执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条第4款的要求时,应为所有人提供最大程度的公共通行权和娱乐机会,且应显著张贴告示,同时应符合公共安全需求,以及保护公共权利、私人财产所有者权利和自然资源区域免受过度使用的需要。

Section § 302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任何沿海开发项目不得阻碍或限制公众进入海洋的权利。这项进入权可能是通过公众长期使用或由专门授予它的法律确立的。该规定适用于干沙滩和岩石海滩等区域,直至陆地植被开始的第一线。

发展不得妨碍公众通过使用或立法授权获得的进入海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干沙滩和岩石海岸海滩直至陆地植被的第一线。

Section § 302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新开发项目提供通往海岸线的公共通道,除非有特定原因,例如安全、军事需求或环境保护,或者附近已有可用通道。“新开发”不包括替换现有结构、某些独户住宅的重建、小型改进、海堤修复或其他特定活动。本法不限制公共通道,公共机构的现有职责保持不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a) 从最近的公共道路到海岸线以及沿海岸的公共通道,应在新开发项目中提供,但以下情况除外:(1) 与公共安全、军事安全需求或脆弱海岸资源的保护不符;(2) 附近已有足够的通道;或 (3) 农业将受到不利影响。专用通道在公共机构或私人协会同意承担其维护和责任之前,不得要求向公众开放。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b) 就本节而言,“新开发”不包括: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b)(1) 根据第 30610 节 (g) 款的规定,对任何结构的替换。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b)(2) 拆除和重建独户住宅;但重建后的住宅的建筑面积、高度或体积不得超过原有结构百分之十,且重建后的住宅应位于受影响财产上与原有结构相同的位置。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b)(3) 对任何结构的改进,这些改进不改变其使用强度,不增加结构的建筑面积、高度或体积超过百分之十,不阻碍或妨碍公共通道,并且不导致结构向海侵占。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b)(4) 任何海堤的重建或修复;但重建或修复后的海堤不得位于原有结构位置的向海一侧。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b)(5) 委员会根据第 30610 节确定需要海岸开发许可证的任何维修或维护活动,除非委员会确定该活动将对沿海滩的横向公共通道产生不利影响。
在本款中,“体积”指从结构外部表面测量的总内部立方体积。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2(c) 本分部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公共通道,也不得免除政府法典第 66478.1 至 66478.14 节(含)以及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 X 条第 4 节所要求的公共机构的职责和责任。

Section § 3021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建议,公共设施,例如停车区,应在一个区域内分散设置,以防止任何单一地点变得过于拥挤或被过度使用。这种分散旨在减轻过度拥挤所造成的社会及其他影响。

Section § 30213

Explanation

本法律强调保护和促进经济实惠的游客和娱乐设施的重要性。它还表明,提供公共娱乐机会的开发项目应优先考虑。

此外,它禁止委员会为酒店或汽车旅馆等游客设施的过夜住宿设定固定价格,无论这些设施位于公共还是私人土地上。委员会也不能决定如何识别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群,以确定谁有资格使用这些住宿。

较低成本的游客和娱乐设施应予保护、鼓励,并在可行时予以提供。提供公共娱乐机会的开发项目应优先考虑。
委员会不得: (1) 要求任何位于公共或私人土地上的私人拥有和经营的酒店、汽车旅馆或其他类似的游客服务设施的过夜客房租金固定在某一确定金额;或 (2) 设立或批准任何用于识别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群的方法,以确定其在任何此类设施中过夜客房租金的资格。

Section § 302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根据特定条件和特征来管理某些区域的公共通行,例如场地的自然特征、它能承受多少使用量,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和邻近物业的需要。它强调这些规定应平衡公共通行权与业主的权利,并确保环境保护和隐私。

该法律还鼓励使用创新的管理技术,例如与私人组织建立伙伴关系,以降低成本并让志愿者参与维护通行区域。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a) 本条的公共通行政策应以考虑到根据每个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规范公共通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的需要的方式实施: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a)(1) 地形和地质场地特征。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a)(2) 场地承受使用的能力以及使用强度水平。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a)(3) 根据诸如该区域自然资源的脆弱性以及通行区域与相邻住宅用途的接近程度等因素,将公共通行限制在通行和往返权的适当性。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a)(4) 提供通行区域管理的需要,以保护相邻业主的隐私,并通过提供垃圾收集来保护该区域的审美价值。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条的公共通行政策应以合理的方式执行,该方式应考虑到公平性,并平衡个体业主的权利与公众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条第4款享有的宪法通行权。本条或其任何修正案均不得解释为对公众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条第4款所保障权利的限制。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214(c) 在执行本条的公共通行政策时,委员会和任何其他负责的公共机构应考虑并鼓励利用创新的通行管理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与私人组织签订协议,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并鼓励使用志愿服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