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000

Explanation

这部分法律解释说,回收自然资源,特别是在混凝土生产中,对加州非常重要。通过回收混凝土材料,有助于减少废物,降低卡车排放,并支持更可持续的制造过程。回收还有助于节约骨料和水等自然资源,并节约混凝土生产中涉及的能源。该法律鼓励使用再生混凝土以实现这些益处。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a) 促进自然资源回收符合本州的最佳利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b) 促进混凝土生产中混凝土材料的回收利用,可减少废物、卡车行程和排放,同时推动混凝土制造的可持续实践。
(c)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c) 回收混凝土中的骨料可节约骨料的自然资源。
(d)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d) 回收水可节约水资源。
(e)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e) 回收返还的新鲜混凝土可最大限度地再利用骨料、水和水泥等自然资源,并节约混凝土生产中的隐含能量。
(f)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f) 本分部旨在鼓励按照本分部的规定使用再生混凝土。

Section § 16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再生混凝土”定义为符合特定标准的回收混凝土材料。它必须根据特定规范使用,例如《绿皮书标准》以及美国混凝土协会和ASTM等组织的规范。它还涉及各种建筑规范和标准,包括加州的规范和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回收混凝土符合特定的ASTM标准,则无需遵循本套特定规则。

就本分部而言,“再生混凝土”是指根据《公共工程绿皮书标准规范》2003年版或其最新修订要求,用于混凝土混合物中的回收混凝土材料。“再生混凝土”包括符合美国混凝土协会 (ACI)、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ASTM)、国际建筑规范 (IBC)、国际住宅规范 (IRC)、加州建筑规范(《加州法规》第24篇第2部分(自第1.1.1节起))、加州交通局标准规范或加州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加州法规》第24篇第11部分(自第101.1节起))的规范或法规的配合比设计或骨料级配。然而,符合ASTM-94规范的回收混凝土材料可免于受本分部管辖。

Section § 16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要使用方事先已清楚地被告知,就可以使用再生混凝土。他们必须在订购时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获知,并在收到产品时通过送货收据获知。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2(a) 如果用户已充分获知混凝土可能含有再生混凝土材料,则可以使用再生混凝土材料。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2(b) 就本节而言,“充分获知”指在订购前或订购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被告知混凝土产品中可能使用再生材料,并在交付验收时通过送货收据获知再生配料信息。

Section § 16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再生混凝土不能用于交通部或总务部的项目,除非这些部门明确要求并批准其使用。

Section § 160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意味着,本分部设定的规则和要求不能取代或凌驾于《加州建筑规范》或任何其他现有法律。遵守其他法律标准仍然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