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1986年社区公园法案》。
社区绿地法总则
Section § 5701
这项法律强调了州政府确保加州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优质公园和娱乐设施的重要性。它认为公园、海滩和历史遗址对健康和经济都至关重要。许多老旧公园正在破损,州政府需要帮助地方政府修复和维护这些公共空间,供民众享用。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1(a) 鼓励并协助为加利福尼亚州所有公民提供更好的公园和增强的娱乐机会,是州的责任。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1(b) 社区、邻里和区域公园、海滩、娱乐区、娱乐步道及其他娱乐设施,以及历史遗址和建筑的保护,对健康的身体和道德环境有显著贡献,也对州的经济改善有所贡献。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1(c) 许多老旧的公园和娱乐设施已破损到可能丧失原有投资的程度,因此有必要立即采取行动使其恢复可用性。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1(d) 因此,州协助县、市和区提供这些设施供其所服务的公民使用和享受,符合公共利益。
公园和娱乐 娱乐机会 历史遗址保护
Section § 5702
本法律定义了某一特定章节中使用的与公园和娱乐相关的具体术语。“区”指的是区域性或娱乐性公园区,或任何其他管理公园、聘用公园主管、提供全年服务并将大部分预算用于公园的区。“基金”是社区公园用地基金,“项目”是社区公园用地项目。
在本章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2(a) “区”指根据第3章第3条(自第5500节起)设立的任何区域公园区,以及根据第4章(自第5780节起)设立的任何娱乐和公园区。对于未被纳入区域公园区或娱乐和公园区,且无任何市或县提供公园、娱乐区或设施的任何社区,“区”亦指任何其他经法规授权运营和管理公园、娱乐区或设施,聘用全职公园和娱乐主管,并在其拥有的土地和设施上提供全年公园和娱乐服务的区,且该区将其年度运营预算的很大一部分分配给公园、娱乐区或设施。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2(b) “基金”指社区公园用地基金。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702(c) “项目”指本章设立的社区公园用地项目。
区域公园区 娱乐区 公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