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县的监事会可以通过法令宣布其设立和维护历史、科学、艺术或类似物品博物馆的意图。在该法令生效后,监事会可以直接或通过在其指导和控制下的代理人行使本条规定的任何或所有权力。监事会可以行使任何其他必要和适当的权力,以促进致力于科学、艺术、历史或类似材料的获取、展览和利用的博物馆的目标和宗旨。
县和市县博物馆、历史档案和财产
Section § 5120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设立和运营专注于历史、科学、艺术或类似主题的博物馆。他们可以通过一项地方法令(条例)来启动这一过程。一旦法令生效,监事会可以亲自或通过委任的代理人处理博物馆运营的所有方面。他们还有权做任何其他必要的事情,以支持博物馆的活动和目标。
博物馆设立 县监事会 地方法令
Section § 5123
本条规定允许董事会通过购买、收集、交易或获取展览或研究所需的物品来管理博物馆的藏品。它还允许董事会遵循博物馆的传统做法,出售、出借或交换这些物品。
董事会可以购买、收集、交易、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获取适用于或必要用于博物馆的展览或研究材料,并可以根据博物馆的既定惯例出售、出借或交换材料。
博物馆藏品 展览材料 博物馆购置
Section § 5124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组织讲座、娱乐活动、招待会和会议等活动。这些活动旨在帮助公众了解并享受博物馆的展览和教育机会。
董事会可以举办讲座、娱乐活动和招待会,并召开会议,以促进博物馆的利益,旨在使公众了解博物馆内的资料或展览,或为了使博物馆提供的教育优势得以广泛传播。
博物馆活动 公众参与 教育项目
Section § 5125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在博物馆的各个部门内进行或支持任何研究、调查或考察。
董事会可以在博物馆内设立的任何部门中进行或协助研究、调查或探索。
博物馆董事会 研究授权 研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