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设立和运营专注于历史、科学、艺术或类似主题的博物馆。他们可以通过一项地方法令(条例)来启动这一过程。一旦法令生效,监事会可以亲自或通过委任的代理人处理博物馆运营的所有方面。他们还有权做任何其他必要的事情,以支持博物馆的活动和目标。

任何县的监事会可以通过法令宣布其设立和维护历史、科学、艺术或类似物品博物馆的意图。在该法令生效后,监事会可以直接或通过在其指导和控制下的代理人行使本条规定的任何或所有权力。监事会可以行使任何其他必要和适当的权力,以促进致力于科学、艺术、历史或类似材料的获取、展览和利用的博物馆的目标和宗旨。

Section § 5121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允许董事会购买和管理博物馆里用来展示和保管展品和材料所需的房产和物品。

Section § 51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建立并维持一个图书馆,以支持博物馆的目标。

董事会可以购置并维护一个图书馆,以促进博物馆的宗旨。

Section § 512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董事会通过购买、收集、交易或获取展览或研究所需的物品来管理博物馆的藏品。它还允许董事会遵循博物馆的传统做法,出售、出借或交换这些物品。

董事会可以购买、收集、交易、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获取适用于或必要用于博物馆的展览或研究材料,并可以根据博物馆的既定惯例出售、出借或交换材料。

Section § 51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组织讲座、娱乐活动、招待会和会议等活动。这些活动旨在帮助公众了解并享受博物馆的展览和教育机会。

董事会可以举办讲座、娱乐活动和招待会,并召开会议,以促进博物馆的利益,旨在使公众了解博物馆内的资料或展览,或为了使博物馆提供的教育优势得以广泛传播。

Section § 51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在博物馆的各个部门内进行或支持任何研究、调查或考察。

董事会可以在博物馆内设立的任何部门中进行或协助研究、调查或探索。

Section § 5126

Explanation
理事会可以开办与博物馆活动相关的专门学校或项目。他们可以向成功完成课程的人颁发证书,并可以收取费用来弥补这些项目的成本。

Section § 51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与政府机构、教育机构和个人等各种组织合作,以促进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教育。

Section § 51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博物馆的董事会出版与博物馆活动相关的文件。他们还可以出售、交换或免费赠送这些文件。

Section § 51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博物馆的董事会雇佣运营博物馆和履行其相关职责所需的员工,例如策展人和服务人员。

Section § 51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拥有博物馆的县与其他政府机构以及专注于推广博物馆的组织合作。该县的监事会可以派遣一名代表参加这些组织的会议。

Section § 5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允许非营利历史学会提取1876年1月1日之前的原始县文件,用于当地展览。为此,历史学会必须书面申请。他们还必须支付一份经认证的文件副本的费用,以替代原件存档。

依照法律规定的此类限制和约束,县监事会可以允许非营利性注册历史学会从县记录中提取任何在1876年1月1日之前归档的原始文件,用于县内的展览目的,但前提是提取申请由该学会的授权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该文件的经认证副本应由申请人承担费用制作,并存档以替代原件。

Section § 51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将具有历史价值的物品或财产交给县历史学会保管和管理。这些物品可能包括记录、地标或仅具历史价值的财产。历史学会必须在监事会的批准下任命受托人和理事来管理这些物品。这些受托人或理事不会从县里获得报酬。监事会还可以为移交这些财产设定合理的条件。

在法律规定的限制和约束下,监事会可将县内仅具有历史价值的任何记录、地标或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交由县历史学会或其受托人或其他理事保管和控制。受托人和理事应始终由历史学会在监事会的同意和批准下任命,且不从县获得报酬。监事会可规定交付该财产的合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