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475

Explanation
本法律章节规定,本章的正式名称为“州教师退休土地法”。

Section § 64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定期汇报其管理活动。他们需要每年向教师退休委员会报告四次,并每年向立法机关和州长各报告一次。这些报告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学校用地和替代用地的管理、根据第6916条作出的任何变更及其解释,以及根据第8705条进行的收购详情,包括交易细节。此外,一份概述根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变更的年度报告必须提交给立法机关。这些报告必须符合另一部法律中规定的某些起草规则。

(a)CA 公共资源 Code § 6477(a) 委员会应每季度向教师退休委员会报告,并每年向立法机关和州长报告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6477(a)(1) 学校用地和替代用地的管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6477(a)(2) 委员会根据第6916条作出的豁免、暂停、削减、更改或修订,及其理由。
(3)CA 公共资源 Code § 6477(a)(3) 根据第8705条进行的收购,包括首付款和任何其他交易成本的摘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6477(b) 委员会应每年就其根据本条作出的所有豁免、暂停、削减、更改或修订,及其理由,向立法机关提交报告。
(c)CA 公共资源 Code § 6477(c) 根据本条要求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