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6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本条中概述的规定适用于蒙特雷半岛水资源管理区签订的合同。这些指导方针是根据1977年的一项法律制定的。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蒙特雷半岛水资源管理区签订的合同,依照1977年法规第527章的规定。

Section § 21621

Explanation
当一个项目或工作单元的估算成本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时,必须通过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的合同来完成。董事会根据对本区最有利的原则,决定合同是涵盖整个项目还是分成几个部分。在授予任何合同之前,他们必须通过在本区内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广告来邀请密封投标书。广告将说明项目是作为一个单一单元处理还是分为多个部分。董事会可以灵活地授予一份完整的合同或几份较小的合同。

Section § 216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合同的中标人提交经委员会批准的担保金。这些担保金保证他们将按约定完成工作,并支付任何劳务和材料索赔。这些合同还受《民法典》中特定法律条款的约束。

Section § 2162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董事会拒绝所有投标并重新启动招标程序,或者在三分之二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自行完成工作。如果没有收到任何投标,如果预计工作成本为五千美元 ($5,000) 或更少,或者如果是必要的维护工作或紧急工作,董事会可以直接使用其雇员、签订合同或结合两者来完成工作,而无需招标。董事会还可以无需招标即可购买必要的材料和用品,除非是用于成本超过五千美元 ($5,000) 的新建工程或改进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发布招标公告并选择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

Section § 21624

Explanation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公布合同招标程序,委员会必须遵循第 2.5 章(从第 22050 条开始)的规定。

遇有紧急情况,如果不对合同进行招标公告,委员会应遵守第 2.5 章(从第 22050 条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