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的规定适用于金色帝国交通区签订的合同,依照《公用事业法》第13部分(自第101000条起)的规定。
地方机构公共工程法黄金帝国交通区
Section § 20310
本法律条款指出,本条中概述的规则和条例专门适用于金色帝国交通区签订的合同。这些规则在《公用事业法》中从第101000条开始的另一部分有更详细的规定。
金色帝国交通区合同 合同适用 公用事业规则
Section § 20311
在加州,建造设施或工程如果费用超过10,000美元,合同必须在公开招标后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对于费用超过1,000美元的项目,董事会应至少获取三份报价进行比较。
对于采购超过100,000美元的用品、设备或材料,合同将授予最低投标人,或者根据质量和其他因素,授予提供“最佳价值”的投标人。此类招标广告必须在收到投标书前至少10天在当地报纸和网上刊登。如果采购费用在2,500美元到100,000美元之间,董事会应尝试获取三份报价进行评估。这些规定不适用于建筑合同。
(a)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a)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a)(1) 设施和工程的建造,当所需支出超过一万美元($10,000)时,应通过合同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a)(2) 招标公告应至少在一家发行量大的报纸上刊登一次,该刊登应在收到投标书前至少10天进行。董事会可自行决定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a)(3) 当预期采购所需金额超过一千美元($1,000)时,董事会应至少寻求三份书面或口头报价,以便比较价格和其他条款。
(b)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b)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b)(1) 所有用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当所需支出超过十万美元($100,000)时,应通过合同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或者,由区自行决定,授予根据招标中确定的因素向区提供第 (2) 款所定义“最佳价值”的负责任投标人。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b)(2) 就本节而言,“最佳价值”是指提案中质量、价格和其他要素的综合组合,这些要素综合考虑后,能够根据招标文件中描述的要求提供最大的整体利益。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b)(3) 招标公告应至少在一家发行量大的报纸和区的采购互联网网站上刊登一次,该刊登应在收到投标书前至少10天进行。董事会可自行决定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b)(4) 在可行范围内,当预期采购所需金额超过两千五百美元($2,500)但不超过十万美元($100,000)时,董事会应至少寻求三份书面或口头报价,以便比较价格和其他条款。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1(b)(5) 本款仅适用于用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不适用于建筑合同。
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公开招标 采购
Section § 2031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理事会否决了投标,然后以五分之四多数票决定,他们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以更便宜的价格获得供应品、设备和材料,那么他们就可以直接购买,而无需遵守正式的招标规则或通知任何人。
理事会决定 否决投标 五分之四投票
Section § 20313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理事会可以以绝大多数票(五分之四)决定,迅速动用公共资金来保护生命、健康或财产,而无需遵循公共合同的常规规定。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经过通常的招标或发布通知的程序。但是,如果他们跳过招标程序,他们仍然必须遵守公共合同法典中另一部分(第2.5章)规定的一系列规则。
遇有紧急情况,理事会可经其全体成员五分之四票通过的决议,宣布并确定公共利益和必要性要求立即支出公共资金以保障生命、健康或财产,并随即着手支出或签订涉及支出紧急所需任何款项的合同,无需遵守要求合同、投标或通知的规定。如果将不发布招标合同的通知,理事会还应遵守第2.5章(自第22050条起)。
紧急公共支出 理事会决议 五分之四投票
Section § 20314
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密封的投标书,并附带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所有这些都必须指定支付给该区。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他们的保证金将在合理时间内退还,最迟不超过合同授予最低中标者后的60天。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书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4(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4(b) 签发给该区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4(c) 签发给该区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14(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并签发给该区的投标担保函。
在合同授予最低投标者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在任何情况下,该保证金均不得由该区持有超过自授予合同之日起60天。
建筑工程投标 密封投标 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