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6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条款中列出的规定适用于社区学院区签订的合同,具体依据《教育法》第81000条开始的指导原则。

Section § 206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社区大学学区必须选择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来签订涉及购买设备、材料或服务的、金额超过五万美元的合同。成本在一万五千美元或以上的公共项目也必须授予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并且投标时应附带现金或保证金等形式的担保。

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合同授予后 60 天内获得退还的担保。这项法律不适用于专业服务,例如保险或咨询。从 1997 年开始,理事会每年会根据通货膨胀调整这些金额门槛,以确保它们与经济变化保持同步。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a) 任何社区大学学区的理事会应就涉及支出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的以下任何合同进行招标: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a)(1) 购买将供应、出售或租赁给学区的设备、材料或用品。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a)(2) 服务,建筑服务除外。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a)(3) 维修,包括第 20656 条所定义的维护,但不属于第 22002 条 (c) 款所定义的公共项目。
合同应授予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该投标人须按理事会要求提供担保,否则应拒绝所有投标。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b) 理事会应就涉及支出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或以上的公共项目(如第 22002 条 (c) 款所定义)签订任何合同,并授予最低负责任的投标人,该投标人须按理事会要求提供担保,否则应拒绝所有投标。所有建筑工程投标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形式之一的投标人担保: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b)(1) 现金。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b)(2) 抬头为社区大学学区的银行本票。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b)(3) 抬头为社区大学学区的保付支票。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b)(4)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抬头为社区大学学区的投标保证金。
在合同授予最低投标人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担保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学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授予合同之日起超过 60 天持有该担保。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c) 本节适用于所有设备、材料或用品,无论是否获得专利。本节不适用于专业服务或咨询、保险服务,或本节另有豁免的任何其他采购或服务,也不适用于根据第 20655 条通过日工或自营方式完成的任何工程。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d) 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加州社区大学理事会应每年调整 (a) 款中规定的美元金额,以反映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截至上一财政年度的 12 个月期间,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商品和服务采购隐含价格平减指数的年度平均值百分比变化。年度调整应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一百美元 ($100)。

Section § 2065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社区学院学区,在不进行传统招标的情况下,将价值在5,000美元至250,000美元之间的商品、服务或信息技术合同授予小型企业或退伍军人经营的企业。为此,他们需要从至少两家经认证的小型企业或退伍军人企业获得报价。

社区学院必须考虑符合所有要求并来自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负责任企业的报价。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等术语的具体定义在《政府法典》的另一条款(第14837条)中有所解释。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2(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条以及《教育法》第三篇第7部(自第70900条起)的广告、招标和异议规定,但受第88003.1条的约束,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可以向经认证的小型企业(包括微型企业)或残疾退伍军人企业授予一份用于采购商品、服务或信息技术的合同,该合同的估计价值大于五千美元 ($5,000) 但小于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前提是社区学院学区从两家或更多经认证的小型企业(包括微型企业)或从两家或更多残疾退伍军人企业获得报价。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2(b) 在执行 (a) 款时,社区学院学区应考虑及时收到的、来自负责任的经认证小型企业(包括微型企业)或残疾退伍军人企业的响应性报价。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2(c) 《政府法典》第14837条中规定的定义适用于本条。

Section § 206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大学学区要求合同的潜在投标人填写一份标准化的问卷和财务报表,以证明他们的财务能力和公共工程经验。这些信息是保密的,不对公众开放。

学区必须使用统一的系统来评估这些问卷和财务报表,以决定投标人有资格竞标的合同规模。这个过程不影响对投标人其他资格的进一步审查。

学区还必须提供标准化的投标表格,并且投标必须使用这些表格提交。如果潜在投标人未能在开标前至少五天提交问卷和财务报表,或者未能在开标前至少一天获得预审资格,他们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5(a) 任何社区大学学区的理事会可以要求针对第20651条所述合同的每位潜在投标人,完成并向学区提交一份学区规定的标准化问卷和财务报表,其中包括潜在投标人在履行公共工程方面的财务能力和经验的完整说明。该问卷和财务报表应由投标人宣誓核实,其方式应与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状核实方式相同。潜在投标人的问卷答复及其财务报表不应被视为公共记录,也不得向公众开放查阅。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5(b) 任何要求潜在投标人完成并提交(a)款所述问卷和财务报表的社区大学学区,应采纳并应用一套统一的投标人评级系统,该系统基于已完成的问卷和财务报表,以确定每位投标人应被视为具备财务资格进行投标的合同规模。潜在投标人的预审资格既不应限制也不应排除学区随后对已预审合格投标人的责任进行考量,该考量可基于潜在投标人财务资格以外的因素。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5(c) 针对受本节约束的第20651条所述任何合同的每位潜在投标人,应由发出合同的社区大学学区提供一份标准化的投标表格,该表格在填写并签署后,应作为其投标书提交。未按所提供表格提交的投标书应被视为不符合要求并予以拒绝。任何根据(a)款要求提交已完成问卷和财务报表以进行预审的个人或其他实体,如果其未能在密封投标公开开标日期前至少五天完成此操作,且未能在该日期前至少一天根据(b)款获得预审资格,其投标表格将不被接受。

Section § 2065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在预期通过使用可持续材料和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长期节约时,根据“最佳价值”选择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最佳价值”是指在学区理事会定义的其他因素中,平衡价格、质量和服务。

法律规定学区必须考虑价格、服务水平、设备标准和异议程序。其他考虑因素包括总成本、运营影响、供应商可靠性以及对当地社区的益处。合同必须根据特定标准授予最佳价值投标人,理事会必须记录并公开宣布授标,同时说明理由和投标人的排名。学区必须促进公平竞争,并在合同授予过程中防止歧视。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a) 为根据第20651条(a)款进行投标评估和选择之目的,当社区学院学区确定通过采用全生命周期成本方法、使用更可持续的商品和材料以及降低行政成本可以预期实现长期节约时,社区学院学区可以根据理事会依照本条通过的政策和程序,以最佳价值为基础选择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b) 就本条而言,“最佳价值”是指价格、质量、服务、性能以及理事会定义的其他要素之间最有利的平衡,通过符合本条规定的方法实现,并由客观绩效标准确定,这些标准可包括价格、特性、长期功能、全生命周期成本、整体可持续性以及所需服务。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c) 社区学院学区在根据(a)款采纳最佳价值政策时,应考虑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c)(1) 能够降低学区整体运营成本(包括报废支出和影响)的价格和服务水平提案。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c)(2) 支持社区学院学区战略采购和管理项目方向的设备、服务、用品和材料标准。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c)(3) 异议和解决程序。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 社区学院学区在根据(c)款采纳政策和程序时,可以考虑以下任何因素: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1) 社区学院学区购买、使用和消耗设备、用品和材料的总成本。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2) 社区学院学区因合同授予而产生的运营成本或收益。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3) 供应商增值服务为社区学院学区带来的附加价值,如招标书中定义。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4) 设备、用品、材料和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5) 交付和安装计划的可靠性。
(6)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6) 产品保修和供应商担保的条款和条件。
(7)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7) 供应商的财务稳定性。
(8)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8)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计划。
(9)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9) 供应商在机构市场提供设备、用品、材料和服务的经验。
(10)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10) 供应商提议的设备、用品、材料和服务与学区整体用品和材料采购计划的一致性。
(1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11) 对当地社区的经济效益,包括但不限于创造和保留就业机会。
(1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d)(12) 对当地社区的环境效益。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e) 根据本条授予合同的社区学院学区,应将合同授予其提案经社区学院学区书面认定,仅基于招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对社区学院学区而言是最佳价值的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f)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f)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发布书面授标意向通知,以支持其合同授予,并详细说明授标依据。授标意向通知和合同文件必须足以满足外部审计要求。
(g)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g) 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公开宣布其授标,明确获得授标的投标人、获得合同的承包商的价格提案,以及招标评估因素的总体综合评分。该公告还应包括获得合同的承包商相对于所有其他响应投标人的排名及其各自的价格提案,以及合同授标理由的摘要。
(h)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1.7(h) 社区学院学区应确保所有企业都有公平公正的机会竞争并参与学区合同,并应确保在合同授予和履行过程中,不发生《公共事业法典》第12751.3条(e)款所述的歧视行为。

Section § 206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社区大学学区在购买或租赁某些物品时,可以跳过通常的招标要求。如果符合学区的最佳利益,学区可以授权一个公共机构或公司代表其获取设备或用品。学区可以直接向该机构支付物品费用以及任何额外的服务成本。另外,如果一个公共机构已经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学区也可以直接从该供应商租赁或购买,并享受与该机构合同相同的条款。

Section § 20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通过总务部购买材料、设备或用品,具体规定在《政府法典》的另一条款中。简单来说,它明确了本法典中没有任何规定会阻止他们这样做。

Section § 206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社区学院学区在采购材料、设备、用品或服务时,采用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已批准的合同条款。实质上,这使得社区学院更容易利用现有合同进行采购。

本法典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排除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采购材料、设备、用品或服务的权利,只要其条款和条件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合法授予的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相同。

Section § 2065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学院董事会,在一致同意并获得县学校总监支持的情况下,快速处理与学院设施相关的紧急情况。如果急需进行必要的维修或采取行动以维持课程运行或防止人员或财产面临风险,董事会可以签订劳务和材料合同,无需遵循通常的招标程序。他们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工作。但是,任何保证金或担保要求仍必须遵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4(a) 在紧急情况下,当学院的任何设施需要进行任何维修、改造、工程或改进,或为允许现有学院课程的继续进行,或为避免生命或财产危险时,董事会可以经一致投票,并获得县学校总监的批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4(a)(1) 代表学区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签订合同,用于劳务的履行以及材料或用品的提供,无需刊登广告或邀请投标。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4(a)(2) 尽管有第20655条的规定,授权为此目的使用日工或自营工程。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4(b)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消除对法律另行要求的任何保证金或担保的需求。

Section § 20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大学学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无需经过正式的招标流程即可进行某些建设和维护任务。如果工作时长为350小时或更少,可以通过日工或自营施工完成。在拥有15,000名或更多全日制学生的大学区,这个限制延长到750小时,或者材料成本为21,000美元或更少的工作。“日工”包括长期或临时维护人员。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5(a) 在每个社区大学学区,只要工作总时长不超过350小时,理事会可以通过日工或自营施工的方式,对校舍进行修理、改建、增建、油漆、重新油漆或装饰,修理或建造仪器设备,改善校园场地,建造新建筑,并进行第20656节所定义的维护工作。此外,在任何全日制等效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15,000人的学区,只要工作总时长不超过750小时,或材料成本不超过两万一千美元 ($21,000),理事会还可以通过日工或自营施工的方式,对校舍、场地、仪器设备进行修理,包括油漆或重新油漆,并进行第20656节所定义的维护工作。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55(b) 就本节而言,日工应包括使用长期或临时雇佣的维护人员。

Section § 20656

Explanation
本节将公共设施的“维护”定义为使其安全运行并达到预期目的所需的日常工作。它涵盖了木工、电气和管道等旨在保持设施状况的任务。但是,它不包括清洁服务、安保保护或大规模的油漆和装饰,除非是小范围的修补。

Section § 2065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将工程、项目、服务或采购拆分成更小的部分以规避竞争性招标的要求是违法的。学校必须在项目完成后至少三年内保存项目成本记录。对于较小的项目,允许在一定限额内进行非正式招标。校董会必须每年发布通知,邀请承包商注册以获取非正式招标机会,并且所有注册承包商都应以学区认为适当的方式收到此类项目的通知。

为规避本条中要求竞争性招标后签订合同的规定,将任何工程、项目、服务或采购拆分或分解为更小的工作订单或项目,均属非法。
学区应按照《加州社区学院预算和会计手册》最新版本中规定的程序,在项目完成后不少于三年内,维护工作订单或类似记录,以表明每个项目所花费的总成本。
对于成本不超过本条规定限额的工程、项目、服务或采购,可采用非正式招标。为获取非正式投标,董事会应每年在学区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发布通知,如果学区内没有此类报纸,则在县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发布通知,邀请承包商注册,以便收到未来非正式招标项目的通知。所有列入非正式招标名单的承包商,均应以学区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收到所有非正式招标项目的通知。

Section § 20658

Explanation

加州的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可以授权学区总监或其指定人员,每笔交易最多支出250美元,用于工作相关费用、员工或顾问薪酬以及购买设备和用品等。这些交易事后无需理事会批准。但是,如果被授权人滥用职权,他们将对任何被不当支出的学区资金承担个人责任。

任何社区大学学区的理事会可以经多数票授权其学区总监,或其指定人员,每笔交易支出最高二百五十美元 ($250),用于已完成的工作、员工或顾问的报酬,以及设备、用品或材料的采购。对于根据本条规定进行的交易,不再需要理事会的批准。如果发生渎职行为,经理事会授权根据本条行事的学区官员应承担个人责任,对于因该渎职行为而支付的任何及所有学区款项。

Section § 206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想要修改合同,他们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这些修改,并与承包商就费用达成一致。如果商定的修改费用不超过其他相关条款中提到的特定金额,或者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10%,理事会就可以让承包商开始进行修改,而无需经过招标程序。

Section § 2066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根据其理事会制定的规则,为其食堂和餐饮服务采购易腐食品和季节性商品。即使这些规则与现有其他法律有所不同,学区也可以进行此类采购。

Section § 206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代表一个或多个社区学院区签订合同,但任何学区如果不想参与,则无需加入。它确保这些合同必须比学区通常的做法更能为参与学区节省资金,并且州政府不对这些合同承担财务责任。

总监可以根据这些合同向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或学区本身收取费用。在2001年1月1日之前,总监必须向立法机关和州长报告这些合同所带来的任何成本节约。此外,理事会必须制定法规以确保这项法律有效实施。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a)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获授权代表一个或多个社区学院区签订合同,但须遵守以下限制: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a)(1) 任何学区均不得被要求参与根据本条签订的任何合同。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a)(2) 作为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一方或受益人的每个学区的成本,必须低于该学区通过其标准合同程序可能获得的成本。当参与学区已收到采购相同商品或服务的投标时,不得签订任何商品或服务采购合同,除非该合同能以相同的条款、条件和规格为商品或服务带来更低的价格。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a)(3) 州不承担与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相关的任何财务责任。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b)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获授权向以下两者之一或两者兼收费用、佣金或其他收费: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b)(1) 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每个商品或服务提供商。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b)(2) 总监根据本条代表其签订合同的每个社区学院区。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c) 在2001年1月1日或之前,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须向立法机关和州长报告关于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成本节约。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1(d)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理事会须制定法规以实施本条。

Section § 206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与社区学院区签订最高2000万美元的协议,而无需进行广告宣传或公开招标。与这些区签订的现有合同也可以续签,无需招标,无论金额多少。但是,这仅适用于资金被视为州政府资助义务一部分的情况。本节将于2027年7月1日之后失效,并于2028年1月1日废止。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2(a)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可与任何社区学院区的理事会订立合同或其他协议,由该区代表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提供服务或担任财务代理,无需为金额不超过两千万美元 ($20,000,000) 的合同或其他协议进行广告宣传或招标。对于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根据本节与任何社区学院区理事会订立的现有合同或其他协议,该合同或其他协议可续订,无需进行广告宣传或招标,无论金额多少。本节仅适用于合同或协议的资金是为了履行根据《加州宪法》第十六条第8款规定提供资金的国家义务。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62(b) 本节将于2027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8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206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校长与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签订协议或合同。这些协议可以涉及学区为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提供服务或充当财务代理人。但是,这仅适用于资金是根据《加州宪法》特定条款规定的州政府义务的一部分。这项法律将于2027年7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