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7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条中列出的规则适用于河港区签订的合同,这些河港区在《港口与航运法典》的特定部分有详细说明。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港口与航运法典》第8编第6部分(自第6800条开始)所规定的河港区签订的合同。

Section § 2076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建筑项目费用超过一万美元 ($10,000),或者采购物资费用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或者维护工程费用超过一万美元 ($10,000),这些合同都必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来完成。

这个过程要求公开招标通知,通知必须在开标前至少五天发布。投标必须使用该区提供的特定表格并遵守其规定。

投标会公开开标,合同将在董事会公开会议上授予出价最低且最合适的投标人。董事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并可自行决定重新发布招标广告。

新建工程合同,费用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或采购物资合同,费用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或涉及建筑物和改良物维护的项目,费用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均应由董事会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授予。
拟授予合同的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1) 条的规定,在该区所在的县通过公告方式发出,至少在开标时间前五天。投标应以密封建议书的形式进行,并使用该区提供的表格提交,并遵守董事会可能规定的此类规章制度。所有投标均应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程序公开开标和宣布,合同的授予应在董事会公开会议上授予最低且最负责任的投标人。董事会可自行决定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

Section § 20761.5

Explanation

提交建筑工程投标时,投标者必须随投标书提供一份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者由保险公司担保的担保函,所有这些都必须支付给该区。如果投标者未能中标,该区必须在合理时间内退还其保证金,最迟不得超过合同授予后的60天。

尽管有第20761条规定,所有建筑工程投标均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761.5(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761.5(b) 签发给该区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761.5(c) 签发给该区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761.5(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签发给该区的投标担保函。
在授予最低投标者合同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该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由该区持有超过自授予合同之日起60天。

Section § 207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火灾、洪水或其他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迅速动用区资金。如果五分之四的董事会成员同意这对于保护生命、健康或财产至关重要,他们就可以这样做。

遇有火灾、洪水、风暴或其他灾害等紧急情况,董事会可经全体成员五分之四票通过的决议,声明公共利益和必要性要求立即支出区资金以保障生命、健康或财产,并支出紧急情况下可能必要的款项。

Section § 207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授权其高级职员,在合同金额低于25,000美元时,代表董事会签署合同。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高级职员签署涉及金额少于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