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9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条的规则适用于桥梁和公路区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受《桥梁和公路区法》的约束,该法案的依据是《街道和公路法典》中从第27000条开始的规定。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桥梁和公路区根据《桥梁和公路区法》签订的合同,该法案依照《街道和公路法典》第15编第3部分(自第27000条起)的规定。

Section § 209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区域在维修、保养、改造和建筑工程方面进行广告宣传、招标和授予合同的程序。如果船舶工程的预计费用超过100万美元,或其它工程超过5,000美元,该区域必须至少在一家当地报纸和一家行业报纸上刊登项目广告。合同将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该区域可以使用非正式招标,适用于5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以及100万美元以下的船舶工程项目。对于非正式招标,该区域必须制定一项条例,详细说明承包商的选择,并提供清晰的项目描述和提交详情。在紧急情况下,工程可以在不遵循常规程序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但需遵守特定的紧急协议。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a) 区域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6条的规定,为所有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如果预计支出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以及所有其他建筑、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和所有类似工程(如果预计支出超过五千美元 ($5,000))刊登合同广告,广告应至少在由总经理指定的一份具有普遍发行量的报纸和一份行业报纸上刊登,这些报纸应在该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县或县的一部分出版。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b) 区域应公开开标,并按以下方式将合同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b)(1) 适用于受 (a) 款约束的公共工程合同。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b)(2) 适用于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合同。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c) 尽管有 (a) 款的规定,区域可自行决定按以下方式使用非正式招标: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c)(1) 适用于预计支出不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的建筑、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以及所有类似工程。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c)(2) 适用于预计支出不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的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d) 如果区域选择根据 (c) 款使用非正式招标,则应制定一项条例,规范通过非正式招标选择承包商进行建筑、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以及所有类似工程。该条例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d)(1) 应以区域确定的方式向承包商提供通知。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d)(2) 非正式招标邀请通知应概述项目概况以及如何获取有关项目的更详细信息,并说明提交投标的时间和地点。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e) 任何预计支出不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的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合同,如果未采用根据 (d) 款通过的非正式招标程序的,应根据 (a) 款刊登广告并根据 (b) 款授予。
(f)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4(f) 在紧急情况下,工程可在不刊登广告或不进行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但区域必须遵守第2.5章(自第22050条起)。

Section § 20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规避要求通过广告宣传和竞争性招标授予合同的规定是违法的。这包括将项目拆分成更小的部分、修改现有合同,或批准现有合同项下的分包商以规避这些规定。违反此规定将被视为轻罪。

Section § 20916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想签订一份超过2万美元的设备、用品或材料合同,他们必须首先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在至少一份当地报纸上发布招标公告。然后,他们必须将合同授予出价最低且负责任的投标人。这确保了过程的透明度。
区为租赁或购买设备、用品或材料而订立的,所有超过两万美元($20,000)的合同均无效,除非该区根据《政府法典》第6066条,在总经理指定的一份以上但不超过三份报纸上就此类合同进行招标公告,这些报纸在该区内任何一个县或县的一部分出版,并且除非该区将合同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Section § 2091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金门大桥、公路和交通区在购买用品、设备和材料时的程序。对于超过10万美元的采购,该区必须选择最佳价值或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最佳价值”会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和整体效益。当支出在2500美元到10万美元之间时,该区应至少获取三份报价来比较价格和条款。

投标必须在截止日期前至少10天进行广告宣传,如果需要,该区可以拒绝并重新发布投标。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建筑合同,而只专注于采购用品、设备和材料。

尽管有第20916条规定,金门大桥、公路和交通区采购所有用品、设备和材料应遵守以下规定: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1(a) 当所需支出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时,采购应通过合同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或者,由该区酌情决定,授予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因素向该区提供最佳价值的负责任投标人。“最佳价值”是指提案中质量、价格和其他要素的总体组合,当综合考虑时,能够根据招标文件中描述的要求提供最大的整体利益。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1(b) 在可行范围内,当采购用品、设备或材料的预期支出超过两千五百美元 ($2,500) 但不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时,该区应至少获取三份书面或口头报价,以便比较价格和条款。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1(c) 招标公告应至少在一家普通发行报纸和该区的采购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一次,该发布应在收到投标前至少10天进行。董事会可酌情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并重新发布广告。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1(d) 本节仅适用于用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不适用于建筑合同。

Section § 20916.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金门大桥、公路和交通区在传统竞争性招标不切实际时,如何采购计算机和电信设备等专用设备。他们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交付时间、供应商支持等多种因素,而不仅仅是价格。

如果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有必要,即可进行此类采购。提案必须广泛宣传,评估规则应明确。合同将授予提供最佳综合价值的投标人,不一定价格最低。

潜在投标人如果认为过程不公平,可以在特定阶段提出异议。本法律不适用于公共建筑合同或广泛可用的产品,并且与妇女和少数族裔商业企业相关的条款在招标后不得谈判。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金门大桥、公路和交通区根据竞争性招标程序授予采购合同,对于正在经历快速技术变革的产品和材料,或将新技术引入区运营的情况,可能不可行。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价格之外,在授予这些合同时,考虑尽可能广泛的现有竞争产品和材料、适用性、制造商保修、性能可靠性、交付时间表、供应商融资、支持物流以及其他类似因素,符合公共利益。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董事会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投票认定,根据其他适用于采购的法律采购(g)款中规定的专用设备不可行或不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指示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该设备。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c) 就本节而言,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要求: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c)(1) 应准备一份提案请求,并提交给董事会确定的足够数量的合格来源,以允许与采购性质和要求相符的合理竞争。此外,提案请求通知应在一家普通发行报纸上至少刊登两次,至少在收到提案日期前10天。董事会应尽一切努力从合格来源获得尽可能多的提案,如果只收到一份对提案请求的回复,董事会应在进行谈判前作出相关认定。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c)(2) 提案请求应明确所有重要的评估因素,包括价格,及其相对重要性。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c)(3) 董事会应提供合理的程序,用于对收到的提案进行技术评估、识别合格来源以及选择合同授予对象。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c)(4) 合同应授予其提案对本区最有利的合格提案人,综合考虑价格和所有其他因素。如果未将合同授予提案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董事会应作出认定,说明授予合同的依据。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d) 董事会可以拒绝任何及所有提案,并酌情要求提交新提案。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e) 在向合格提案人授予合同后,董事会应根据请求,向所有其他提案人和公众提供一份合同授予分析,说明选择该特定合格提案的依据。
(f)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f) 提交或计划提交提案的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对根据本节进行的任何采购提出异议: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f)(1) 基于提案请求内容的异议,应在根据(b)款首次刊登提案请求广告后10个日历日内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提案开启前就异议发布书面决定。异议可以通过在推荐授予通知邮寄后15个日历日内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异议来续期。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f)(2) 任何投标人可以基于非提案请求内容的其他理由对推荐授予提出异议,通过在推荐授予通知邮寄后15个日历日内向董事会提出异议。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f)(3) 任何异议应包含一份完整详细的书面声明,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支持异议的事实。对于基于提案请求内容的异议,异议人应有机会在提案开启前在董事会面前出席并陈述意见;对于基于其他理由的异议或基于提案请求内容异议的续期,异议人应有机会在最终授予前在董事会面前出席并陈述意见。
(g)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g) 本节仅适用于本区采购计算机、电信设备、自动化收费和票务设备、微波设备以及其他相关电子设备和仪器。本节不适用于建筑合同或采购大量向公众提供的任何产品。
(h)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3(h) 任何合同中关于妇女和少数族裔商业企业的条款,如果这些条款符合提案请求,则不得与中标人进行谈判。

Section § 20916.5

Explanation

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密封的投标书,并附带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所有这些都必须指定支付给该区。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他们的保证金将在合理时间内退还,最迟不超过合同授予最低中标者后的60天。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书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5(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5(b) 签发给该区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5(c) 签发给该区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916.5(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并签发给该区的投标担保函。
在合同授予最低投标者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在任何情况下,该保证金均不得由该区持有超过自授予合同之日起60天。

Section § 209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如果认为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以更便宜的价格购买设备、用品或材料,就可以绕过通常的合同、投标和广告程序。但是,这项决定必须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投票通过。

Section § 20918

Explanation
在紧急情况下,理事会可以迅速动用公共资金来保护生命、健康或财产,而无需遵循常规程序,例如招标。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但是,如果绕过招标,理事会仍必须遵守从第 22050 条开始的某些其他规定。

Section § 209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金门大桥、公路和交通区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无需经过竞争性招标程序。相反,他们可以加入加州其他政府实体已经签订的现有合同。这项规定赋予该区更大的灵活性,但它不适用于建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