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29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条中的规则专门适用于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区签订的合同。该交通区在《公共事业法典》第10编第10部中有所规定。

Section § 2029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需要花费超过5万美元购买物资、设备或材料,他们必须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或者选择综合考虑质量和价格的“最佳价值”方案。对于超过1万美元的建设项目,合同必须授予出价最低且负责任的投标人。

如果采购成本超过5000美元,但低于物资5万美元和建设1万美元的门槛,区必须至少获取三份报价。

招标必须至少提前10天公开刊登广告。区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拒绝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a) 采购物资、设备和材料,当所需支出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时,应由合同授予,由区自行决定,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或提交为区提供“最佳价值”的提案的负责任投标人。“最佳价值”是指提案中质量、价格和其他要素的综合组合,当这些要素综合考虑时,相对于招标文件所述要求,能提供最大的整体利益。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b) 设施和工程的建设,当所需支出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时,应通过合同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c)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区应至少获取三份书面或口头报价,以便比较价格和条款: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c)(1) 在采购物资、设备或材料的情况下,如果所需采购的预期成本超过五千美元 ($5,000) 且不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c)(2) 在建设设施和工程的情况下,如果所需采购的预期成本超过五千美元 ($5,000) 且不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d) 招标公告应至少在一家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一次,该刊登应在收到投标书前至少10天进行。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1(e) 董事会可自行决定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并重新发布广告。

Section § 202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董事会拒绝了供应品、设备或材料的投标,并且五分之四的董事会成员同意这些物品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以更便宜的价格购买,那么董事会可以直接购买这些物品,而无需遵循通常的合同和投标流程。

如果董事会在拒绝投标后,经其全体成员五分之四投票认定并宣布,其认为供应品、设备和材料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则董事会可以着手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这些供应品、设备和材料,而无需进一步遵守要求签订合同、投标或发出通知的规定。

Section § 20293

Explanation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为了保护生命、健康或财产是必要的,董事会可以通过多数票快速决定支出公共资金,而无需遵循关于合同和投标的常规规定。但是,如果他们跳过招标程序,他们仍然必须遵守从第 22050 条开始的另一章节中概述的某些规定。

遇有紧急情况,董事会可以,经全体成员多数票通过的决议,声明并确定公共利益和必要性要求立即支出公共资金以保障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并随即着手支出或签订涉及在紧急情况下所需任何款项支出的合同,无需遵守要求合同、投标或通知的规定。如果不发出招标通知,董事会还应遵守第 2.5 章(自第 22050 条起)。

Section § 20294

Explanation

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密封的投标书,并附带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所有这些都必须指定支付给该区。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他们的保证金将在合理时间内退还,最迟不超过合同授予最低中标者后的60天。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书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4(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4(b) 签发给该区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4(c) 签发给该区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294(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并签发给该区的投标担保函。
在合同授予最低投标者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在任何情况下,该保证金均不得由该区持有超过自授予合同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