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6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指出,本条中的规定适用于县水务区签订的合同。这些区受《县水务区法》管辖,该法始于《水法》第55000节。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县水务区签订的合同,此类县水务区是《水法》第16部(第55000节及后续条款)《县水务区法》所规定的。

Section § 2060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需要签订改善工程项目合同,且费用超过 $3,500,它必须选择出价最低且负责任的承包商。但是,如果项目费用低于 $7,500,他们可以根据董事会制定的规则采用非正式招标程序。 县水务区可以灵活地相互之间、与县、或者(如果该区是城市的附属区)与市签订合同,以商定的条款提供劳务和材料。 即使是低于 $3,500 的项目,如果获得相关董事会和市议会的批准,合同也可以由县或市的采购代理处理。

Section § 20602

Explanation
在签订任何改进工程的施工合同之前,区必须在县内刊登广告,邀请密封投标。这必须按照《政府法典》第6061条的规定进行,该条详细说明了如何正确公布这些邀请。

Section § 20602.5

Explanation

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密封的投标书,并附带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所有这些都必须指定支付给该区。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他们的保证金将在合理时间内退还,最迟不超过合同授予最低中标者后的60天。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书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02.5(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02.5(b) 签发给该区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02.5(c) 签发给该区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02.5(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并签发给该区的投标担保函。
在合同授予最低投标者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在任何情况下,该保证金均不得由该区持有超过自授予合同之日起60天。

Section § 206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政府要求中标方提供担保,以确保他们能按约定完成合同。它还赋予区政府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Section § 20604

Explanation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并且该区无法发布招标通知以授予合同,他们必须遵守第2.5章(从第22050条开始)中的规定。

Section § 2060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地区管理机构,在获得监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如果认定直接雇佣工人完成地区设施的维修、改进、更新或扩建工程更经济、更令人满意,则可以选择直接雇佣工人完成,而不是通过招标程序。

当监事会和该区(如果有的话)的理事会认定,任何维修、改进、更新或扩建地区设施的工程,通过雇佣日工完成比按照第20601条的规定将合同发包给最低投标者更经济、更令人满意时,该区的管理机构可以安排该工程通过雇佣日工完成。

Section § 20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县监事会或市议会决定,他们可以直接处理一项改进工程的建设。他们可以不雇用承包商来做这件事,并且可以自行购买所需材料并雇用工人。

Section § 20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在设市城市或城镇之外,订购并签订某些工程或财产购置合同。如果监事会五分之四的成员同意,费用可以由某个特定区域承担。

Section § 20608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项目获得了债券批准,那么该项目必须按照债券批准时所确定的计划细节进行建设。

Section § 206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区域以外的某人想要安装供水系统设施,并将其捐赠给该区域供公共使用,区域董事会可以决定使这项捐赠附带条件。这个条件是,该供水系统除了服务安装者最初计划的土地外,还应足以服务额外的土地。如果满足这个条件,该区域可以同意签订合同,根据双方同意的条款,向安装者偿还安装中惠及额外土地的那部分费用。

Section § 206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补偿合同在最长10年内分期偿还。资金来源于对受益于供水系统设施的土地所有者征收的费用,但不包括安装者提议的服务区域。有资格连接供水系统的区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标明。

Section § 206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水系统设施的偿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中规定的金额。该成本必须不包括安装者的土地费用。此外,还可以加上利息,年利率最高为 (4)%,直到其他土地连接到该水系统为止。

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已支付或同意支付的偿付金总额,不得超过该合同中规定的水系统设施总成本金额,其中不包括归属于安装者土地的成本。合同中还可以包含一笔归属于利息的金额,年利率不得超过 (4) 百分之四,计算期限从安装之日起至其他土地连接到该设施之日。

Section § 2061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域同意报销一家公司安装水系统设施的费用,那么它可以向连接到这些设施并获得供水服务的其他土地所有者收取费用。这笔费用应该是系统重置成本或原始安装成本的公平份额,并且可以包含从系统安装之日起到土地连接之日止,每年最高4%的利息。

凡区域已签订合同向安装商偿付水系统设施的安装费用时,其可对土地征收并向拥有该土地的任何人收取合理费用,但合同中由安装商提议提供服务的指定土地除外。该费用代表了所述水系统设施的估计重置成本的按比例份额,或总安装成本的按比例份额,且该份额公平地归属于可能连接到并从或通过所述水系统设施接收供水服务的土地。费用中可包含归属于利息的金额,年利率不超过4%,自安装之日起至其他土地连接到设施之日止。

Section § 2061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根据第 (20612) 条收取的任何费用必须缴入该区的金库,并像其他水费收入一样处理,除非本章或报销合同中另有规定。

Section § 206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县和区级机构授权对现有合同下的工作进行变更或增加。对于原始成本低于5万美元的合同,变更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于原始成本在5万美元至25万美元之间的合同,变更金额不得超过原始成本的10%。对于原始成本超过25万美元的合同,最高增加额为2.5万美元,外加超出25万美元部分的5%,但总上限为21万美元。在洛杉矶县,如果合同成本超过2500万美元,变更上限为40万美元;如果合同成本超过5000万美元,上限为75万美元,这两项上限都会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法律强调,在授权进行这些变更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欺诈。

它还要求任何授权都必须伴随确保问责制的措施。如果修改的合同超过七份,则适用限制;并且必须在2026年7月1日之前提交一份审查报告。这项法律将于2027年1月1日失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a)  监事会和区董事会(如果有的话)可以通过条例、决议或董事会命令,授权总经理或其他区官员命令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变更或增加,金额不得超过: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a)(1) 对于原始成本低于五万美元 ($50,000) 的合同,变更或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美元 ($5,000)。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a)(2) 对于原始成本为五万美元 ($50,000) 但低于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合同,变更或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始合同成本金额的10%。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a)(3)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合同,如此命令的任何工作变更或增加的额外成本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外加原始合同成本金额中超出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部分的5%。尽管有 (b) 款规定,任何变更或增加不得超过二十一万美元 ($210,000)。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 洛杉矶县可选择受以下所有规定约束: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1)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两千五百万美元 ($25,000,000) 的合同,如此命令的任何工作变更或增加的额外成本不得超过四十万美元 ($400,000),并每年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进行调整。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2)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五千万美元 ($50,000,000) 的合同,如此命令的任何工作变更或增加的额外成本不得超过七十五万美元 ($750,000),并每年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进行调整。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3) 如果监事会以 (a) 款规定的方式,就本款中规定的合同成本授权,则县工程师或其他被授权的县官员的决定应对洛杉矶县具有约束力,并且所有关于该决定的现有抗议和申诉程序仍然有效。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4) 在董事会以 (a) 款规定的方式,就本款中规定的合同成本授权时,董事会应实施适当措施以防止欺诈并确保对该授权的问责制。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5) 如果根据本款、第20142条 (c) 款、第20395条 (b) 款、第20405条 (e) 款和第20998条 (b) 款修改的合同总数超过七份,则本款不适用。
(6)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6) 如果根据本款修改了合同,洛杉矶县应不迟于2026年7月1日向州议会地方政府委员会和州参议院治理与财政委员会提交一份审查报告。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c) 本条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206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或区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他区官员批准合同工作的变更。如果合同金额低于 $50,000,变更金额不得超过 $5,000。对于介于 $50,000 和 $250,000 之间的合同,允许的变更金额最高为原始合同成本的 10%。对于超过 $250,000 的合同,变更金额可以是 $25,000 加上原始合同成本中超出最初 $250,000 部分的 5%,但总额不得超过 $210,000。这项法律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

监事会和区董事会(如有)可以通过条例、决议或董事会命令,授权总经理或其他区官员命令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项下正在进行的工作的变更或增加,金额不得超过: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a) 对于原始成本低于五万美元 ($50,000) 的合同,变更或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美元 ($5,000)。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b) 对于原始成本为五万美元 ($50,000) 但低于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合同,变更或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始合同成本金额的 10%。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c)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合同,对如此命令的工作的任何变更或增加的额外成本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加上原始合同成本中超出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部分的 5%。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变更或增加均不得超过二十一万美元 ($210,000)。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4(d) 本节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206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区域如何聘请承包商提供各种专业服务。(a)部分涵盖了建筑和工程等服务合同,这些合同应遵循《政府法典》中的具体规定。(b)部分讨论了特殊服务的聘用,这也遵循《政府法典》的规定。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5(a) 区域签订的私人建筑、景观建筑、专业工程、环境、土地测量和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官员根据《政府法典》第1篇第5部第10章(第4525条起)的规定签订。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615(b) 区域签订的特殊服务合同,如《政府法典》第31000条所规定,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官员根据《政府法典》第31000条的规定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