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51(a) 超过一万美元($10,000)的建筑合同,应当在竞争性招标后授予最低价的合格投标人,除非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投票宣布为紧急情况。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51(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北县交通区可以选择采纳《统一公共建设成本会计法》(第2章(自第22000条起))。
本节概述了如何处理超过1万美元的建筑合同。通常,这些合同必须在竞争性招标程序后授予最低价的合格投标人,除非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宣布存在紧急情况。此外,北县交通区可以选择遵循一套特定的公共建设成本标准。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建筑工程投标都必须以密封信封提交,并且必须包含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接受的保证金类型包括现金、开具给董事会的银行本票、开具给董事会的保付支票,或者由经批准的保险公司出具并开具给董事会的投标保函。
如果投标者未能中标,他们的保证金必须在合理时间内退还给他们,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合同授予后的60天。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