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1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加州通过探索不同的系统,在电信领域看到了节省资金的机会。所有电信服务合同将由技术部管理,遵循与信息技术采购类似的指导方针。该部门制定电信政策的规则。然而,加州州立大学和社区学院单独处理其采购,但当它们寻求电信商品和服务时,必须允许技术部参与合同投标。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随着电信行业放松管制,通过对替代性电信系统进行专业评估和采购,州政府可以实现可观的成本节约。任何电信服务采购合同以及任何电信商品采购合同,无论是租赁还是购买,均应由技术部签订或在其监督下签订。任何采购均应按照与信息技术商品和服务采购相关的第3章(自第12100条起)进行,除非任何指令或规定仅适用于信息技术采购。技术部应负责制定电信政策和程序。加州州立大学的理事会和加州社区学院的理事会应分别承担该机构在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采购电信商品和服务方面的职能。每当大学或学院系统征求电信商品和服务的投标时,理事会和董事会均应给予该机构投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