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475

Explanation

本法案记录了因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人道主义危机和种族灭绝而采取的关键行动。2004年,美国总统布什承认该情况为种族灭绝。自1997年以来,美国因苏丹涉嫌恐怖主义而对其进行制裁,并由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负责监测。此外,2007年的《苏丹问责与撤资法案》允许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从苏丹石油、电力、矿产和军事部门的公司撤资,并停止与这些公司的合同。同样,加州州长施瓦辛格强调了撤资作为对苏丹政府行为抗议的重要性。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5(a) 2004年9月21日,乔治·W·布什总统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时,确认了国务卿的认定并声明:“此时此刻,世界正在目睹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可怕苦难和骇人听闻的罪行,我政府已认定这些罪行是种族灭绝。”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5(b) 联邦政府自1997年以来对苏丹政府实施了制裁。这些制裁通过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进行监测。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5(c) 自1993年以来,美国国务卿已认定苏丹是一个其政府屡次为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提供支持的国家,从而限制了美国对苏丹政府的援助、国防出口和销售以及金融及其他交易。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5(d) 2007年12月31日,乔治·W·布什总统签署了《苏丹问责与撤资法案》(Public Law 110-174)。该立法在参议院和众议院获得一致通过。该法案授权州和地方政府采取政策,从在苏丹石油、电力、矿产和军事部门运营的问题公司撤资,并禁止与这些公司签订合同。该法案还禁止联邦政府与这些公司签订合同。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5(e) 2006年9月25日,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在签署《第2941号议会法案》使其成为法律时表示,“撤资将表明我们对一个杀人政府的反抗”,该法案使全国最大的两个养老基金能够从对苏丹的投资中撤资。

Section § 104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在苏丹何种公司被视为“受审查公司”。它指的是在苏丹从事电力、矿产、石油或军事装备生产的公司。但是,在特定条件下运营的公司可以获得豁免。例如,如果它们与南苏丹政府合作,拥有特定的联邦许可证,或者服务于边缘化群体。其他豁免情况包括向维和或人道主义组织提供服务,以及促进健康或教育。此外,那些计划自愿停止与苏丹政府业务往来,或有计划在一年内停止运营的公司也被排除在外。

在本条中,以下定义适用:
“受审查公司”是指在苏丹从事电力生产活动、矿产开采活动、石油相关活动或军事装备生产的公司,但不包括能够证明以下任何一项的公司: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a) 其商业运营是根据与南苏丹地区政府直接且专属的合同进行的。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b) 其商业运营是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的许可下进行的,或根据联邦法律明确豁免了在此类许可下进行的要件。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c) 其商业运营包括向苏丹的边缘化人口提供商品或服务。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d) 其商业运营仅包括向国际公认的维和部队或人道主义组织提供商品或服务。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e) 其商业运营包括提供仅用于促进健康或教育的商品或服务。
(f)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f) 其与苏丹政府的商业运营将自愿暂停,暂停期为他们已投标或提交提案的、与州机构签订的商品或服务合同的整个期限。
(g)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6(g) 其已采纳、公布并正在实施一项正式计划,以在一年内停止商业运营并避免开展任何新的商业运营。

Section § 104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被列为“受审查公司”的企业不能投标或提交与加州州政府机构签订的商品或服务合同提案。然而,如果符合州的最佳利益,总务局局长有权逐案允许例外情况。

对于此类例外,局长可以依据独立核实,证明该公司正在苏丹开展重大人道主义工作或改善达尔富尔的状况,或者考虑美国总统签发的国家利益豁免。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a) 受审查公司无资格且不得投标或提交与州机构签订的商品或服务合同提案。
(b)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1) 尽管有(a)款规定,如果允许受审查公司投标或提交与州机构签订的一份或多份商品或服务合同提案符合州的最佳利益,总务局局长可逐案允许受审查公司投标或提交与州机构签订的商品或服务合同提案。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2) 在做出此决定时,总务局局长可利用以下资源: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2)(A) 由独立第三方或非营利组织核实公司正在进行以下任一活动:
(i)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2)(A)(i) 与国际组织、苏丹政府、苏丹南部地区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协同开展重大人道主义工作,以造福苏丹的一个或多个边缘化人口。提供核实的当事方或组织或独立第三方必须评估并证明该重大人道主义工作与该公司在苏丹的商业运营相比是实质性的。
(ii)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2)(A)(ii) 通过与苏丹政府接触,实质性改善达尔富尔地区遭受种族灭绝的受害者群体的状况。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7(b)(2)(B) 考虑由美国总统签发的国家利益豁免,将公司排除在《苏丹问责与撤资法》(公法110-174)的联邦合同禁令条款之外。

Section § 10478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想在加州竞标州政府的商品或服务合同,并且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开展过业务,他们通常必须确认自己不是“受审查公司”(这可能意味着他们没有从事被禁止的活动)。

然而,如果一家公司已经根据另一项规定(第10477条)获得了特殊许可,他们就不需要进行这项证明。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8(a) 州机构应要求提交商品或服务合同投标或提案的公司,如果该公司当前或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开展过商业活动或其他业务,则需证明该公司不是受审查公司。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8(b) 如果提交商品或服务合同投标或提案的公司,且当前或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开展过商业活动或其他业务,已根据第10477条(b)款获得就州机构的商品或服务合同进行投标或提交提案的许可,则州机构不应要求该公司证明其不是受审查公司。

Section § 10479

Explanation

如果公司根据第 (10478) 条提供虚假证明,综合服务部可以施加多项后果。首先,公司可能被处以至少 (250,000) 美元或合同金额两倍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其次,州政府可以取消与违规公司的合同。第三,公司在至少三年内不得参与州政府合同的投标。

综合服务部必须将这些事件报告给总检察长,由总检察长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如果提起诉讼,公司必须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州政府和总检察长进行的调查和法律行动所产生的费用。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9(a) 如果综合服务部认定某公司根据第 (10478) 条提交了虚假证明,该公司应承担以下所有责任:
(1)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9(a)(1) 该公司应承担民事罚款,金额为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或提交投标或提案的合同金额的两倍,以较高者为准。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9(a)(2) 州机构或综合服务部可以终止与该公司的合同。
(3)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9(a)(3) 自州机构认定该公司提交虚假证明之日起,该公司没有资格且不得参与州合同投标,期限不少于三年。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79(b) 综合服务部应向总检察长报告综合服务部认定根据第 (10478) 条提交了虚假证明的公司名称,以及有关虚假证明的信息,总检察长应决定是否对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该公司应支付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州机构和综合服务部因导致发现虚假证明的调查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总检察长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

Section § 1048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立法机关可以废止本法律的条件。它主要关注苏丹局势,特别是达尔富尔种族灭绝。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法律可以被废止:种族灭绝停止12个月;美国解除对苏丹的制裁;苏丹履行了某些承诺,例如停止袭击平民;或者如果发现此类合同禁令干涉美国外交政策。此外,立法机关也可以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下废止本法律。

本法案经立法机关批准行动后应予废止。但为决定是否废止本法案,仅作为建议和指导,不约束或以任何方式限制未来立法会议的自由裁量权,兹提交以下任何情况的发生应被解释和视为废止本法案的依据: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a) 美国国会或总统宣布达尔富尔种族灭绝已停止至少12个月。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b) 美国撤销对苏丹政府施加的所有制裁。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c) 美国总统已向国会证明苏丹政府已履行其承诺,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c)(1) 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第1769 (2007) 号决议。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c)(2) 停止对平民的袭击。
(3)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c)(3) 解散并解除金戈威德及其相关民兵的武装。
(4)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c)(4) 允许人道主义援助自由无阻地进入。
(5)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c)(5) 允许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安全自愿返回。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d) 美国国会或总统通过立法或行政命令宣布,本法案规定的此类合同禁令干涉美国外交政策的实施。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0(e) 立法机关认定有必要终止本条规定的其他情况。

Section § 1048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本法案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违宪或无法执行,这不会影响法案的其余部分,其余部分将继续有效。

立法机关还声明,即使他们知道法案的任何部分可能被宣告无效或不可执行,他们仍然会通过该法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1(a) 如果本法案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章节、小节、句、款、短语或词语,或其适用于任何人或情况的部分被认定为无效、非法、不可执行或违宪,则特此声明其可分割,且本法案的其余部分将不受此类无效、非法、不可执行或违宪情况的影响,继续保持有效和运作。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81(b) 立法机关特此声明,即使本法案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章节、小节、句、款、短语或词语被宣告为无效、非法、不可执行或违宪,立法机关仍会通过本法案及其中的每一条款、章节、小节、句、款、短语或词语。

Section § 104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被发现违反1934年联邦证券交易法第13(p)条的公司,不得在加州竞标与导致其违规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州合同。“被审查公司”是指已被证券交易委员会判定有罪且尚未解决问题的公司。公司在纠正其违规行为、提交可接受的修正文件,或在三年后(以较早者为准)停止被审查。总务部将制定规则以执行这项州合同禁令。

此外,“商品或服务”涵盖多种类型,包括信息技术和电信。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公司在与州政府开展业务之前遵守联邦标准。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90(a) 被审查公司没有资格,也不得投标或提交与该公司必须遵守1934年联邦证券交易法第13(p)条的原因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州机构合同提案。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90(b) 就本节而言,“被审查公司”是指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起的民事或行政诉讼中作出的最终判决或和解,被认定违反1934年联邦证券交易法第13(p)条,且该个人未在最终判决或和解之前以委员会接受的方式纠正或补救该违规行为的个人。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90(c) 当个人不再被认定违反1934年联邦证券交易法第13(p)条时,或该个人根据1934年联邦证券交易法第13(p)条提交了修正或纠正性文件,且该文件纠正了(b)款所述的违规行为时,或自最终判决或和解之日起三年后,以较早者为准,该个人应停止被视为被审查公司。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90(d) 总务部应在《州行政手册》或《州合同手册》中制定所有州机构、部门、委员会和理事会实施本节合同禁令的政策和程序。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90(e) 就本节而言,“商品或服务”包括受本章(自第10290条起)管辖的商品和服务、受第3章(自第12100条起)管辖的信息技术商品和服务,以及受第3.5章(自第12120条起)管辖的电信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