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本章设定的规则,部门可以暂停或吊销执照。如果持照人违反了这些规则,他们将面临一笔经济处罚,金额相当于他们从违规行为中获得的收入。此外,任何暂停或吊销执照的程序都将遵循另一节(第100171条)中列出的具体法律步骤。

部门可以因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章颁布的规章制度,暂停或吊销根据本章颁发的执照。此外,对于因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章颁布的规章制度而产生的违规行为,部门应处以相当于持照人所收费用金额的民事罚款。暂停或吊销执照的程序应根据第100171条进行。

Section § 1411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在特定领域拥有专业执照的人违反了本章或其相关法规中规定的规则,他们将面临执照被暂停或吊销的风险。

违反本章规定或据此颁布的规章制度,如果是由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 2 部门(自第 500 条起)获得许可的人员,或根据该法典第 3 部门第 17 章(自第 9000 条起)获得认证或许可的人员所为,则可能构成暂停或吊销该人员在该部门项下执照的理由。

Section § 14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没有必要执照的情况下介绍他人,他们可能会被罚款。罚款金额将等于他们非法所得的收入,并且总检察长将采取法律行动来追缴这笔罚款。

任何未经许可介绍他人并违反第1400条规定的人、协会或公司,应承担与其非法所得报酬等额的民事罚款。该罚款将由总检察长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进行评估和追回。

Section § 1413

Explanation

根据本条收取的民事罚款必须用于支持本章所载规则的执行。

根据本条收取的民事罚款,应用于执行本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