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部门因多种原因暂停或吊销组织库执照。首先,如果被许可人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法律,或协助他人违反。其次,如果他们在执照申请中作虚假陈述。第三,如果他们的行为危害公共健康、道德、安全或福祉。此外,如果他们从事某些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负责人被判犯有相关罪行。即使定罪允许上诉或缓刑,这些因素仍可能导致执照暂停或吊销,但康复证据可能会被考虑。

州部门可以因以下任何原因暂停或吊销根据本章颁发的任何执照: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3(a) 被许可人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3(b) 协助、教唆或允许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根据本章通过的规则或法规,或《医疗执业法》(Chapter 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2000) of Division 2 of the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3(c) 有证据证明被许可人在组织库执照申请中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作出了虚假陈述。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3(d) 在执照所涉场所或服务的维护或运营中,行为对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公共健康、道德、福祉或安全有害。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3(e) 《刑法典》第367f条和《美国法典》第42篇第274e条禁止的行为。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643(f) 被许可人或组织库负责人被判犯有与被许可人或组织库负责人的资格或职责实质相关,或与组织库职能实质相关的任何罪行。就本条而言,“定罪”指认罪或有罪判决,或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当上诉期限届满,或定罪判决在上诉中得到确认,或作出缓刑令暂停执行判决时,可以采取吊销或暂停执照的行动,尽管随后根据《刑法典》第1203.4条作出的命令允许撤回认罪并提出无罪答辩,或撤销有罪判决,或驳回控告、起诉书或大陪审团起诉书。主任应考虑被许可人或组织库负责人提供的所有有效的康复证据。

Section § 164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暂停或吊销执照,相关程序必须遵循另一节(特别是第100171节)中列出的规则。

Section § 164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部门在认为有必要保护公共福祉时,即使在听证会举行之前,也可以立即暂停某项许可。当他们暂停许可时,必须通知被许可人,并向其发出正式指控。如果被许可人对此有异议,他们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在 (15) 天内安排,并在 (30) 天内举行。暂停将一直有效,直到听证会结束并作出最终决定。如果州部门在听证会结束后 (60) 天内未能作出决定,暂停将自动取消。

州部门在任何听证会之前,当其认定该行动对于保护公共福祉是必要的时,可以暂时暂停根据本章颁发的任何许可。州部门应通知被许可人临时暂停及其生效日期,并同时向被许可人送达一份指控书。在收到被许可人的辩护通知后,该事项应在 (15) 天内安排听证会。听证会应尽快举行,但不得迟于收到该通知后的 (30) 天。临时暂停应保持有效,直到听证会完成且州部门已就案情作出最终决定。但是,如果州部门未能在原听证会完成后的 (60) 天内就案情作出最终决定,则该临时暂停应被视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