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a) 除根据本章或第3.4章(自第1596.70条起)颁发的执照被暂停、临时暂停或吊销外,部门应按以下规定征收民事罚款: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1) 如果设施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缺陷,则每次违反本章规定的民事罚款金额为每天一百美元 ($100)。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1)(A) 如果持照人或其代表向部门提交证据表明持照人已纠正缺陷,且部门在审查该证据后,已确定缺陷已纠正,则民事罚款应自部门收到该证据之日起停止。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1)(B) 如果部门认为有必要,部门应在根据 (A) 项收到证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检查该设施,以确认缺陷已纠正。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1)(C) 如果部门确定缺陷尚未纠正,则民事罚款应自原始传票日期起继续累计。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1)(D) 如果部门能够核实缺陷在部门根据 (A) 项收到证据的日期之前已纠正,则民事罚款应自该较早日期起停止。
(2)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2)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2)(A) 如果部门向设施发出缺陷通知,针对 (1) 项中规定的重复违规行为,部门应立即对每次重复违规行为处以二百五十美元 ($250) 的民事罚款,并在传票发出后,对重复违规行为持续的每一天处以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缺陷通知应说明该缺陷如何构成重复违规,并应提交给主管进行审查和批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2)(A)(B) 就本条而言,“重复违规”指在先前违规行为发生后12个月内再次发生的违规行为,该违规行为违反了由相同字母或数字组合,或字母和数字组合指定的法规或规章条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2)(A)(C) 尽管有 (A) 项和 (B) 项的规定,如果部门认定所引用的重复违规行为与原始违规行为并非实质相似,部门可自行决定将所引用的重复违规行为的民事罚款降至适用情况下基本违规行为的水平。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b)(3) 如果违规行为的性质或严重性,或违规行为的频率,根据本章规定,需要处以更高的罚款或立即评估民事罚款,或两者兼有,则纠正缺陷不应影响民事罚款的征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 对于以下任何严重违规行为,部门应立即对每次违规行为处以五百美元 ($500) 的民事罚款,并在传票发出后,对违规行为持续的每一天处以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1) 部门认定导致儿童受伤或生病的任何违规行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2) 消防许可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超员、无法操作的烟雾报警器和无法操作的火灾报警系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3) 缺乏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无人看管,以及由未满18岁的人员监管儿童。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4) 可接触的水体,当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禁止时。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5) 可接触的枪支、弹药或两者兼有。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6) 违反第1596.852、1596.853或1597.09条,拒绝进入设施或设施的任何部分。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c)(7) 场所内存在受部门排除令约束的人员。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d) 如果部门向设施发出缺陷通知,针对 (c) 款中规定的重复违规行为,部门应立即对每次重复违规行为处以一千美元 ($1,000) 的民事罚款,并在传票发出后,对重复违规行为持续的每一天处以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缺陷通知应说明该缺陷如何构成重复违规,并应提交给主管进行审查和批准。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e) 对于部门认定导致儿童死亡的违规行为,民事罚款应按以下规定征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e)(1) 对于获准照护30名或以下儿童的设施,处以七千五百美元 ($7,500) 的罚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e)(2) 对于获准照护31至100名(含)儿童的设施,处以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e)(3) 为经许可照护100名以上儿童的机构处以一万五千美元($15,000)的罚款。
(f)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f)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f)(1) 对于部门认定构成身体虐待或导致儿童严重伤害(如第1596.8865条所定义)的违规行为,民事罚款应按以下方式评估: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f)(1)(A) 为经许可照护30名或更少儿童的机构处以两千五百美元($2,500)的罚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f)(1)(B) 为经许可照护31至100名(含)儿童的机构处以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f)(1)(C) 为经许可照护100名以上儿童的机构处以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f)(2) 就本款而言,“身体虐待”包括由他人以非意外方式对儿童造成的身体伤害,如《刑法典》第11165.1条所定义的性虐待,如《刑法典》第11165.2条所定义的忽视,或如《刑法典》第11165.4条所定义的非法体罚或伤害,当负责儿童福利的人员是任何经许可照护儿童的机构的被许可人、管理员或雇员,或公立或私立学校或其他机构或组织的管理员或雇员时。
(g)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g)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g)(1) 在根据(e)款或(f)款评估民事罚款之前,该决定应由社区照护许可司的项目主管批准。
(2)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g)(2)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g)(2)(A) 部门应将根据(e)款或(f)款应支付的民事罚款金额,减去已对根本违规行为评估的民事罚款金额。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g)(2)(A)(B) 如果部门已对根本违规行为评估的民事罚款金额超过根据(e)款或(f)款的罚款金额,则以较大金额为准,并按部门已评估的金额到期应付。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h)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州政府从根据本章或第3.4章(始于第1596.70条)对经许可的儿童照护中心施加的民事罚款中获得的收入,应存入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9部第6编第4.6章(始于第18285条)设立的儿童健康与安全基金,并应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8285条(f)款专门用于经许可的日托中心提供者的技术援助、岗前培训、培训和教育。
(i)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i)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i)(1) 部门代表出具的缺陷通知书应包括对缺陷性质的事实描述,充分说明被许可人未能遵守特定法规或规章的方式,以及(如适用)缺陷发生的具体地点或区域。部门应真诚努力与被许可人合作,以确定缺陷原因并防止任何重复违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i)(2) 部门应制定规章,规定缺陷的上诉程序。
(j)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j)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j)(1) 被许可人有权在收到民事罚款评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部门提交书面请求,要求对根据(d)款和(e)款评估的民事罚款进行正式审查,并应在当时提供所有可用的佐证文件。该审查应由社区照护许可司的副主任进行。被许可人可在提交审查请求后的前30个工作日内提交在提交审查请求时无法获得的额外佐证文件。如果部门要求被许可人提供额外信息,该信息应在收到审查请求后的前30个工作日内提出。被许可人应在收到部门请求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供此额外信息。如果副主任认定民事罚款未按部门适用法规或规章评估,或导致民事罚款评估的缺陷认定未按部门适用法规或规章作出,他或她可以修改或驳回民事罚款或缺陷认定。被许可人应在所有必要信息已由被许可人提供给部门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收到副主任决定的书面通知。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3) 如果,除了民事罚款的评估之外,部门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以暂停或吊销设施许可证,其中包括与民事罚款评估相关的违规行为,则部门对未决上诉的审查应停止,且民事罚款的评估应作为行政诉讼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审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4) 行政上诉程序结束后,民事罚款即到期应付。除非已作出部门可接受的付款安排,逾期 30 天未支付的民事罚款将按部门规定收取滞纳金。
(k)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k)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k)(1) 被许可人有权在收到民事罚款评估通知或缺陷认定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部门提交书面请求,要求对分部 (j) 中未描述的任何其他民事罚款或缺陷进行正式审查,并应在此时提供所有可用的支持文件。审查应由社区照护许可司的区域经理进行。被许可人可以在提交审查请求后的前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在提交审查请求时无法获得的额外支持文件。如果部门要求被许可人提供额外信息,该信息应在收到审查请求后的前 30 个工作日内提出。被许可人应在收到部门请求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提供此额外信息。如果区域经理确定民事罚款的评估或缺陷的认定不符合部门的适用法规或规章,他或她可以修改或驳回该民事罚款或缺陷认定。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人向部门提供所有必要信息之日起的 60 个工作日内,收到区域经理决定的书面通知。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k)(2) 在完成第 (1) 款所述的审查后,被许可人可以在收到区域经理决定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向社区照护许可司的项目主管上诉该决定。被许可人可以在请求上诉后的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主管提交在上诉时无法获得的额外支持文件。如果部门要求被许可人提供额外信息,该信息应在收到上诉请求后的前 30 个工作日内提出。被许可人应在收到部门请求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提供此额外信息。如果项目主管确定民事罚款的评估或缺陷的认定不符合部门的适用法规或规章,他或她可以修改或驳回该民事罚款或缺陷认定。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人向部门提供所有必要信息之日起的 60 个工作日内,收到项目主管决定的书面通知。项目主管的决定被视为最终决定,并结束被许可人根据本款进行的上诉的行政上诉权利。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k)(3) 行政上诉程序结束后,民事罚款即到期应付。除非已作出部门可接受的付款安排,逾期 30 天未支付的民事罚款将按部门规定收取滞纳金。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l) 部门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修订其规章,以反映 2014 年第 813 章第 8 条对本节所作的修改。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m) 尽管有《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 (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部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或类似的书面指示实施和管理通过增加本款的法案所作出的修改,直到根据《行政程序法》通过法规。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99(n) 本条将于2017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