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3.5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相关部门在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出现财务或运营问题,威胁到居民福祉时,请求法院任命一名管理人来管理该社区。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提供者财务不稳定、无法履行义务或使居民处于危险之中时。任命管理人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提供者恢复正常运营、管理向其他提供者的过渡,或有序清算提供者。

法律要求向提供者送达申请书,并安排法院听证会以迅速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任命一名管理人,由其接管并着手解决问题。法院将监督这些程序,以确保居民得到保护。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 部门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命令,任命一名合格的管理人来运营持续照护退休社区,从而在以下任何情况下,缓解老年居民可能失去支持服务或在没有适当准备的情况下被转移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情况: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1) 提供者资不抵债或面临即将资不抵债的危险。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2) 提供者处于财务状况不健全或不安全的状态。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3) 提供者未能建立或已大幅耗尽本章要求的准备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4) 提供者未能提交第1793.13节中规定的计划,部门未批准提供者提交的计划,提供者未完全执行该计划,或该计划未成功。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5) 提供者无法完全履行其根据持续照护合同承担的义务。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a)(6) 居民以其他方式处于严重危险之中。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b) 管理人只能在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下接管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运营:使提供者恢复正常,使其能够完全履行其持续照护合同义务;实施部门可接受的重组计划;促进由另一提供者承担持续照护合同义务的过渡;或促进提供者的有序清算。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c) 部门在每次申请中,应包含一项临时限制令的请求,以防止提供者在申请听证会之前处置或转让资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d) 应向提供者送达申请书副本,以及一份出庭说明理由的命令,说明为何不应将提供者的持续照护退休社区或资产的管理权和占有权授予管理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e) 说明理由的命令应指定听证日期,该日期应在向提供者送达申请书和说明理由的命令后不少于五天且不超过十天。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f) 任命管理人的申请在法院中应优先于所有事项,刑事事项除外。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g) 在听证会时,部门应告知提供者和法院拟议管理人的姓名。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h) 如果在听证会结束时,包括法院可能考虑的口头证据,法院发现存在(a)款中规定的任何情况,法院应发布命令,任命一名管理人接管提供者的财产并经营其业务,禁止提供者干扰管理人在恢复正常运营中的工作,并指示管理人根据法院的指示,采取措施消除导致需要恢复正常运营的原因和条件。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i) 该命令应包含一项规定,指示向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居民以及法院可能指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发出恢复正常运营程序的通知。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j) 法院可以允许提供者在本节规定任命的任何期间参与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持续运营,并应在命令中明确参与的性质和范围。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0(k) 法院在整个恢复正常运营程序中应保留管辖权,并可发布其认为必要的进一步命令,以实现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恢复正常运营或有序清算,从而保护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居民。

Section § 1793.52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为持续照护退休社区指派了一名管理人,该管理人必须迅速告知居民其任命,并向他们更新社区的管理情况。
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应立即通知居民该任命以及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管理的状况。

Section § 1793.5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被指定管理和重整一个陷入困境的提供者,他们拥有多项权力。他们可以控制并保护提供者的资产和财产。这包括提起或处理为保护这些资产所需的诉讼。他们可以处理提供者的任何财务往来,投资资金,并支付重整费用。

管理人还必须确保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居民的服务和照护得以维持。如果提供者最终无法继续运营,管理人必须协助居民顺利转移。此外,他们还可以履行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或法院命令的职责。

如果指定管理人对提供者进行重整,该管理人可以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a)  占有、保存、保护和追回提供者的任何资产、账簿、记录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属于提供者或可由提供者主张的索赔或诉讼因由。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b)  以管理人身份以管理人名义处理财产,并在任何出售中购买提供者可能持有任何留置权或产权负担或提供者可能拥有权益的任何房地产或其他资产。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c)  提起、起诉和辩护或和解任何已提起或此后可能提起的、由提供者或针对提供者的诉讼,以保护提供者或居民或受其影响的任何财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d)  存入和投资提供者的任何可用资金。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e)  支付重整的所有费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f)  在管理人占有之时,履行提供者在持续照护退休社区中向居民提供照护和服务的所有职责。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g)  如果提供者最终倒闭,促成居民的有序转移。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4(h)  行使法律授权或法院命令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力和职责。

Section § 1793.56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任命的管理人有权获得合理报酬。他们的报酬可以来自提供者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不足,部门可以从特定基金中支付。此外,管理人对其职责中的任何过失不承担个人责任,并且任何法律辩护费用将由提供者承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6(a)  被任命的管理人有权获得合理报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6(b)  支付管理人报酬的费用可从提供者的资产中扣除。当提供者的资产以及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资产不足时,部门可酌情从持续照护提供者收费基金中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6(c)  任何根据第1793.50条被任命为管理人的人,对其履行职责中的任何过失不承担责任,且提供者应赔偿管理人以其管理人身份被提起诉讼的所有辩护费用。

Section § 1793.58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条款规定了终止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康复程序的流程。它允许部门、管理人或利害关系方申请法院命令来结束这些程序,从而让提供者重新获得控制权。法院必须确保康复已成功完成,并且社区可以安全地回到提供者的管理之下。在做出此决定之前,法院将审查一份关于提供者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完整报告。如果法院批准该命令,部门将恢复提供者的授权证书,除非有新的信息表明存在可能影响法院决定的重大问题。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8(a)  部门、管理人或任何利害关系人,在向管理人发出适当通知后,可随时向法院申请一项命令,终止康复程序,并允许提供者恢复对其财产的占有和对其业务的经营。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8(b)  法院不得发布根据 (a) 款请求的命令,除非在充分听证后,法院已确定该程序的宗旨已完全成功实现,并且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可以交还给提供者管理,而不会对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居民、债权人、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所有者以及公众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8(c)  在发布任何终止康复程序的命令之前,法院应审议管理人提交的关于提供者事务的完整报告和账目,包括提供者在康复期间的官员、雇员和业务行为以及提供者当前的财务状况。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8(d)  在发布终止康复的命令后,部门应恢复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部门仅在命令发布时存在的情况发生变化,或发现部门认定如果法院知晓这些事实将导致拒绝终止康复命令的请求的事实后,方可对恢复的证书施加条件、暂停或撤销。

Section § 1793.60

Explanation

如果部门认为某个提供者无法以有利或经济合理的方式进行康复,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关闭该提供者并结束其业务。

一旦法院命令关闭该提供者,部门将收回其经营许可证。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0(a) 如果部门在任何时候确定,进一步的提供者康复努力不符合居民或潜在居民的最佳利益,或不具有经济可行性,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和解散令,或申请其他适当的救济,以解散财产并结束其业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0(b) 一旦发布指令提供者清算或解散的命令,部门应撤销提供者的临时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Section § 1793.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管理人或任何相关人员请求法院终止对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康复工作,如果康复工作不成功,或者如果提供者因破产或止赎等问题无法履行其合同。

在法院批准此请求之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必须举行一次充分的听证会,确认提供者无法履行其义务。其次,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的报告和财务报表。第三,法院需要尽可能确保居民的保护。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2(a) 部门、管理人或任何利害关系人,在向各方发出适当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终止康复程序的命令,条件是康复工作不成功、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已通过止赎出售、提供者已成为破产救济令的对象,或提供者已另行证明无法履行其持续照护合同项下的义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2(b) 法院不得根据 (a) 款发出的请求命令,除非发生以下所有情况: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2(b)(1) 已举行了充分的听证会,且法院已裁定提供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2(b)(2) 管理人已向法院提交一份完整、全面的报告和财务账目,并由管理人签署,证明其为一份完整、全面的报告和账目。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2(b)(3) 法院已裁定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居民已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并已就此作出法院认为适当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