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a)(1) 该计划的实施应完全由费用而非民事罚款支持。实施本章的初始费用可通过普通基金贷款提供,该贷款应按照财政部提供的时间表偿还。本部门应就本章授权的活动,收取家庭护理机构执照和家庭护理助理注册的费用。本部门可根据需要调整费用,以充分支持本章的实施。除为实施本章的初始费用而另行划拨或拨款的普通基金资金,或根据本章收取的并由立法机关为本章目的拨款的罚款外,普通基金资金不得用于本章项下的任何目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a)(2) 本章实施过程中收取的资金的一部分,经本部门指定,可用于符合本章规定的社区外展活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a)(3)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普通基金资金可用于实施本章,具体由 2023 年预算案和 2024 年预算案拨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b) 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家庭护理基金,用于本章目的。本章授权的所有执照和注册费用应存入家庭护理基金,但根据第 1796.23 节收取的指纹费用除外,该费用应存入指纹费用账户。该基金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提供给本部门用于实施本章。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c) 根据本章收取的任何罚款和罚金应存入家庭护理技术援助基金,该基金特此作为家庭护理基金下的一个子账户设立。家庭护理技术援助基金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提供给本部门用于根据本章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教育。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d)(1) 本部门应不迟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提供以下更新: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d)(1)(A) 家庭护理基金的偿付能力,包括任何新资源。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d)(1)(B) 关于允许该计划自我维持的新费用结构的建议,或请求任何额外的资源需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d)(2) 根据本款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 9795 节的规定。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本部门应向相关的立法预算小组委员会和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提交季度书面进展更新,以促进立法机关对本部门在家庭护理计划中进展的监督。这些更新应至少包括以下所有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A) 人员配置,包括 2023 年预算案中请求的 15 个新职位的招聘进展,以及将家庭护理服务局提升为本部门一个分支机构的努力进展。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B) 许可、调查、执法和监督,包括最新的工作量指标,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B)(i) 家庭护理助理,包括收到的申请数量和已处理的数量,包括新申请和续期申请,以及平均处理时间。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B)(ii) 家庭护理机构,包括收到的申请数量和已处理的数量,包括新申请和续期申请,以及平均处理时间。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B)(iii) 家庭护理机构访问,包括已完成的访问数量。
(iv)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B)(iv) 投诉,包括收到的数量、已调查的数量,以及最常见投诉类型的描述。
(v)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B)(v) 提供无证家庭护理服务的企业,包括对提供无证家庭护理服务的企业采取的任何执法行动的描述,以及估计仍在运营的数量。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1)(C) 费用结构审查,包括评估家庭护理许可费用结构的进展,以及确定任何有助于家庭护理基金可持续性的新资源。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7(e)(2) 本款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或本部门提交 (d) 款所述报告之日(以后者为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