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55(a) 违反本章规定的任何要求或义务,或违反根据本章颁布的任何规则或法规运营的家庭护理机构,可能受到本章规定的罚款或部门采取的执照行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55(b) 当部门认定家庭护理机构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颁布的任何规则或法规时,应向持证人送达违规通知书。每份违规通知书应以书面形式准备,并应明确违规的性质以及被指控违反的法律规定、规则或法规。该通知应告知持证人部门根据本章可能采取的任何行动,包括要求制定纠正计划、评估罚款,或采取暂停、吊销或拒绝续期执照的行动。局长或其指定人员还应告知持证人根据本章享有的听证权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55(c) 部门可对每次违规处以最高九百美元 ($900) 的每日罚款,罚款自违规被查明之日起计算,至每次违规被纠正之日止。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55(d) 部门应制定法规,规定通知、纠正计划、上诉和听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