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a)
除 (b) 或 (c) 款另有规定外,任何违反本章或第127050条或第128600条,或故意或反复违反根据本章或第127050条或第128600条通过的任何规则或规定的人,犯有轻罪,一经定罪,应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180天,或并处罚款和监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b)
任何违反第1286条的人犯有违规行为,应处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c)
任何故意或反复违反本章或第2.4章(自第1417条起),不包括第1425条和第1432条,或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与第1418条所定义的长期医疗保健设施的运营或维护相关的规则或规定的人,犯有轻罪,一经定罪,应处以不超过两千五百美元 ($2,5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180天,或并处。
在根据本款对定罪施加处罚时,法院应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1)
违规行为是否使患者面临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风险。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2)
违规行为是否与患者的健康、安全或保障有直接或即时关系。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3)
故意行为的证据(如有)。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4)
反复违规的次数。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5)
被告为防止违规所做的善意努力是否存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0(d)
就本条而言,“故意地”或“故意的”是指行为人实施或不实施某行为时,意图该行为或不行为,并知晓与之相关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