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a)(1) 医疗服务计划应当在实施任何费率变更前至少120天,向部门提交针对祖父条款个人医疗服务计划合同以及祖父条款和非祖父条款团体医疗服务计划合同的所有要求的费率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a)(2) 医疗服务计划应当在以下日期中较早者,向部门提交针对非祖父条款个人医疗服务计划合同的所有要求的费率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a)(2)(A) 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年度注册期开始前一百天。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a)(2)(B) 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5篇第154.220(b)节发布的联邦指南中规定的日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a)(3) 对于无论是整体或混合经验评级,还是社区评级的大型团体产品,医疗服务计划应当至少每年提交本条所要求的信息,并且应当在方法、因素或假设发生任何会影响大型团体支付费率的变更前120天提交。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 计划应当针对个人、小型团体、大型团体市场中社区评级部分以及大型团体市场中整体或混合经验评级部分的产品,就每次费率备案向部门披露以下所有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 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2) 备案所涵盖的计划合同表格数量。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3) 备案所涵盖的计划合同表格编号。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4) 产品类型,例如优选提供者组织或健康维护组织。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5) 细分市场类型。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6) 所涉计划类型,例如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7) 产品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8) 每个计划合同和评级表格的参保人数。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9) 每个计划合同表格的参保人月数。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0) 年费率。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1) 每个计划合同表格的总已赚保费。
(1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2) 每个计划合同表格的总已发生索赔。
(1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3) 最初请求的平均费率增长。
(1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4) 审查类别:新产品首次备案、现有产品备案或重新提交。
(1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5) 平均增长率。
(1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6) 费率增长生效日期。
(1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7) 受每个计划合同表格影响的订户或参保人数量。
(1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8) 索赔成本和随时间变化的费率比较。
(1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19) 与提交的费率备案相关的,参保人自付费用在过去一年中的任何变化。
(2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20) 与提交的费率备案相关的,参保人福利在过去一年中的任何变化。
(2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21) 第1385.06节(b)款所述的认证。
(2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22) 行政成本的任何变化。
(2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b)(23) 根据《平价医疗法案》(PPACA)进行费率审查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c) 受(a)款约束的医疗服务计划,应当按地理区域,针对个人、祖父条款团体和非祖父条款团体合同披露以下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c)(1) 计划针对所有福利和按总福利类别(包括住院、门诊、医生服务、处方药及其他辅助服务、实验室和放射科)的整体年度医疗趋势因素假设。计划还应当披露综合护理管理费或其他类似费用,以及服务从一个福利类别重新分类到另一个类别的情况,例如从住院到门诊。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c)(2) 汇总的额外数据,用于证明或合理估计特定福利类别中逐年成本增长。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c)(3) 按福利类别划分的信息,显示所支付的价格与医疗保险计划为相同服务支付的价格的比较。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c)(4) 如果计划服务于多个地理区域,则按地理区域划分的趋势变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d) 受(a)款约束的医疗服务计划,应当按地理区域,针对个人、祖父条款团体和非祖父条款团体合同披露,归因于服务使用、价格通胀或费用和风险的预计趋势金额,以反映按总福利类别(例如住院、门诊、医生服务、处方药及其他辅助服务、实验室和放射科)划分的年度计划合同趋势。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 受(a)款约束的医疗服务计划,如果未能提交(c)、(d)、(g)和(h)款要求的信息,则还应按市场和地理区域披露以下针对个人、祖父条款豁免团体和非祖父条款豁免团体合同的每项福利类别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 前两年已花费的金额、本年度预计花费的金额以及下一年度预计花费的金额,针对以下各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A) 医生服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B) 住院医院服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C) 门诊医院服务,包括急诊科服务。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D) 实验室服务。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E) 影像和放射服务。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F) 其他辅助服务。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G) 处方药。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H) 综合护理管理费或其他类似费用。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1)(I) 服务从一个福利类别重新分类到另一个类别,例如从住院服务到门诊服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 前两年、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服务利用率,按计划对以下各项进行衡量: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A) 医生服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B) 住院医院服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C) 门诊医院服务,包括急诊科服务。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D) 实验室服务。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E) 影像和放射服务。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F) 其他辅助服务。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e)(2)(G) 处方药。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 受(a)款约束的医疗服务计划,还应披露以下针对本节项下在个人和团体医疗服务计划市场中提交的所有费率备案的汇总数据: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1) 审查的费率备案数量和百分比,按以下各项划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1)(A) 计划年度。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1)(B) 细分类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1)(C) 产品类型。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1)(D) 订户数量。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1)(E) 受影响的被保险人数。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2) 计划的平均费率增长,按以下类别划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2)(A) 计划年度。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2)(B) 细分类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2)(C) 产品类型。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f)(3) 自计划上次为同类健康福利计划提交费率备案以来,所采取的任何成本控制和质量改进措施。在可能的情况下,计划应描述任何重大的新医疗成本控制和质量改进措施,并提供潜在节省的估算,以及预测期的估计成本或节省。如果前一年度或多年度的费率备案中包含成本控制或质量改进措施的描述,计划应记录这些措施(如有)的效果,包括对费率的影响和已记录的质量改进,例如再入院率的降低、急诊室使用率的降低或其他公认的质量改进衡量标准。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 对于大型团体经验评级(全部或混合)和社区评级备案,计划还应提交以下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1) 所使用的地理区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2) 年龄,包括年龄评级因素。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3) 行业或职业调整。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4) 家庭构成。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5) 参保人费用分摊。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6) 除第1345节(b)款所定义的基本医疗服务之外的承保福利,以及本条规定的其他福利。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7) 基本费率或费率以及用于确定基本费率或费率的因素。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8) 福利(包括处方药、牙科和视力)是否单独签约。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9) 承保福利的差异,包括耐用医疗设备、不孕症和其他类似福利。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10) 费用分摊差异,需描述精算价值范围以及对费率的任何预期影响。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g)(11) 任何其他影响社区评级的因素。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h) 对于全部或混合经验评级的大型团体备案,计划应提交根据经验修改费率的方法。
(i)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i)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i)(1) 部门可以要求所有医疗服务计划将所有费率备案提交给全国保险专员协会的电子费率和表格备案系统(SERFF)。为遵守本节规定,将所需费率备案提交给SERFF应被视为已向部门备案。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i)(2) 如果需要加州特定信息,部门可以要求提供额外的附表或文件。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j) 计划应提交根据PPACA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计划还应提交根据部门为遵守本条规定而通过的法规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k)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k)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k)(1) 计划应在部门提出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按部门另行要求,回应部门要求提供任何额外信息的请求,这些信息是部门完成对本条规定的个人和团体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合同费率备案审查所必需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k)(2) 除 (3) 款另有规定外,部门应在收到部门作出决定所需的所有信息后,不迟于60天,确定计划针对个人和小型团体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合同的费率变更是否不合理或不合理。对于整体或混合经验费率制以及社区费率制的大型团体,部门应在收到部门作出决定所需的所有信息后,不迟于60天,确定用于确定费率的方法、因素和假设是否不合理或不合理。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k)(3) 对于所有非祖父条款的个人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合同,部门应在下一个年度注册期开始前不迟于15天,发布一项决定,认定计划的费率变更不合理或不合理。如果医疗保健服务计划未能提供部门所需的所有信息以使部门作出决定,部门可以认定计划的费率变更不合理或不合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k)(4) 部门可以与具有专业知识的顾问或多个顾问签订合同,以协助部门进行审查。根据本条授权签订的合同应豁免于《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五点五章第六章 (从第14825条开始)、《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五部第二章第五条第四款 (从第19130条开始) 以及《州合同法》(《公共合同法典》第二编第二部第一章 (从第10100条开始))。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l) 如果部门根据本条规定认定计划针对个人或团体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合同的费率变更不合理或不合理,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应向个人或团体申请人提供该决定的通知。对于整体或混合经验费率制以及社区费率制的大型团体,部门的决定应适用于用于确定费率的方法、因素和假设。提供给个人申请人的通知应与第1389.25条 (c) 款所述的通知一致。提供给团体申请人的通知应与第1374.21条所述的通知一致。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m) 未能提供 (b)、(c)、(d)、(e)、(g) 或 (h) 款要求的信息应构成不合理的费率。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n) 就本条而言,“保单年度”具有第1399.845条 (g) 款规定的相同含义。
(o)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o)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o)(1) 部门可以制定实施本条的紧急法规。部门可以一次性重新通过本条授权的紧急法规,该法规与先前根据本条通过的紧急法规相同或基本等同。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o)(2) 首次通过实施本条的紧急法规以及本款授权的紧急法规的重新通过,应被视为紧急情况,且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首次紧急法规和本条授权的紧急法规的重新通过,应提交给行政法办公室备案给州务卿,且每项法规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80天,在此期间可以制定最终法规。
(p)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85.03(p) 本条应于2020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