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46.50(a) 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受雇的临终关怀工作人员或临终关怀机构的代理人,不得向转介来源支付转介患者至该临终关怀机构的报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46.50(b) 凡因临终关怀转介或入院而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或酬金的临终关怀销售人员、招聘人员、代理人或雇员,不得就临终关怀服务、临终关怀选择或知情同意向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代表提供咨询。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46.50(c) 临终关怀的选择、知情同意、已完成的签名以及向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代表提供的关于临终关怀选择的建议,只能由受雇于该临终关怀机构的注册护士、持证职业护士、医务社工、牧师或咨询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