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社区照护设施法案行政管理
Section § 1520
如果您想在加州获得社区照护机构的执照,您需要使用相关部门提供的表格提交申请。您必须证明您能遵守规定,品格良好,并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服务标准。
您还需要披露您是否曾管理或拥有其他照护机构的重大股份,并公开任何过去的执照吊销或纪律处分等问题。您必须确认您已阅读并理解相关法律,并提供所有其他必要信息。
如果您未能充分配合提供所需详细信息,您的申请将被拒绝。
Section § 1520.1
如果你想获得经营团体之家或短期住宿治疗项目的执照,你首先会获得一个临时执照。
在第一年,你的机构会接受检查,以确保其符合法律和健康标准。如果未能完全符合要求,你可能会获得额外的时间来纠正问题——对于心理健康批准最多可延长12个月,对于其他原因最多可延长6个月。在此期限之后,会进行另一次审查来决定你是否可以获得永久执照。
你的董事会成员需要签署一份声明,表明他们理解自己的法律职责,这些职责在部门提供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财务记录必须准确,并由员工和你的代表签字确认,承认提供虚假信息可能构成犯罪。董事会应具有多元化的代表性,包括社区成员和前客户,并且必须每季度开会讨论机构的运营和合规报告。
Section § 1520.2
这项法律要求社区护理机构在多数居民提出请求时,协助居民建立并维持一个以居民为导向的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包括居民及其家庭成员,可以提出改善机构生活的建议,并解决有关居民权利的问题。如果机构不遵守规定,将受到某些处罚,这些处罚并非第 1540 条中规定的,而是第 1534 条和本章其他条款中规定的。某些机构可免于遵守本法律,例如第 1502 条特定部分中定义的机构,以及为六名或更少个人提供服务的机构。
Section § 1520.3
如果有人申请执照或特别许可证,而他们之前的执照在过去两年内被吊销过,那么申请程序将暂停,直到两年期满。这种暂停不被视为拒绝申请。
如果申请人之前的申请在过去一年内被拒绝且未提出上诉,那么申请审查将从拒绝通知之日起暂停一年。如果他们提出上诉但仍被拒绝,审查将从最终决定之日起暂停一年。
如果导致拒绝的问题已解决,部门可以恢复审查。如果寄养家庭的批准证书被拒绝或吊销,也适用相同的规则。如果某人之前被排除在某个机构之外,除非他们已正式恢复资格,否则申请将不予审查。重要的是,暂停审查不等于拒绝申请。
Section § 1520.5
这项法律旨在避免在一个社区内过度集中居住设施,因为这可能会扰乱社区的特色。如果新设施计划设在现有设施 (300) 英尺范围内,其许可可能会被拒绝,除非地方当局批准更近的距离。
在批准新的居住设施之前,部门必须至少提前 (45) 天通知地方规划机构。地方政府可以因过度集中而要求拒绝许可。然而,现有设施所有权变更不受此规则影响,寄养家庭或老年人设施也不受影响。过渡性庇护所和临时庇护所也不在过度集中的考量范围内。
Section § 1520.7
Section § 1520.11
如果一家公司想从相关部门获得许可,他们必须列出其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高级职员以前工作过或担任过职务的任何设施。如果这些人员中的任何一人根据其他特定法律不符合资格,部门将不会向该公司颁发许可。如果他们已经获得许可,但发现有不符合资格的人员,其许可可能会被撤销。在采取行动之前,部门会通知该公司,并且公司必须在15天内将该人员从其职位上撤职,或者,如果该人员与客户有直接接触,则必须立即撤职。
Section § 1521
如果你想在加州开办社区照护机构并获得执照,而且法律要求你配备医疗主任或医疗/护理人员,那么你还必须满足特定的卫生规划要求。这些要求在法律的另一部分有详细说明。但是,如果你的机构不需要医疗主任或医疗/护理人员,那么你就无需遵守这些卫生规划要求。
Section § 1521.5
在颁发寄养家庭执照之前,县福利局局长必须确保对潜在的寄养父母进行入户访谈。这些访谈旨在评估潜在父母的资质以及他们照护有各种需求的儿童的意愿。即使他们无法满足所有潜在需求,申请人也不会自动被取消资格。
访谈必须亲自进行,并在许可机构通知后的120天内完成。如果访谈由许可机构进行,它将成为官方许可记录的一部分,并与安置机构共享。未完成此访谈过程,将不予颁发执照。
Section § 1521.6
这项法律强调,寄养家庭必须符合特定的健康和安全标准,并且应评估寄养父母满足儿童需求的能力。加州州社会服务部负责制定一套全面的家庭评估程序,以评估寄养父母,确保他们有能力提供寄养服务。这一过程涉及与各相关方合作,制定作为儿童安置标准的法规。这些法规将在提交给州务卿后生效。
Section § 1521.7
加州社会服务部必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内容是关于从2023年1月1日起收集的、与申请资源家庭批准以照护亲属子女相关的数据。
这包括被拒绝或被认定不符合刑事记录豁免资格的申请人数量、提交的上诉数量以及获得豁免的申请人数量。这些数据必须按人口统计学类别(如种族和收入)进行分类,而上诉数据则需按县分类。寄养家庭机构也需要向该部门报告这些信息。报告必须遵循特定的提交指南,并且本节将于2026年1月1日自动废止。
Section § 1522
这项法律规定,申请在社区照护机构、寄养家庭或类似场所运营或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指纹识别以进行犯罪背景调查。这项要求适用于各类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照护人员,甚至与客户接触的志愿者。其目的是确保任何与客户接触的人员都不会对客户的健康或安全构成风险。
该立法详细说明了如何获取犯罪记录、哪些类型的犯罪会使个人失去资格,以及特定角色的豁免情况。它解释说,如果申请人或现有持证人被判犯有某些罪行,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执照或许可证可能会被拒绝或吊销。州社会服务部负责进行这些检查并维护信息的机密性。
Section § 1522.01
如果您被要求登记为性犯罪者,您必须在成为社区照护机构的客户之前告知该机构。未能告知是轻罪。如果客户隐瞒其犯罪者身份,机构不承担责任,除非机构事先知情。
如果机构有已登记的性犯罪者作为客户,他们必须向特定询问者确认此事,例如附近的居民、企业经营者或执法人员。机构还必须告知人们如何访问性犯罪者的在线公共登记信息。
利用这些信息犯罪将导致更严厉的惩罚。禁止将这些信息用于拒绝贷款或住房等目的,否则将导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任何滥用这些信息的人都可能面临各种当局的法律诉讼。
罚款收入归社区照护许可部门所有。
Section § 1522.1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儿童被安置到寄养或收养家庭之前,确保其安全的步骤。在授予许可或批准之前,部门必须核查加州的虐待儿童中央索引,以查找未来照护者是否有任何虐待儿童的报告。如果发现报告,部门会进行调查,但除非虐待或忽视得到证实,否则不会拒绝发放许可。
如果申请人或家庭中的成年人在过去五年内曾在其他州居住,也必须核查该州的虐待儿童登记册。这些规定确保对来自其他州的任何调查结果进行适当审查,特别是如果该人员涉及寄养、收养或居住在可供儿童安置的家庭中。
Section § 1522.02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为在多个儿童保育机构工作的员工设立替补员工登记处。这样,这些登记处就可以处理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指纹识别和查询虐待儿童记录,从而确保机构的员工都经过了审查。
部门还可以专门为儿童保育工作者登记处运行一个试点项目,并收取参与费用。该试点项目的要点包括:重点关注持牌儿童保育机构的员工,确保没有员工需要豁免犯罪背景调查,并保证所提供背景信息的真实性。试点项目可能会限制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些县,例如阿拉米达县、旧金山县和圣克鲁斯县。
Section § 1522.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地方执法机构、缓刑官或社会服务部门发现某些与儿童相关的机构的雇员因虐待儿童被捕,并且存在虐待风险且该雇员可以返回有儿童在场的工作场所,他们必须通知该机构的负责人。
Section § 1522.04
这项法律要求申请在各类照护机构(如社区和住宅照护机构)运营或提供照护服务的人员,必须使用活体扫描技术进行指纹识别。目标是从司法部为申请人获取快速准确的犯罪背景调查。
一旦指纹识别系统在全州范围内投入运行,司法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的犯罪历史信息。如果无法提供,他们需要通知相关的许可机构。当95%的背景调查回复在三天内返回时,该技术被视为投入运行。
Section § 1522.4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为儿童提供24小时照护的社区照护机构(特定寄养家庭除外)的具体要求。它强制要求机构配备具有必要权限、经验和随时在岗的机构经理,以确保适当的管理和监督。这些机构的照护质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突击检查。
对于收容六名或更少儿童的机构,这些规定适用于1985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许可证;对于收容七名或更多儿童的机构,则适用于1988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许可证。现有收容七名或更多儿童的机构必须在1989年1月1日前遵守规定。参与管理本法律的州或县政府雇员不得持有此类机构的许可证或拥有经济利益。此外,团体之家、短期项目或寄养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安置机构提供或接受超过州规定限额的礼物。违反送礼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轻罪。
Section § 1522.06
在加州,任何志愿在寄养机构、私立寄宿学校或户外项目中辅导儿童的人,在无监督接触儿童之前,必须接受犯罪背景调查。这项检查是根据法律特定条款强制要求的。重要的是,司法部和州社会服务部不会向志愿者收取背景调查费用。
Section § 1522.07
这项法律要求寄养家庭机构将潜在寄养父母的指纹提交给司法部。司法部随后必须检查申请人是否有任何犯罪记录。在收到指纹后的30天内,他们需要将申请人的犯罪历史(如果有)告知州社会服务部。如果没有犯罪记录,他们有15天时间通知寄养家庭机构和州社会服务部。如果指纹不清晰,司法部必须在15天内通知该机构,以便提交新的指纹。
Section § 1522.7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有较轻的犯罪记录,可以获得某些犯罪记录审查的简化豁免。它适用于未涉及暴力犯罪或近期犯罪的个人。
要符合条件,一个人不得被判犯有暴力犯罪,轻罪判决不得超过五项,重罪判决不得超过一项,并且不得有任何自动被拒绝豁免的罪行。法律还赋予部门酌情权,如果需要确保安全,可以要求进行全面的豁免审查。即使获得了简化豁免,其他背景调查可能仍然是必需的。
Section § 1522.08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些州机构共享关于曾面临执照拒绝或暂停等行政行动的申请人以及与健康和福利服务相关的个人的信息。其目的是通过追踪可能构成风险的人员来保护接受照护的人。州社会服务部维护一个系统来监测这些行动,并收取费用以获取这些信息。可以制定法规来实施这些措施。
Section § 1522.09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2017年7月1日前制定一份通知。该通知必须包含用于投诉社区或儿童照护机构的电话号码、有关禁止阻碍法定报告的信息,以及关于提出保密投诉的详细说明。一旦制定,该通知应在所有寄养家庭机构中清晰展示。
Section § 1522.41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团体之家和短期住宿治疗项目(STRTPs)的管理员必须完成一项认证培训计划。该计划旨在确保他们获得适当培训,能够提供照护和服务,涵盖运营相关法律、员工管理和儿童需求等主题。
该计划至少包括 40 小时的教学。认证在受雇前是必需的,并且证书需要每两年续期一次,并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管理员必须通过考试,并且认证续期需遵循特定程序,包括缴纳费用和遵守截止日期。未经认证的个人声称自己是认证管理员是违法的,构成轻罪。
医疗保健服务部负责监管培训内容、供应商标准,并维护认证管理员的登记册。
Section § 1522.42
这项法律要求为集体之家的机构经理和儿童看护工作者制定标准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负责的部门必须与各州和县的官员以及组织合作,来创建这些教育计划。
该法律还规定了新员工和现有员工必须达到这些教育要求的截止日期。对于在法规出台时已经受雇的人员,必须给予充足的时间来达到这些新标准。
Section § 1522.43
这项法律要求团体之家和短期住宿治疗项目明确规定其管理员每周用于履行部门规定职责的小时数。他们必须将此信息纳入其运营计划中,对于新申请人,此信息必须随申请一并提交。当职责发生变化时,现有持证人有六个月的时间提交更新的计划。部门可以审查这些计划以确保合规性,并可能涉及由各种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同行评审小组。
此外,设施必须制定并展示每日活动安排,以满足每个儿童的个性化需求。
部门还被要求在2017年1月1日前建立一个同行评审流程,该流程需与加州相关协会和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
Section § 1522.44
这项法律规定,寄养儿童的照护者应具备实践“合理审慎父母标准”的知识和技能。这意味着要为儿童参与适合其年龄和发展阶段的活动做出适当的决定。持牌社区照护机构必须有经过该标准培训的工作人员,以便为寄养儿童的活动做出决策。培训内容包括了解儿童的发展阶段,以及就课外活动和许可(例如体育运动和实地考察)做出决策。某些机构,如青年无家可归预防中心和私立寄宿学校,则免除此项要求。
Section § 1522.45
本节规定,加州所有为儿童服务的持牌社区照护机构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设定的标准,提供并实践创伤知情照护。该部门负责为此要求制定法规,但在正式法规确立之前,可以执行临时标准。
Section § 1523.1
这项法律规定了各种护理机构(包括寄养家庭机构、成人日间项目和其他社区护理设施)获取和维持许可证的费用结构。费用根据设施类型和容量确定,并明确规定了初次申请费和年度续期费。搬迁、董事会变更、容量调整以及不遵守整改计划的情况,将收取额外费用。寄养家庭和一些资源家庭可免除某些费用,而地方政府不得对小型持牌设施征收额外费用或税款。所收取的费用用于确保设施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支持许可计划,并且任何财务变更都必须经过论证和批准。
收养机构
护理设施
Section § 1523.2
这项法律设立了技术援助基金,从1996-97财政年度开始,设在州金库中。该基金的资金一旦由立法机关拨款,将由相关部门用于支持照护设施的许可计划。
它规定,根据多项条款收取的费用以及持牌设施的罚款都将存入该基金。这些资金用于确保照护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并监督法律的遵守情况。
该基金还支持对被许可人进行技术援助、培训和教育活动。
Section § 1523.5
这项法律规定,过渡性庇护照护设施可以免除支付法律中某个特定条款规定的某些费用。
Section § 1524
本法律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运营特定类型照护设施的许可证将自动失效。例如,出售财产、交回许可证、将设施迁至新地点,或者被许可人死亡。如果必要的认证被撤销,或者进行了某些运营变更(例如团体之家转变为不同类型的项目),本法律也适用。对于寄养家庭和获得批准的特殊条件的设施,存在例外情况。对于某些情况,例如家庭成员接管设施,有加快申请的流程。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平稳过渡,并明确变更,避免不必要的官僚障碍。
Section § 1524.01
Section § 1524.1
在加州,当社区照护机构(寄养家庭和小型家庭除外)被出售并颁发新执照时,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首先,当前的被许可人必须在转让前至少60天或在提出正式要约时(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将出售意图通知许可部门以及每位居民或其法定代表人。
卖方还必须在签订任何入住协议之前,告知新入住的居民其出售意图。财产和业务在买方获得执照之前不得转让。卖方必须告知买方,如果他们打算继续作为社区照护机构运营,就需要获得执照,并将此通知发送给许可机构。潜在买方必须在要约被接受后五天内申请执照。
在通知部门60天后才能进行转让,并且部门会优先处理这些执照申请,以确保及时作出决定。如果程序正确遵循,转让可以完成,并且在执照申请待批期间,买方不会被视为运营无执照机构。
Section § 1524.5
Section § 1524.6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团体之家和短期住宿治疗项目建立一套系统,以便快速响应任何事件或投诉。它们必须有一个经许可机构批准的程序,以确保负责人收到投诉通知并亲自调查。投诉人应在30天内收到回复。这些家庭还必须设定一个固定时间,让所有人或其代表在场,以便与社区居民讨论任何疑虑。这项法律不适用于某些类型的寄养家庭或小型家庭之家,其目的是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
Section § 1524.7
这项法律要求州社会服务部向居住照护机构提供一份供居民使用的表格。该表格告知居民,如果他们有听力、言语或其他残疾,他们有权从电话公司获得特殊设备和服务。
这些设备和服务旨在改善他们的电话沟通能力。要符合资格,居民必须持有执业专业人士或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照护机构不被要求为居民提供单独的电话线。
Section § 1525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申请执照或特别许可证时,如果他们基本遵守了相关规定,主管部门就必须批准。如果他们不符合法律要求,申请将被拒绝。
Section § 1525.3
如果您正在申请社区照护设施的新执照或特别许可证,您需要首先参加由部门提供的情况介绍会。这个情况介绍会将涵盖部门的规章制度、运营社区照护设施的含义以及运营它所涉及的责任。
Section § 1525.5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部门向社区照护设施颁发名为“临时执照”的临时许可,前提是这些设施基本遵守规定且不构成危险。为检查风险,部门会确保设施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消防和犯罪背景审查。这些临时执照有效期为六个月,如果因申请人无法控制的情况需要更多时间,可以再延长六个月。但是,本规定不适用于寄养家庭。
Section § 1525.25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寄养家庭改变其许可或认证状态时,能够高效透明地处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必须及时获知这些变化。如果寄养家庭放弃其许可,县政府必须评估每个儿童的需求,并决定他们是否需要新认证所提供的护理水平。如果不需要,儿童应被转移到符合其护理要求的合适家庭。
Section § 1526
如果你的执照或特别许可申请被州政府部门拒绝,他们会立即书面通知你。从他们邮寄通知之日起,你有15天时间通过提交书面申请来要求听证。一旦他们收到你填写妥当的申请,就会安排听证。这次听证会遵循法律中另一部分规定的具体规则,并且该部门将行使该部分赋予他们的权力。
Section § 1526.5
这项法律规定,在机构开始运营并接受其首位客户后的90天内,州政府必须检查该机构,以确保其遵守所有规章制度。机构必须在开始运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部门。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寄养家庭。
检查旨在核实机构是否仍在遵守所有相关要求,如果发现问题,州政府可以采取措施纠正。
Section § 1526.8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危机托儿所的人员配备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福祉。所有照护人员必须持有儿科心肺复苏术 (CPR) 和急救认证。托儿所必须为照护人员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所需的培训时长。主要照护人员必须具备特定的教育和工作经验资格。志愿者在符合健康和背景调查要求并完成规定培训时长后,可以担任照护人员。药物管理有特殊要求,包括获得儿童代表的授权,并遵守储存和记录程序。
法律还规定了师生比例,对日班和夜班有不同的要求。夜间必须始终有一名工作人员保持清醒。危机托儿所必须制定应对突发人员需求的计划,并且任何药物管理程序都必须记录在案并告知儿童代表。
Section § 1526.75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为需要离开家庭安置的儿童提供照护的机构具备高质量的照护。在检查期间,如果发现机构不符合许可标准,除非有正在进行的调查,否则必须告知他们哪里做得不对,并给予改正的机会。
该法律还要求建立一个程序,供提供者对收到的任何引证提出上诉。重要的是,无论此程序如何,部门仍然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这些机构中儿童和成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