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条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a) “枪支”指设计用作武器的装置,通过枪管,利用爆炸力或其他形式的燃烧力射出弹丸,包括该装置的枪身或机匣。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b) “弹药”指一个或多个装有底火弹壳、推进剂和一个或多个弹丸的已装填弹药筒。“弹药”不包括空包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c) “古董枪支”具有《美国法典》第18卷第921(a)(16)节所规定的含义。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d) “致命武器”指以下任何一种: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d)(1) 任何根据《刑法典》第16590节禁止持有或隐蔽携带的武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d)(2) 根据《刑法典》第16460节定义的破坏性装置。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7.91(e) “机构”指由州社会服务部社区护理许可司许可的成人社区护理机构,但社会康复机构和成人日间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