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96.89

Explanation

局长可以向法院申请,以制止任何违反或计划违反特定儿童保育法律的行为,特别是第1596.80条或第1596.805条。他们无需证明没有其他法律解决办法,也无需证明损害无法弥补。如果这些违规行为威胁到儿童的健康或安全,相关部门也可以对其负责区域内的儿童日托机构采取法律行动。如果法院认定日托机构违反了规定,将命令该机构停止违规行为。这项法律也适用于家庭日托机构,如果它们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违规行为,或者如果存在对儿童安全的任何即时风险。

局长可以在违规行为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县的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禁止违反或可能违反第1596.80条或第1596.805条的行为。根据本条提起的任何诉讼程序应符合《民事诉讼法典》第二部分第七编第3章(自第525条起)的要求,但局长无需陈述必要的事实来证明或倾向于证明缺乏充分的法律补救措施或不可弥补的损害或损失。经局长认定该违规行为威胁到在儿童日托机构内或由其服务的任何儿童的健康或安全时,与之签订合同的部门或机构可以提起诉讼,以禁止位于其根据合同条款负责区域内的任何儿童日托机构的违规行为、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或持续的违规行为。
对于根据本条提起的任何及所有指控实际违反第1596.80条或第1596.805条的诉讼,法院若认定此类指控属实,应发布命令,禁止该儿童日托机构继续违规。
本条适用于家庭日托机构,当提供者未能在收到局长不合规通知后30天内遵守第1596.80条或第1596.805条,或在任何时候存在对儿童健康和安全的威胁时。

Section § 1596.8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故意或屡次违反与儿童日托机构相关的规定或法律,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如果被判有罪,他们可能面临最高 1,000 美元的罚款,并可能被判处最高 180 天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施。未经适当许可经营儿童日托机构可能会导致被传唤出庭。

然而,对于未能遵守特定要求的某些机构,唯一的后果将根据其与部门签订的资助协议来规定,而不是面临指控或罚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0(a) 任何故意或屡次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违反根据本章颁布的任何规则或条例的人,均犯有轻罪。一旦定罪,该人应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 180 天,或并处罚款和监禁。未经本章规定颁发的执照经营儿童日托机构,应使所有者或经营者,或两者,受到传唤出庭。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0(b) 尽管有 (a) 款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资源和转介机构或替代支付计划未能遵守第 1596.859 节 (a) 款 (2) 项的唯一制裁,应在受影响的机构或计划与部门之间的“资助条款和条件”协议中规定。

Section § 1596.8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经营无证设施并违反相关条款,他们可能需要为每天无证经营支付200美元的罚款。

如果设施经营者不尝试获取执照,或者执照申请被拒但仍继续经营,则每日200美元的罚款将适用。不过,部门可能会认为其他潜在措施(如刑事指控)更为有效。

经营者可以通过部门设定的特定程序对这些罚款提出上诉。罚款的一个例外情况是,如果他们未获得执照的唯一原因是并非自身过错而缺乏责任保险。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1(a)  违反第1596.80条规定的人,可能被立即处以每日二百美元 ($200) 的民事罚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1(b)  如果无证设施的经营者拒绝申请执照,或者经营者申请执照被拒但仍继续经营,则应处以 (a) 款规定的罚款,除非部门认为包括刑事起诉在内的其他可用补救措施更为有效。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1(c)  经营者可以向主管提出罚款上诉。部门应制定规定,明确上诉程序。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1(d)  如果缺乏责任保险是未获得执照的唯一原因,并且在没有责任保险的情况下经营并非经营者自身的过错,则经营者可免除 (a) 款规定的民事罚款。

Section § 1596.8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有多种选择来执行规定,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行动。这些选择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具体取决于部门认为哪种方式最适合执行本章的规定。

部门根据本条可获得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补救措施并非排他性的,部门可寻求并采用其认为适当的任何组合来执行本章的规定。

Section § 1596.8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日托机构无证经营或违反州法规时会发生什么。许可机构可以发出书面传票,详细说明违规行为以及他们计划如何处理。如果违规行为是在检查访问中发现的,传票必须包含解决问题的计划。传票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送达。

机构在决定处罚前必须考虑几个因素,例如违规的严重程度、过往违规记录、对儿童的任何危险、受影响儿童的数量,以及机构是否有能力解决问题。

如果机构想对传票或罚款提出异议,他们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请求举行非正式会议。该会议必须在30天内举行,机构可以确认、修改或取消传票或罚款。

如果罚款得到确认,机构将强制执行,并且机构有权上诉。

本节适用于根据州法典的另一部分,另一法律条款未生效期间。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a)  当许可机构有理由相信无证日托机构正在运营,或日托机构违反《加州儿童日托机构法案》或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规章制度时,该机构可以向该机构发出传票。每份传票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详细说明违规性质以及许可机构拟采取的行动。如果传票是根据评估员的访问而发出的,则传票应包含运营者和评估员为纠正每项缺陷而制定的计划。传票应亲自送达机构运营者或通过挂号信送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  许可机构应充分考虑对所指控违规行为施加处罚的适当性,并考虑以下各项因素: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1)  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2)  过往违规记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3)  对机构内任何儿童健康或安全构成威胁的可能性。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4)  受违规行为影响的儿童人数。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5)  纠正违规行为所需设备或人员的可获得性(如适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c)  如果机构希望对传票或拟议的民事罚款评估提出异议,机构应在传票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许可机构要求举行非正式会议。许可机构应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举行非正式会议。会议结束后,许可机构可以确认、修改或撤销传票或拟议的罚款。机构应书面说明在非正式会议中采取任何行动的理由。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d)  如果传票中包含的罚款在非正式会议中得到确认,许可机构应执行该罚款,机构可以寻求法律中包含的任何其他上诉机制。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e)  本部门应在第1596.893b条未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8285.5条实施期间执行本节。

Section § 1596.8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日托机构无证经营或违反特定日托法律时会发生什么。许可机构可以发出书面传票,说明哪里出了问题以及需要如何纠正。如果传票是根据评估员的访问发出的,其中将包含纠正问题的计划。传票旨在确保日托中心遵守规定。它们根据对儿童健康和安全的风险程度(从即时风险到无风险)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

如果日托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严重问题,并经评估员确认,则将适用民事处罚。这些处罚从评估员核实问题未得到纠正之日开始计算。部门需要制定发出这些传票和处罚的具体规则,并且只有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才能执行此程序。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a)  当许可机构有理由相信无证日托机构正在运营,或日托机构违反了《加州儿童日托设施法》或根据该法颁布的规章制度时,该机构可以向该设施发出传票或施加处罚。每份传票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详细说明违规性质以及许可机构提议采取的行动。如果传票是根据评估员的访问而制定的,则传票应包括运营者和评估员为纠正每项缺陷而制定的计划。传票应亲自送达设施运营者或通过挂号信送达。对持证儿童保育设施的传票和处罚应仅用于确保遵守既定法规或规章。部门应区分以下所有情况: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a)(1)  对受照护儿童的健康、安全或人身权利构成即时风险的违规行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a)(2)  有可能对受照护儿童的健康、安全或人身权利构成即时风险的违规行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a)(3)  对受照护儿童的健康、安全或人身权利不构成即时或潜在风险的违规行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  民事处罚应仅在日托被许可人未能在根据第1596.98节或第1597.56节制定的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内纠正违规行为,且评估员认定该违规行为构成(a)款第(1)项或第(2)项中确定的风险后,方可根据第1596.99节和第1597.62节施加。民事处罚应从评估员重新访问现场并核实违规行为未得到纠正之日开始累积,即使评估员的访问晚于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段。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c)  部门应制定规章,确立根据本节施加传票或民事处罚的程序。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d)  部门应仅在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8285.5节有可用资金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本节。

Section § 1596.8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当评估儿童日托机构可能面临的传票或罚款时,相关部门会考虑该机构是否正在努力达到特定的教育和福利法典要求。如果日托机构正在努力遵守这些条款,他们可以对任何与儿童行为相关的罚款提出上诉。如果机构能够证明他们正在遵守过程中,部门必须取消传票或罚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a) 部门在根据本章任何规定,决定是否向与部门或州教育部签订合同的儿童日托机构发出传票或施加民事罚款时,应考虑该儿童日托机构是否正在遵守《教育法典》第8489.1条或《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0491.1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3(b) 如果儿童日托机构正在遵守《教育法典》第8489.1条或《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0491.1条,则该机构可以对部门发出的与儿童行为相关的传票或民事罚款提出上诉,包括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与儿童行为相关的行动。机构提供证据证明其正在遵守《教育法典》第8489.1条或《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0491.1条后,部门应撤销所有传票或民事罚款。

Section § 1596.894

Explanation
如果部门对无证儿童日托机构采取法律行动,案件不会仅仅因为该机构被出售或其所有权发生变更而终止。只有在许可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案件才会因所有权变更而停止。

Section § 1596.8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将任何可能影响儿童安全的严重违规行为或指控告知当地的资源和转介机构。这些违规行为被标记为“一级”,包括性侵犯、身体虐待和可疑死亡等严重问题,特别是如果与托儿设施有关。这些机构在决定是否向人们推荐这些设施时会谨慎使用这些信息,并且必须对其保密。部门还必须在特定时间内提供这些案件的最新进展。该法律仅在有可用资金支持其实施的情况下才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a)  部门应将任何影响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一级违规行为或一级违规指控,通知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0217条获得资助的、在其服务地理范围内的资源和转介机构。资源和转介机构在决定是否向被许可人进行转介时应使用此信息,并应根据本节规定对提供给他们的信息保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b)  托儿监管科应在30天内,将部门对这些一级违规指控采取的行动通知这些资源和转介机构。托儿监管科应在部门证实这些指控后的10天内,将部门对这些一级违规指控采取的行动通知这些资源和转介机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c)  “一级违规行为”定义为包括性侵犯、身体虐待、仪式性虐待或可疑死亡,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c)(1)  受害者是受照护的儿童,且嫌疑人是设施经营者、被许可人、设施雇员,或尚未被确认为本款中指定的任何个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c)(2)  设施正在运营,且嫌疑人可以接触受害者或潜在受害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c)(3)  投诉是针对无证设施的,且临时停业令已生效或执照已被吊销。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d)  “一级违规指控”定义为包括根据(c)款规定提出的任何一级违规投诉。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96.895(e)  部门仅在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8285.5条规定有可用资金的范围内执行本节规定。

Section § 1596.8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未经适当许可,将部门即将进行的突击检查告知儿童日托机构,他们就犯了轻罪。一旦定罪,此人可能面临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最高180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