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6.55

Explanation

实习管理员培训项目(AIT项目)由NHAP在长期护理行业专家和倡导者的指导下设计。它涵盖法律、金融、医疗保健和管理等领域,旨在培养候选人管理长期护理机构的能力。

要通过AIT项目参加执照考试,申请人必须获得批准,在经认证的机构完成项目,并由合格的导师进行监督。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并持有医学学位、学士学位或具有重要的相关工作经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豁免教育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成绩单或签署声明以核实工作经验。对于因宗教信仰禁止接受正规教育的人,可以申请豁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 实习管理员培训项目(AIT项目)应由NHAP与长期护理行业代表和倡导团体协商制定。AIT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教学领域: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 岗前培训。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2) 行政管理和商务办公室。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3) 州和联邦关于长期护理机构的法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4) 居民权利和虐待预防。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5) 人员配备要求和劳动力保留。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6) 护理服务。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7) 居民活动。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8) 居民护理。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9) 社会服务。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0) 膳食管理。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1) 环境护理,包括客房服务、洗衣和维护。
(1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2) 财务管理。
(1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3) 综合管理。
(1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4) 政府法规。
(1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5) 法律管理。
(1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6) 人事管理和培训。
(1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7) 顾问和合同。
(1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8) 医疗记录。
(1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a)(19) 公共关系和市场营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b) 寻求通过参与AIT项目满足执照考试入学要求的人员,必须首先获得开始AIT项目的批准。申请人应在项目批准的机构中,在已获得项目认证并持续符合项目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资格的导师的协调、监督和指导下,成功完成AIT项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c) 为了符合AIT项目的资格,申请人应提交NHAP提供的申请表格包,并支付本章规定的适用费用。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d) 除了(c)款的要求外,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方可符合AIT项目的资格: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d)(1) 医学博士学位和当前有效的内外科医生执照。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d)(2) 学士学位。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d)(3) 十年全职工作经验和当前有效的注册护士执照。十年工作经验中至少最近五年应担任主管或护理主任职位。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d)(4) 在熟练护理机构、中级护理机构或发育障碍中级护理机构的任何部门有十年全职工作经验,且至少修满60学期学分(或90季度学分)的大学或学院课程。十年工作经验中至少最近五年应担任部门经理职位。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d)(5) 在急性护理医院有十年全职医院管理经验,且至少修满60学期学分(或90季度学分)的大学或学院课程。十年工作经验中至少最近五年应担任主管职位。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e) AIT项目的申请人如果符合第1416.23条的要求,可以向部门申请豁免(d)款中的教育要求。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f) 申请人应提交官方成绩单,证明已完成所需的大学或学院课程、学位,或两者兼有。申请人如果是经认可的教会或宗教教派的成员,其教义历来禁止获得原本为使申请人符合AIT项目资格所需的正规教育,可以向部门申请书面豁免教育要求。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5(g) 基于工作经验符合AIT项目资格的申请人,应提交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声明,以核实其工作经验。该声明应由持证养老院管理员、内外科医生、科室主任、护理主任或注册护士签署,他们能够证明申请人的工作经验。

Section § 1416.5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加州成为获批指导员的流程。指导员是获授权为寻求养老院管理员执照考试资格的个人提供培训的人。批准有效期为两年,之后需要续期,包括参加培训课程。

要获得资格,指导员必须是当前持有加州执照的养老院管理员,没有待决的纪律处分,拥有两年养老院管理员经验或四年助理管理员经验,并具备养老院所有行政职能的经验。

申请人必须填写指定的申请表,并提供其资格和无重大缺陷管理经验的证据。在获得批准前,参加指导员研讨会也是强制性的。

指导员必须为管理员培训生(AIT)提供有监督的培训项目,规定每周工作时间,并保持定期联系。他们必须是机构的指定管理员,可同时监督最多两名AIT,报告重大的项目变更,评估AIT的表现,并可能根据其培训生的考试成功率进行评估。如有必要,证书可被撤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a)  个人在遵守本节要求后,可经项目批准成为指导员,有权提供培训项目,在该项目中,指导员协调、监督和教导旨在满足特定要求以符合本章规定的执照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本节获得的批准有效期为两年,此后指导员须续期其指导员身份并参加由项目提供的指导员培训课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b)  为了获得指导员资格,个人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b)(1)  是当前持有加州执照的在职养老院管理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b)(2)  没有待决的纪律处分。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b)(3)  担任加州持牌养老院的指定管理员至少两年,或担任加州持牌养老院的指定助理管理员至少四年。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b)(4)  在养老院的所有行政职能方面获得经验。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c)  申请成为指导员的申请人应提交由项目提供的申请表,该申请表要求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所有专业执照(包括养老院管理员执照)的颁发州和颁发日期,以及项目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d)  申请时,为了证实已满足分节 (b) 中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应提供其教育、经验和知识的令人满意的证据,这些证据证明其有资格监督AIT项目参与者的培训,并核实申请人作为管理员直接管理控制的机构在其管理期间具有持续的运营历史,且无重大缺陷。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e)  申请人不得被批准为指导员,直到申请人参加由项目提供或批准的指导员培训研讨会。
(f)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1)  就本节而言,“AIT”指“管理员培训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  以下要求适用于根据本节批准的指导员: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A)  指导员应提供直接监督的培训项目,该项目每周至少20小时,最多60小时,并在所有其他时间至少通过电话保持联系。在培训期间,指导员与AIT之间应有定期的个人接触。就本分段而言,“直接监督的培训项目”指指导员在AIT履行本节授权职责期间对其进行的监督。指导员在AIT履行这些职责期间应在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B)  指导员应是进行培训的机构的指定管理员。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C)  指导员在同一时期内不得监督超过两名AIT培训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D)  指导员应告知NHAP任何与其特定AIT相关的重大培训项目变更。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E)  指导员应评估AIT的培训表现,并在AIT培训结束时完成一份AIT评估报告。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416.57(f)(2)(F)  指导员应由项目根据其AIT培训生的考试成功和失败记录进行评估,项目可酌情撤销或暂停指导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