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与管制报告
Section § 11100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商家和个人,如果销售、转让或提供特定物质,必须向司法部报告这些交易。这些物质常被用作制造受管制物质的前体,清单中包括麻黄碱和伪麻黄碱等化学品。报告必须包含买方信息和使用意图,但不包括专有工艺。
该法律规定了国内和国际交易的具体报告要求,并包括对医疗专业人员和某些非处方销售的豁免。对于未能报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将处以罚款和监禁等处罚。
向未成年人销售这些物质或未成年人持有这些物质是违法的。对某些物质的非处方销售量设定了限制。该法律还澄清了“药店”、“杂货店”和“零售分销商”等术语。
Section § 11100.1
如果你是加州的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或任何其他从州外获取特定物质的人,你需要提前21天向司法部报告。有时,如果你有良好的记录,你可能可以在获取物质后72小时内报告。但这条规定不适用于某些医疗专业人员、注册制造商、研究机构或医疗机构。如果你没有按要求报告,你可能会面临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你之前曾被发现违规并再次犯错,处罚可能会增加到最高一年的监禁或100,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11100.05
这项法律规定,除了现有的任何处罚之外,对某些与毒品相关的违规行为施加额外罚款。具体来说,对于某些违规行为,将额外处以10,000美元的罚款;对于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处以100,000美元的罚款;对于某些其他罪行,则处以10,000美元的罚款。这些罚款与清理非法毒品实验室场地有关。
一旦收取,这些罚款将每月转入州财政部,并存入一个专门用于清理秘密毒品实验室的账户。
Section § 11101
这项法律规定,州司法部必须制定一份标准化表格,用于报告在另一节中列出的某些物质。该表格必须包含详细信息,例如物质的名称和数量、出售或转让的日期,以及买方和卖方的姓名和地址。
Section § 11103
如果您持有许可证或受本章其他规定管制,并且发现第11100条中规定的受管制物质被盗或丢失,您必须在三天内书面报告司法部。
如果您收到的物质数量与发运数量不符,您也需要在发现此差异后三天内通知司法部。
您的报告应包括运输方的名称和发运日期。
Section § 1110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明知某些化学品、实验室设备或相关物品将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而销售或供应,即属犯罪。如果你明知故犯,则构成重罪。如果你提供实验室设备或特定化学品,并知晓它们将被非法使用,则构成轻罪。在处理这些物品时,规避记录保存法律也构成轻罪。
Section § 11105
这项法律规定,明知故犯地在本条规定的任何必要报告或记录上作虚假陈述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这样做,他们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如果此人之前曾因相同罪行被定罪,处罚将大幅增加。他们可能面临两到四年的监禁,最高100,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11106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转让或获取某些受管制物质的任何人都必须向司法部申请并获得许可证。公司内部的转让或某些豁免方(例如已在联邦药物管制局注册的实体)不需要许可证。申请必须包含详细的商业和个人信息,但无需透露商业秘密,并且会经过审查。不遵守规定或有与物质犯罪相关的犯罪背景可能导致许可证被驳回、暂停或吊销。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必须缴纳费用续期。未经许可销售或转让这些物质可能导致刑事指控。此外,处理这些物质的员工必须提交指纹,并且企业不得雇用或使用18岁以下的人员从事这些任务。
Section § 11106.5
该法律允许司法部或行政法法官发布临时暂停令或对个人或企业的许可证施加限制,前提是他们违反了某些法律,或者他们继续运营会危及公共健康或安全。为此会提交一份申请,附有显示违规行为或相关定罪的宣誓书,并强调潜在的公共危害。
如果临时命令是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发布的,必须在 20 天内举行紧急听证会;而有通知的命令则要求在 15 天后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许可证持有人可以提交证据、获得法律代理并进行辩论。
命令的决定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举证标准基于优势证据。如果未正确执行,该命令将自动失效。临时命令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但只能在某些地区法院进行,审查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
未遵守临时命令是单独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更多处罚。认罪答辩或类似裁决被视为定罪,且本法不阻止其他寻求禁令救济的法律行动。
Section § 11106.7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司法部建立一套制度,对违反法律的许可证持有者发出违规通知(传票),其中可能包括罚款或要求纠正问题的命令。这些通知必须清楚说明违反了哪条规定,并可能包含在规定时间内纠正问题的具体指示。每次违规的罚款最高可达2,500美元,具体金额会考虑违规的严重程度和许可证持有者过往的行为等因素。
许可证持有者如果想对通知提出异议,有30天时间请求正式听证会;他们也可以在10天内请求进行非正式会议讨论此事。如果问题未纠正或罚款未支付(且未提出异议),司法部可能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将罚款计入许可证续期费用,并可能导致许可证无法续期。任何已支付的罚款都将被视为问题已解决,收取的款项将存入州的普通基金。这些措施是除了其他法律行动之外的补充,但如果已经发出了违规通知,就不能启动刑事诉讼;反之亦然。
Section § 11107
在加州销售价值超过100美元的实验室设备或化学品时,您必须收集详细的销售信息,例如买方姓名、购买日期和产品详情。您需要将这些记录保存五年,并随时准备在执法部门要求时出示。
对于当面销售或自提交易,您还需要收集驾驶执照等身份证明信息,并将其记录在销售单据上。如果您使用共同承运人进行交付,也需将交付货运清单保存五年。某些批发商,例如获得加州药学委员会许可的批发商,在向医生或兽医等特定专业人士销售时,可免除这些规定。
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可能导致轻罪指控。法律对“实验室玻璃器皿”、“设备”、“化学试剂”和“化学溶剂”等术语进行了定义,以明确哪些物品受这些规则的约束。
Section § 11107.1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销售或购买某些化学品的具体要求。销售方必须提供详细的销售信息,包括带有买方身份证明的销售单据,并需保存五年。如果不是当面销售,销售方必须保留符合特定身份识别标准的买方信息。购买方也必须保存详细的采购记录三年。违反这些规定属于轻罪,对于屡犯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可能被判入狱和最高十万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11107.2
这项法律规定,制造商、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或任何其他人向普通客户销售无味丁烷是违法的。但是,如果丁烷是用于转售、用于合法商业用途(如获得许可的大麻提取),或者作为某些丁烷含量少于 150 毫升的小型产品(如打火机)的一部分出售,则不适用此规定。将无味丁烷作为气溶胶推进剂出售也属于豁免范围。
违反者可能面临 2,500 美元的民事罚款,并且各种官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这些规定。罚款的分配方式取决于采取行动的官员。无味丁烷指的是没有添加气味的丁烷,通常标示为“精炼”或“纯净”。
Section § 11110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或任何企业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故意向未满18岁的人出售或给予右美沙芬(一种常见的止咳药)是违法的。如果销售方没有检查购买者的身份证以确认年龄,并且购买者看起来未满25岁,则推定他们违反了法律。
然而,如果销售者合理地依赖了有效的政府签发身份证件,证明购买者已满18岁或以上,他们可以为自己辩护。零售店员如果忘记检查身份证件,通常不会受到惩罚,除非他们是蓄意违反此法律的刑事共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