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急救医疗服务机构可以制定分诊和转运规程,以促进患者及时送达其管辖区域内外的适当指定医疗机构。在指定医疗机构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8.170(a)
综合急症医院持续提供随叫随到的医生和为所有急诊患者提供服务的能力,无论其支付能力如何。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8.170(b)
医院程序的充分性,以确保所有来到急诊科的患者都经过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紧急情况。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8.170(c)
医院遵守地方EMS规程、指南和转运协议要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