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根据第41335条至第41346条(含)的规定实施一项发行拨款令的程序后,该程序应在决议通过之日后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实施。如果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随时认定安特洛普谷区的会计控制已不足,其可撤销其授权,并于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
羚羊谷空气质量管理区财政规定
Section § 41331
这项法律允许安特洛普谷区制定项目,以帮助减少车辆排放。他们可以向车队运营商提供财政支持,用于购买或改用低排放车辆,推广清洁燃料的销售,并提供使用拼车的激励措施。
安特洛普谷区 车队运营商 低排放车辆
Section § 41334
如果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决定根据特定条款启动一项发行拨款令的程序,该程序将在他们做出该决定后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
如果董事会后来认为该区的财务监督不足,他们可以取消此程序,该取消将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
安特洛普谷区 拨款令程序 决议通过
Section § 41335
羚羊谷区董事会必须任命一名司库来管理其资金。该司库可以是县司库,负责保管该区的资金。他们只能在获得授权人员正式签署的付款凭证后才能进行支付。此外,司库必须记录所有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羚羊谷区 司库任命 资金保管
Section § 41336
法律规定安特洛普谷区必须任命一名主计长。这名主计长可以是县审计员,并将负责该区的所有会计事务。他们将监督账目的维护方式,并确保遵循正确的会计实务。
安特洛普谷区应任命一名主计长,该主计长可为县审计员,其应为安特洛普谷区的会计主管,并应全面监督安特洛普谷区的会计表格和账目保管方法。
安特洛普谷区 主计长任命 县审计员
Section § 41337
这项法律允许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从该区的资金中(债务偿还资金除外)支付薪资和开支。
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可以根据决议,授权向司库签发所有支付令,从区金库中安特洛普谷区的所有资金(债务偿还资金除外)中支付安特洛普谷区的薪资和开支。
安特洛普谷区 区董事会 支付令
Section § 41338
这项法律允许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授权主计长处理区员工的工资事务。每位员工将收到一张单独的工资支票,并附有一份显示其收入和所有扣款的明细。
安特洛普谷区 工资支付凭证 员工单独支付
Section § 41339
这项法律允许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授权主计长,为董事会已批准的索赔开具付款(支付令)。这些付款是支付给区里欠钱的个人或实体,主计长负责通过司库发出这些付款。
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可以书面授权主计长,向有权获得付款的人开具付款凭证,以支付所有经安特洛普谷区董事会合法审查、批准并指令支付的、应由安特洛普谷区承担的索赔。主计长应就所有此类针对安特洛普谷区的索赔,向司库开具付款凭证。
安特洛普谷区 区董事会授权 付款开具
Section § 41342
这项法律要求羚羊谷区向洛杉矶县雇员退休协会提供他们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以便根据法律要求制作退休报告和保存记录。
羚羊谷区应以洛杉矶县雇员退休协会官员规定的形式,向其提供制作退休报告和维护法律要求记录所需的必要数据。
羚羊谷区 洛杉矶县雇员退休协会 退休报告
Section § 4134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羚羊谷区的财务主管与县财务主管是同一人,只要有可用资金且支付令已由授权人员妥善签署,他们就可以支付款项。它还允许县财务主管向羚羊谷区收取所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的费用。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7005条的规定,或任何其他要求由县审计员签署支付令或支付令指令的条款,如果羚羊谷区财务主管是县财务主管,则在资金可用且经授权签署支付令的人已签署的情况下,县财务主管应支付该支付令。县财务主管可以就其提供的财政服务向羚羊谷区收取费用。
羚羊谷区 县财务主管 支付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