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计划高污染车辆的维修或淘汰
Section § 44090
本节定义了与车辆排放相关的条款。“账户”指的是由另一条款设立的“高污染车辆维修或移除账户”。“高污染车辆”指的是排放高水平污染物的车辆,例如严重污染车辆。
Section § 44091
这项法律在“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内设立了一个名为“高污染车辆维修或淘汰账户”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在获得立法机关批准后,将用于维修或淘汰那些造成严重污染的车辆。该账户也接受专门用于减少车辆排放的捐赠和拨款。资金的分配会根据不同地区需要检测和维修的车辆数量来决定。法律还确保基金中保留一定的安全储备金,任何超出部分都会转入该账户,用于支持各项相关计划。
可用的资金用于帮助维修污染车辆、鼓励提前淘汰这些车辆,以及用于制定相关法规和进行检测。每年还会拨付一定金额,用于评估过去的排放策略效果。所有剩余资金都将用于更广泛地协助维修高污染车辆。
重要的是,用于维修或淘汰高排放车辆的资金,绝不能低于1990年代中期设定的资金水平。
Section § 44091.1
这项法律解释了车辆注册和检查期间收取的一些费用是如何分配给空气质量项目的。具体来说,所收费用中的6美元会存入空气污染控制基金,主要用于卡尔·莫耶计划,以解决车辆污染问题。另外6美元则分配给空气质量改善账户和车辆检查与维修基金,用于支持清洁车辆回扣等项目。对于首次注册且免除部分费用的车辆,全部6美元会存入一个特定账户。此外,另一项费用中的21美元也存入空气污染控制基金用于卡尔·莫耶计划,而4美元则存入车辆检查与维修基金,以弥补因某些车辆豁免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Section § 44091.2
Section § 44092
Section § 44094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项计划,旨在鼓励维修或报废严重污染空气的车辆。如果车主的车辆在有检查计划的地区注册,注册时间至少两年,并且目前可以正常运行,他们可以选择参与该计划。该计划为维修提供经济援助,最高可覆盖维修费用的 80%,但最高支付金额为 450 美元。此外,车主也可以通过报废其高污染车辆获得补偿。报废车辆的支付金额将根据成本效益和对空气质量的益处来确定。参与该计划和获得资金取决于预计的计划收入。
Section § 44095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由某个部门管理的项目应如何运作。它允许该部门灵活地自行运营项目,或与地方机构、学院、空气管理区或私人组织合作。本条款明确指出,该项目不取代由其他实体运营的任何类似项目。此外,州委员会必须分析这些项目的数据,以衡量全州范围内实现的排放减少量。
Section § 44096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通过计算每减少一吨排放物的成本,来评估轻型车辆减排装置的成本效益。如果某个装置被证明具有成本效益,它可以被视为旨在减少排放的车辆报废计划的替代方案。
委员会只评估符合特定资格的装置:该装置必须获得加州环境技术认证计划的认证,或根据委员会的排放控制装置标准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