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烟雾检测合格证明、维修费用豁免和经济困难延期的相关规则。这些证明必须以电子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并附有执行检测的技师签署的书面报告。

每份证明会收取一笔小额费用,上限为7美元,并可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以弥补行政成本。因车龄而豁免烟雾检测的车辆必须缴纳年费——车龄六年及以下的车辆为12美元,七至八年的车辆为25美元。这些费用将存入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

法律禁止烟雾检测站或个人之间转让证明。此外,法律允许更新烟雾检测站的设备,以确保证明的正确签发,并规定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必须与部门收取的费用相同。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a) 部门应规定合格或不合格证明、维修费用豁免和经济困难延期的格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b) 证明、维修费用豁免和经济困难延期应以电子录入形式提交至部门、机动车辆管理局以及部门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员。部门应确保向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提供一份由执行检测的持证技师签署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烟雾检测站进行的任何检测结果(包括合格或不合格指示),以及签发证明的书面确认。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c)(1) 对于在该检测站检测且符合本章要求并获签发合格证明、不合格证明、维修费用豁免或经济困难延期的机动车,部门应向烟雾检测站(包括仅检测站和提供仲裁功能的检测站)收取费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c)(2) 根据第 (1) 款收取的费用应旨在收回部门和任何其他直接参与机动车检测和维护计划的实施、管理或执行的州机构的成本,且不得超过为资助该计划运营合理所需的金额,包括本章对部门或任何此类州机构施加的所有职责、要求和义务,而这些职责、要求和义务无法通过根据第 44034 条收取的费用另行收回。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c)(3) 除为反映美国劳工统计局发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化而进行的调整外,每份证明、豁免或延期的费用不得超过七美元 ($7)。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c)(4) 部门根据本小节收取的费用应存入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应保持审慎盈余。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d)(1) (A) 根据第 44011 条 (a) 小节第 (4) 款豁免的、车龄为六年或以下的机动车,须缴纳十二美元 ($12) 的年度烟雾减排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d)(1)(B) 根据第 44011 条 (a) 小节第 (4) 款豁免的、车龄为七年或八年的机动车,须缴纳二十五美元 ($25) 的年度烟雾减排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d)(1)(C) 部门也可通过法规,规定根据第 44011 条 (a) 小节第 (5) 款豁免的机动车须缴纳十二美元 ($12) 的年度烟雾减排费。年度烟雾减排费应在机动车注册时支付给机动车辆管理局。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d)(2) 除第 44091.1 条 (a) 小节第 (1) 款和 (b) 小节另有规定外,根据本小节收取的费用应每日存入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e) 持证烟雾检测站或仅检测站向任何其他持证烟雾检测站或任何其他人出售或转让证明、豁免或延期,以及任何人在非从部门、部门指定人员处或非根据本章进行的车辆检测或维修而购买或获取证明、豁免或延期,均被禁止。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f) 在根据 (b) 小节实施电子录入证明后,部门可要求修改烟雾检测站所需的分析仪及其他设备,以防止录入未经根据 (c) 小节授权的费用预付而签发或验证的证明。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g) 持证烟雾检测站向消费者收取的证明、豁免或延期费用应与部门收取的金额相同。

Section § 44060.5

Explanation

自2008年7月1日起,加州的烟雾减排费增加了8美元。这笔额外费用平均分配给两个基金:4美元用于空气质量改善基金,另外4美元用于替代和可再生燃料及车辆技术基金。这项规定将于2035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36年1月1日正式从法律中废止。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5(a) 自2008年7月1日起,第44060条(d)款(1)项(A)分项或(C)分项所述的烟雾减排费应增加八美元 ($8)。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5(b) 本条所述增加所产生的收入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5(b)(1) 四美元 ($4) 所产生的收入应存入由第44274.5条设立的空气质量改善基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5(b)(2) 四美元 ($4) 所产生的收入应存入由第44273条设立的替代和可再生燃料及车辆技术基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0.5(c) 本条应于2035年7月1日失效,并自2036年1月1日起废止。

Section § 44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车辆检查相关活动中收取的费用和罚款,将存入一个名为“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的专项基金。这些资金可供某些州政府部门使用,例如那些参与车辆检查计划的部门,但前提是州立法机关批准拨款。这确保了资金能够支持法律详细规定的车辆检查计划的运作和职责。

Section § 44062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车辆检查基金和汽车维修基金已被取消,其剩余资金已转移到新的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

今后,所有为车辆检查和维修收取的费用都将存入这个新基金,该基金将由部门根据某些规定使用。

车辆检查基金和汽车维修基金特此废止。这些基金的余额特此转入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
部门根据本章以及《商业与职业法典》第三编第20.3章(自第9880条起)收取的全部费用,应存入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并可依照《商业与职业法典》第9886.2条的规定供部门使用。

Section § 44062.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设立了一项维修援助计划,旨在帮助未通过烟雾检测或因排放相关违规行为收到通知的低收入车主。符合条件的车辆车主可以通过该计划获得经济援助,以支付通过烟雾检测所需的维修和复检费用。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提供文件证明其低收入状况,例如纳税申报表或公共援助证明。

维修必须在州许可的维修站进行,并侧重于具有成本效益的减排措施。该计划由高污染车辆维修或报废账户提供资金,车主可能需要支付共同付款。负责该计划的部门如果认为支出具有成本效益,可以增加其对维修的资助。此外,该部门还会收集有关计划使用情况和有效性的数据,以改进其执行。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a) 部门应通过经授权履行仲裁职能的实体提供维修援助计划。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1) 维修援助计划应向低收入机动车车主提供,且该车主符合以下一项或两项条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1)(A) 未通过烟雾检测的机动车车主。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1)(B) 因涉嫌违反《车辆法》第27153条或第27153.5条(涉及该车辆)而收到纠正通知的机动车车主,如果该通知所涉车辆在收到通知后未通过烟雾检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2) 部门应根据所需维修的成本效益和空气质量效益,向个人提供维修费用援助。维修援助可包括复检费用以及纠正《车辆法》第27153条或第27153.5条违规行为的维修费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3) 维修援助申请人应按部门规定的表格提交申请,并应在伪证罪处罚下证明申请人符合适用的资格标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b)(4) 收入资格验证应基于至少一种由部门确定的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A) 所得税申报表,(B) 就业证明,或 (C) 公共援助验证形式。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c) 维修援助计划应由高污染车辆维修或报废账户提供资金。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d) 未通过烟雾检测并通过该计划获得国家补贴的机动车维修,应在根据第44014条和第44014.2条获得许可和认证的维修站进行。维修应基于预先批准的维修清单,用于具有成本效益的排放减少或用于纠正《车辆法》第27153条或第27153.5条违规行为的维修。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e) 根据本条获得维修援助的合格低收入机动车车主应支付共同付款,由部门确定,可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经根据第44015条(c)款(2)项由仅检测站验证的与排放相关的部分维修形式支付,或两者组合。如果维修费用超过适用的维修费用限额,部门应在检测和维修时告知机动车车主所有合规选项。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f) 如果部门认定该支出具有成本效益,部门可增加其在本计划下对机动车维修的资助,超过根据第44094条(b)款(1)项授权用于高污染车辆维修的金额。在确定该支出的成本效益时,部门应考虑根据第44012.1条未通过可见烟雾检测的情况,以及维修冒烟车辆的相关费用。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 部门应从该计划中收集数据,以提供信息来制定改进计划的建议。数据收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1) 符合维修援助资格的机动车车主数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2) 使用维修援助资金的合格机动车车主数量。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3) 欺诈的可能性。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4) 平均维修账单。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5) 正在进行的维修类型。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6) 在获得维修援助之前已完成的部分维修金额。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g)(7) 提供维修援助的排放效益。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1(h) 就本条而言,“低收入机动车车主”指收入不超过联邦贫困线225%的人,该贫困线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在《联邦公报》上每季度公布。

Section § 440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建立一个系统,人们可以向一个特定基金捐款,并因此获得减少排放的信用。这些排放减少信用可以帮助满足与交通和移动污染源相关的各种环境法规。

地方区域或各区也可以创建类似的系统,以产生和使用这些信用进行环境合规。然而,在达到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设定的某些空气质量目标之前,这些信用不能使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a)  州委员会应通过法规,制定程序以建立排放信用交易计划,个人可向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捐款,并为其捐款获得公平的排放减少信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b)  各区可以制定程序,从对第44062.1节中规定的维修补贴计划的捐款中产生可交易的排放减少信用。根据本款产生的排放减少信用,可用于满足或抵消交通控制措施要求、平均车辆乘坐率减少或其他移动源排放要求,具体由各区决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c)  根据 (a) 款或 (b) 款设立的信用,在1990年《清洁空气法》(P.L. 101-549) 修正案所确立的排放减少目标实现之前,不得允许使用。

Section § 440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建立一个排放信用系统。人们可以向一个特定基金捐款,并获得反映车辆排放减少的信用。地方地区也可以制定方法,通过车辆维修和改造产生信用,这些信用随后可用于满足某些环境法规。在空气污染严重的地区,这些信用仅对超出联邦清洁空气进展目标的排放减少量有效。这项法律是临时性的,将在指定起始日期五年后失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a) 州委员会应通过法规,制定程序以建立排放信用交易计划,个人可据此向车辆检查、维修和改造基金捐款,并获得公平的排放减少信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b) 地区可制定程序,通过对第44062.1节中规定的维修补贴和车辆改造补贴计划的捐款,产生可交易的排放减少信用。根据本款产生的排放减少信用,可用于满足或抵消交通控制措施要求、平均车辆乘坐率减少或其他移动源排放要求,具体由地区决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c) 在联邦不达标地区,根据 (a) 或 (b) 款建立的信用,仅适用于超出1990年《清洁空气法》(P.L. 101-549)修正案第182节确立的合理进一步进展目标,或超出根据《清洁空气法》第182节在州实施计划中确立的替代进展目标的排放减少量。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d) 本节自根据增加本款的法案第32节确定的日期起五年后失效,并于该日期之后的1月1日废止。

Section § 44062.2

Explanation

州委员会将制定排放信用交易计划的规则,允许人们通过向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捐款来获得信用。这些信用可以用来抵消车辆排放。

各区也可以建立自己的系统,通过向维修补贴计划捐款来获得信用,以满足各种环境要求。但是,这些信用只有在达到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设定的特定空气质量目标后才能使用。

本节将在包含本节的法案所定义的某个日期起五年后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a) 州委员会应通过法规制定程序,以建立排放信用交易计划,个人可通过该计划向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捐款,并为其捐款获得公平的排放减少信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b) 各区可以制定程序,通过对第44062.1节中规定的维修补贴计划的捐款来产生可交易的排放减少信用。根据本款产生的排放减少信用,可用于满足或抵消交通控制措施要求、平均车辆乘坐率减少或其他移动源排放要求,具体由各区决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c) 根据(a)款或(b)款设立的信用,在1990年《清洁空气法》(P.L. 101-549)修正案所制定的排放减少目标实现之前,不得允许使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2(d) 本节应自根据增加本节的法案第32节确定的日期起五年后生效。

Section § 4406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车主报废他们的车辆,如果车辆未能通过尾气检测,并且已在本州注册至少两年且无重大中断。车主可以将车辆送到授权的拆解商处。低收入车主可获得 (1,500) 美元,其他车主可获得 (1,000) 美元,根据车辆年龄和减排效果等因素,可能获得更多补偿。该法律适用于未能通过任何合法尾气检测的车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3(a) 在车辆报废前,已在本州注册至少两年且注册期间无部门界定的重大中断的机动车所有人,若该车辆未能通过最近一次的尾气检测,可在得知尾气检测失败后的任何时间,在与管理局签订合同的拆解商处报废该车辆。部门应向根据本节报废其车辆的人支付款项,对于第 (44062.1) 节所定义的低收入机动车所有人,支付一千五百美元 (1,500);对于所有其他机动车所有人,支付一千美元 (1,000)。部门可根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年龄、车辆报废带来的排放效益、任何替代车辆的排放影响以及车辆所在州内空气质量最差区域的位置等因素,向机动车所有人支付高于这些金额的款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2.3(b) 对于在车辆报废前已在本州注册至少两年且注册期间无部门界定的重大中断,并且未能通过在本州合法进行的任何类型尾气检测的任何机动车,部门可根据 (a) 款允许其报废。

Section § 4406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将特定法院案件和解金转入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这笔和解金在获得立法机关批准后,可用于创建和运行一项旨在修复、升级或淘汰严重污染车辆的项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3(a)  名为M.D.L. Docket No. 150 AWT的诉讼所得款项,经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地方法院裁决后,可转入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063(b)  根据(a)款转入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供部门用于建立和实施一项用于维修、改装或淘汰严重污染车辆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