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固存自然和作业土地
Section § 39740
这项加州法律强调了该州通过设定宏伟目标来减少碳排放和实现碳中和,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该州的目标是到2030年大幅削减排放,到2045年实现碳中和,并在此后努力保持负排放。最近的行政命令已指示州机构加强其气候行动,并制定策略,利用自然土地和技术创新来有效捕集和储存碳。
文本强调了使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如林业和土壤管理)以及技术方法(如直接空气和水捕集)来减少气候变化影响的重要性。此外,新技术可能在加州各地创造清洁产业和就业机会。文本还强调了在生产石灰石等建筑材料中使用碳捕集的潜力,这提供了另一种储存碳的方法。研究表明,利用现有技术可以实现大量的碳清除,加州拥有巨大的储存能力,这样做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Section § 39740.1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碳固存和气候韧性实践相关的术语。它解释说,“基于自然和工作土地的碳固存”涉及各种实践,例如可持续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变化,旨在捕获二氧化碳并减缓全球变暖。“自然土地”和“工作土地”根据另一特定法律条款进行定义。“登记处”是指一个用于追踪这些碳固存工作的项目数据库。最后,“整果园循环利用”被定义为在现场粉碎或削片树木,并在重新种植前将生物质与土壤混合的过程。
Section § 39740.2
截至2023年7月1日,加州自然资源局必须制定一项名为“自然和工作土地气候智能战略”的计划。这项工作需要与其他州机构合作,旨在推动加州的气候目标。为此,他们将考虑火灾风险和气温变化等气候变化影响,提升土地的经济和资源价值,并支持农业等行业向碳中和转型。将收集公众反馈,并使资金与该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州委员会将设定2030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碳清除目标,同时会考虑这项战略、科学数据和成本效益。这些目标将参考全球气候报告的建议和新的研究成果。
Section § 39740.3
加州自然资源局必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建立一个名为“加州碳捕集与气候韧性项目登记册”的系统。这个系统将列出加州旨在推动自然和耕作土地气候行动并寻求资金的项目。项目可以包括碳捕集计划、果园回收工作和直接空气捕集项目。在直接空气捕集项目被列入之前,会对其环境和公共健康影响进行审查。
该机构还可以提供一种方式,让人们根据法律中另一部分列出的具体标准来搜索这个登记册。
Section § 39740.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项目申请了加州温室气体减排基金或任何其他专注于通过自然和耕作土地进行碳固存的州项目的资助,但由于资金有限未能获得资助,它仍然可以在一个注册机构上列出。该注册机构适用于符合州政府关于提供碳清除效益的最低要求的项目。
Section § 39740.5
这项法律允许自然资源局与其他州机构和利益相关者合作,建立一个流程,将加州的环境项目列入一个登记册。这些项目必须减少温室气体,包括对碳效益的持续监测,增强本州的气候抵御能力,并符合特定的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详细说明碳减排的数量和持续时间、项目地点、景观类型、各种项目效益,并核实结果是真实且持久的。使用当前州批准方法的项目将优先获得登记。
任何先前为获得州资金而建立的监测和报告系统,都足以满足本登记册的某些要求。
Section § 39740.6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州或私人实体资助自然资源局列出的项目时,该局将建立一个流程,一旦项目获得资助,就将其从列表中移除。他们还将跟踪项目的进展,以确保其完成。牵头项目的个人或组织需要在项目完成后通知该局,并根据合同提供持续的监测和报告数据。
Section § 39740.7
这项法律要求自然资源局监测通过特定登记处支持的项目所产生的碳清除和气候效益。然而,这些项目不能为加州的碳排放交易计划下的交易产生信用额,也不能用于满足其他法定减排要求。如果一个项目由多个实体资助,该机构可以按比例将项目效益的价值分配给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