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中使用的术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5805(a) “机构”指商业、消费者服务和住房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5805(b) “公允市场价值”指在竞争和开放的市场中,在公平销售所需的所有条件下,买方和卖方均审慎且知情地行事,并假设价格不受不当刺激影响的情况下,财产应能达到的最可能价格。金融机构在1986年7月1日或之后任何时间进行的估价中使用此公允市场价值定义,不违反本部分的规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5805(c) “金融机构”包括本州的任何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或其他机构,包括公共机构,其定期发放、安排或购买用于住房的购买、建造、翻新、改善或再融资的贷款。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5805(d) “住房”包括任何已改良或未改良的不动产或其一部分,该不动产或其一部分 (1) 用作或拟用作住宅,且 (2) 由所有者居住或将由所有者居住,且 (3) 包含不超过四个住宅单元。“住房”还应包括任何包含不超过四个住宅单元的住宅,其所有者(无论所有者是否将居住该财产)已向或正在向金融机构申请有担保的房屋改善贷款,且该贷款的收益将用于改善担保财产。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5805(e) “秘书”指商业、消费者服务和住房局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