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61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社区的立法机构向负责社区重建的机构提供资金。这些资金可以作为赠款或贷款,用于支付行政费用和管理费用。“行政开支”还可以包括重建项目规划和项目信息共享的费用。

在为任何社区设立的机构被授权开展业务并行使其权力之后的任何时候,社区的立法机构可以向该机构拨款,金额由立法机构认为必要,用于该机构的行政开支和管理费用。拨付的款项可以作为赠款支付给该机构,以支付开支和管理费用,或者作为贷款,按照立法机构可能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偿还。
除了该术语的普遍理解和通常解释外,“行政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重建规划和重建信息传播的开支。

Section § 33611

Explanation
每一个根据本法律运作的机构,必须每年向地方政府的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关于其行政开支的预算提案。

Section § 336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管理的立法机构为一个机构的行政开销制定年度预算。该机构还可以规定如何花费或预留这些已分配资金的规则和条件。

立法机构可以采纳该机构行政开支的年度预算,金额由其认为必要,并且可以对根据预算拨款的资金的支出或债务承担规定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限制。

Section § 3361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为社区重建机构行政费用预留的资金必须存放在一个名为“社区重建机构行政基金”的专项账户中。使用这笔资金的流程应与当地其他机构和部门处理其资金的方式类似,以确保遵守预算。

Section § 336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地方政府拨付给社区重建机构的资金,旨在支付该机构在开展造福公众的工作时产生的行政费用。

立法机构拨给社区重建机构行政基金的款项,是社区为支付该机构的行政开支而拨付的资金,该机构正在履行社区的公共职能。

Section § 336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机构定期向管理机构报告其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和支出。报告频率可以是每月、每季或每年,具体由管理机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