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50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质疑重建计划或机构或立法机构的调查结果有效性的时限。对于与2011年1月1日之前通过的法令相关的诉讼,必须在法令通过或调查结果作出后90天内提起。对于2011年1月1日之后通过的,则有两年时间提起诉讼。对于涉及前重建机构的诉讼,存在一个例外:提起诉讼的时限会暂停,直到承继机构收到财政部发出的完成认定书。一旦发出此完成通知,(c) 和 (d) 款将不再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0(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包括第33501条,如果通过或修订计划的法令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前通过的,则可在该法令通过之日起90天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以审查重建计划的通过或修订的有效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0(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包括第33501条,如果机构或立法机构的调查结果或决定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前作出的,则可在机构或立法机构作出这些调查结果或决定之日起90天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以审查其有效性。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0(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包括第33501条,如果通过或修订计划的法令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后通过的,则可在该法令通过之日起两年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以审查重建计划的通过或修订的有效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0(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包括第33501条,如果机构或立法机构的调查结果或决定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后作出的,则可在机构或立法机构作出这些调查结果或决定之日起两年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以审查其有效性。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0(e) 根据 (c) 或 (d) 款提起诉讼的时限,针对任何前重建机构或其立法机构的通过、调查结果和决定,应予中止,直至财政部根据第34179.7条向该前重建机构的承继机构发出完成认定书。在财政部根据第34179.7条向该前重建机构的承继机构发出完成认定书后,(c) 和 (d) 款不适用于任何前重建机构或其立法机构的任何通过、调查结果或决定。

Section § 335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如何通过法律行动来确定债券和重建计划是否有效。这可能包括审查设立机构及其权力、选择开发区域和制定计划所采取步骤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对这些行动提出质疑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对于2011年之前的计划是90天,对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任何行动是两年。总检察长和财政部在这些事务中拥有发言权,以维护州的利益。对于涉及特定类型土地(如农业用地)的项目,与农业相关的团体(如农场局)也可以参与对计划的质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a)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十篇第九章(自第860条起)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以确定债券和拟由该债券全部或部分融资或再融资的重建计划的有效性,或确定未由债券融资的重建计划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项的普遍性,即此前为或以任何方式与机构的设立、其开展业务和行使权力的权限、调查区域的指定、项目区域的选择、初步计划的制定、项目区域主要为城市化区域的认定和决定的有效性,以及重建计划通过的有效性有关的所有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且还包括此前为以及(根据债券决议的规定)拟为债券的授权、发行、出售和交付,以及其本金和利息的支付而采取的所有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b) 尽管有(a)款的规定,但对于在2011年1月1日之前通过的重建计划或重建计划修正案的有效性,可在通过该计划或修正案的法令通过之日起90天内提起诉讼。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c) 任何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后提起,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十篇第九章(自第860条起)的规定,旨在确定(a)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文件或行动的有效性或合法性的诉讼,可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任何触发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根据本款提起诉讼的时限,对于任何前重建机构或其立法机构的(a)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文件或行动的有效性或合法性,应予中止,直至财政部根据第34179.7条向该前重建机构的承继机构发出完成认定。本款不适用于财政部根据第34179.7条向该前重建机构的承继机构发出完成认定后,该前重建机构或其立法机构的任何通过、认定或决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d) 为保护州的利益,总检察长和财政部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63条的规定,就根据本条通过或修订重建计划的法令的有效性提起的任何诉讼中的利害关系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e) 为质疑将《税收和征税法》第422条和第422.5条所定义的受强制限制的土地,或《政府法典》第51201条(b)款所定义的农业用途土地纳入项目区域,保护部、县农业专员、县农场局、加州农场局联合会以及提供书面通知请求的农业实体和一般农场组织,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63条的规定,就根据本条通过或修订重建计划的法令的有效性提起的任何诉讼中的利害关系人。

Section § 3350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总检察长可以根据特定程序,自动加入质疑某个区域是否为衰败区域的诉讼。总检察长也可以酌情申请加入其他相关的诉讼。

Section § 335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您必须在公开听证会上提出异议,才能在日后通过法院挑战机构的决定。如果您想根据第33501条提起法律挑战,您必须在公开听证会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如果您不这样做,您将失去基于不遵守规定的起诉权。即使在项目批准后成立了新团体,如果其成员之一在听证会期间提出过异议,他们仍然可以提起诉讼。总检察长不必遵守这些规定。最后,如果未举行听证会或未发出适当的公示通知,则这些要求不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2(a) 不得根据第33501条提起诉讼,除非任何人在本部门要求的公开听证会结束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机构或立法机构提出了指称的违反本部门规定的理由。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2(b) 任何人不得根据第33501条提起诉讼,除非该人在本部门要求的公开听证会结束前,对机构或立法机构的决定提出异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2(c) 本条不排除在项目批准后成立的任何组织根据第33501条提起诉讼,如果该组织的成员已遵守 (b) 款的规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2(d) 本条不适用于总检察长。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1.2(e)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指称的违反本部门规定的理由,如果不存在公开听证会或公众成员在机构或立法机构作出决定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其他机会,或者如果机构或立法机构未能依法发出通知。

Section § 33501.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对某个区域被认定为衰败区的决定提出异议,他们必须在三天内通过发送法庭文件副本告知总检察长。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除非他们证明自己遵守了这项规定,否则他们无法获得法院的帮助。如果有正当理由且不会损害总检察长的审查或潜在参与,法院可以允许更多时间通知总检察长。

如果任何法院受理了第33501条规定的、质疑项目区域被认定为衰败区的任何调查结果和决定的有效性的诉讼,则在该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任何诉状或辩护状的每一方当事人,应在向法院提交该诉状或辩护状后三日内,将副本送达总检察长。除非该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明其已遵守本条规定的证据,否则不得向其授予临时或永久性救济。法院可以根据法院命令,允许当事人在三日期限后送达总检察长,但仅限于证明未遵守三日通知要求的正当理由,且迟延送达不会损害总检察长审查并可能参与该诉讼的能力。

Section § 335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质疑某个机构根据与住房和社区发展相关的特定条款所采取行动的合法性,他们必须在向法院提交诉状或法律文件后10天内,将一份副本送达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主任。在法院收到已完成此项送达的证明之前,法院不会做出任何裁决或命令。这项规定不会改变相关条款下可以审理的法律行动的原始范围。

Section § 33501.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任何政府机构或立法机构都不能要求产权所有人或任何实际利害关系人承诺保护(或赔偿)该机构免受质疑重建计划通过或修订的诉讼。这特别适用于根据第 (33501) 条提起的诉讼。实质上,政府不能将与重建计划相关的法律挑战风险转嫁给产权所有人。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机构或立法机构不得允许或要求产权所有人或实际利害关系人,作为通过或修订重建计划的条件,赔偿该机构或立法机构免受根据第 (33501) 条提起的、旨在质疑重建计划通过或修订的诉讼。

Section § 3350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高等法院受理了关于更新或修改重建计划的诉讼,该诉讼可能需要首先通过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是指一个正式过程,由中立的第三方帮助所有相关方尝试达成协议。

Section § 33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些事项是否有效。一旦判决作出,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能在90天内重新审理。如果案件中的当事人想要质疑判决,他们可以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要求重审或提起上诉。

判决应分别裁定第33501条中规定的事项的有效性或无效性。判决仅可在判决录入后90天内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473条或第473.5条或以其他方式被重新审理,且申请人以及在特别程序中出庭的任何人有权在适当情形和适当理由下申请重审并对判决提起上诉。

Section § 33503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且无人上诉,或者如果上诉后法院维持原判,那么该判决即为最终判决,所有相关方都必须遵守。如果判决确认重建机构已妥善设立、计划有效且该机构可以合法发行债券,那么任何人都不再被允许就这些问题提起任何法律诉讼。

如果未提起上诉,或如果已提起上诉且判决得到维持,则该判决对于其中已裁决或当时本可裁决的所有事项,对该机构以及对所有其他当事人均应具有永久约束力和终局性。并且,如果判决确定该机构是合法设立的,该重建计划是有效且生效的,该机构有权发行此类债券,并且此类债券发行后将是有效的,则该判决应永久禁止任何人提起任何诉讼或程序,提出任何该判决具有约束力和终局性的问题。

Section § 3350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债权人采取某些行动,这些行动在第33660条和第33661条中有详细规定。

第33660条和第33661条授权债权人采取其他行动。

Section § 3350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解决涉及重建计划且需要在项目区域外支出资金的法律案件之前,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会旨在听取社区对拟议和解的意见。

为了告知公众,听证会通知必须在当地报纸上连续两周发布两次,并在听证会前两周在项目区域内至少五个地方张贴。通知还需要通过邮件发送给任何感兴趣的社区成员或组织。

此外,拟议和解的详细内容必须从听证会通知首次发布之日起供公众查阅和复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5(a) 机构和立法机构不得授权或批准第33501条规定的任何司法诉讼的和解,如果该诉讼对重建计划的通过或修订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并且和解要求在项目区域外支出资金,除非机构和立法机构已首先根据本条就拟议的和解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5(b) 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在社区内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连续两周每周发布一次。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在听证会前至少两周在项目区域内至少五个显著位置张贴。听证会通知应通过平信邮寄给项目区域委员会(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其他已提交书面请求要求获得公开通知的个人或组织。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505(c) 拟议和解的副本应不迟于公开通知首次发布之日供公众查阅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