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a) 涵盖阿拉米达海军航空站和舰队工业补给中心改造项目全部或部分土地的改造计划,可根据第1条(始于第33492条)通过,但项目区域不得包含阿拉米达海军航空站和舰队工业补给中心边界以外的区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b) 尽管有第33492.18条(b)款规定的时限,机构或社区应在通过改造计划的法令生效之日起30个月内,认证一份针对根据本条通过的改造计划的环境影响报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 以下规定应适用于实施本条授权的改造计划的项目的批准: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1) 在通过改造计划的法令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或直到改造计划的环境影响报告获得认证(如果该报告在该18个月期间内获得认证),第33492.18条(c)款应适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2) 如果改造计划的环境影响报告未在通过该计划的法令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获得认证,则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或直到环境影响报告获得认证(如果该报告在该12个月期间内获得认证),机构或社区不得批准任何实施该改造计划的项目(如《公共资源法典》第21065条所定义),除非发生以下任何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2)(A) 机构或社区已在第33492.18条规定的18个月期限届满之前,为该项目批准一份否定声明或认证一份环境影响报告,或已认证一份后续或补充环境影响报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2)(B) 机构或社区已为该项目认证一份后续或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且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已在第33492.18条规定的18个月期限届满之前获得认证。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2)(C) 机构或社区遵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第4.5章(始于第21156条)的规定,针对在总体环境影响报告中描述为在该报告范围内的后续项目,且该总体环境影响报告已在第33492.18条规定的18个月期限届满之前获得认证。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2.127(c)(2)(D) 该项目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规》第14篇第6部第3章第19条(始于第15300条)获得类别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