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4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里士满市和皮茨堡市的重建项目区进行合并,即使这些区域不相邻,只需修改它们的重建计划即可。合并后,这些区域的税款可以汇集起来,用于偿还合并区域内重建项目相关的债务。如果合并前任何区域存在现有债务,那么该区域的税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这笔债务。当提议合并时,县或任何受影响的征税实体可以要求进行财政审查。一旦合并完成,相关官员必须将新的安排通知所有征税机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a)  为根据Section 33670分配税款并受本条规定约束,里士满市或皮茨堡市重建机构管辖下的重建项目区,其重建计划已根据Article 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33360)通过的,可以通过修改每个受影响的重建计划(如Article 1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33450)所规定),进行合并,不论这些区域是否毗连。除subdivision (b)另有规定外,根据本节合并的每个项目区归属于重建机构的税款(根据Section 33670分配),可以根据subdivision (b)的规定,分配给整个合并后的项目区,用于支付重建机构为全部或部分融资或再融资该合并重建项目所产生的债务的本金和利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b)  如果重建机构在根据subdivision (a)合并重建项目区之前,因某个构成项目区(如此合并的)而产生了任何债务,则归属于该区域并根据Section 33670分配给该机构的税款,应首先用于遵守任何债券决议或其他质押该构成项目区税款的协议条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c)  对于任何根据subdivision (a)提议合并重建项目区的修订,县或任何受影响的征税实体可以要求设立一个财政审查委员会,如Article 4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33330)所规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d)  根据subdivision (a)合并重建项目后,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应将修改待合并项目计划的条例副本,传送给对项目中任何财产征税的各征税机构的管理机构。

Section § 3347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分配给重建机构的税款中至少有 20% 必须存入一个专项基金,用于帮助建设或修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除非机构能证明当地 4% 的住房已获得补贴,否则此规定适用。这些资金可在项目区内外使用,但前提是必须有利于项目。六年后未使用的资金应提供给当地住房管理局用于类似用途。此外,如果重建区域合并,关于住房供应的特定规定仍然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1(a)  依照第 33478 条 (a) 款和 (b) 款的规定,分配给重建机构的用于依照本条合并的重建项目的所有税款中,不低于 20%(不论最终重建计划的通过日期)应由该机构存入依照第 33334.3 条设立的或为本条目的而设立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除非机构发现其管辖范围内不低于 4% 的住房单元获得补贴,以使这些单元对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而言是可负担的。机构应使用该基金中的资金协助建设或翻新住房单元,这些单元将提供给或由第 50093 条所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以及第 50105 条所定义的极低收入家庭居住,期限不低于 30 年。就本款而言,“建设和翻新”应包括土地征用、土地改良;结构的征用、翻新或建设;或提供必要的补贴以提供第 50093 条所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以及第 50105 条所定义的极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1(b)  机构可以使用 (a) 款划拨的资金,无论是在项目区内还是项目区外。但是,机构只有在机构和立法机构通过决议认定此类使用将有利于项目时,方可在项目区外使用这些资金。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此类决定应就项目区利益问题具有最终和决定性。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依照第 33413 条提供替代住房对项目有利。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机构依照本条产生的支出或义务应构成项目的债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1(c)  如果依照本条存入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的资金在存入该基金后六年内未用于 (a) 款和 (b) 款规定的目的,机构应将此类资金提供给在机构管辖范围内运作的住房管理局(如果依照第 34240 条已启动),用于按照 (a) 款和 (b) 款的规定建设或翻新住房。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78.1(d)  尽管有第 33413 条 (d) 款的规定,任何依照本条合并其重建项目区的机构应受第 33413 条 (a) 款和 (c) 款规定的约束。

Section § 33478.2

Explanation
在合并不同的项目区之前,城市重建机构必须在他们通过正式合并这些区域的法令之前至少30天通知相关部门。

Section § 3347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里士满市和匹兹堡市的特定重建项目。对于里士满市,它包括那些最终计划在1975年7月1日或之前通过法令批准,并在1980年6月1日之前修订的项目。对于匹兹堡市,它包括那些计划在1980年6月1日或之前批准,包括在该日期之前进行的任何修订的项目。法律承认这些城市有独特的财政状况,因此需要能够合并项目区域。

本条仅适用于里士满市的那些重建项目,其最终重建计划已通过法令在1975年7月1日或之前通过,且其修正案已在1980年6月1日或之前通过。本条仅适用于匹兹堡市的那些重建项目,其最终重建计划已通过法令在1980年6月1日或之前通过,且其修正案已在1980年6月1日或之前通过。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里士满市和匹兹堡市重建融资所特有的条件,需要授予合并项目区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