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来自不同社区的两个或多个政府机构共同合作,并集体行使它们的权力。它们可以举行联合会议和听证会,或者它们可以选择一个社区的一个机构来代表所有相关社区。

Section § 332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界定并规范了圣莱安德罗市和阿拉米达县之间一个共享项目区域的重建活动。“联合重建计划”概述了重建工作,“联合项目区”则指该计划所涵盖的区域。圣莱安德罗重建局被授权在该区域内全面运作,但如果市县指定,阿拉米达县重建局可以接管某些权力,例如征用权。

市县双方的机构都可以独立修订各自区域的重建计划,无需额外批准,但在此之前,必须提交指定财政年度的更正财务报告,否则不能根据本节采取行动。根据本法采取的行动不会改变税收收入的计算方式,也不会影响与当地征税实体签订的现有协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a)  在本节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a)(1)  “联合重建计划”指根据本部分由圣莱安德罗市于1993年7月12日通过的条例所采纳的、经修订的阿拉米达县-圣莱安德罗市重建项目重建计划。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a)(2)  “联合项目区”指由联合重建计划设立的重建项目区,其范围包括圣莱安德罗市辖区内以及阿拉米达县非建制区内的土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b)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b)(1)  根据第33213节,阿拉米达县监事会已授权圣莱安德罗重建局根据联合重建计划,对其辖区内联合项目区的一部分进行重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b)(2)  自联合重建计划通过以来,圣莱安德罗重建局已在本联合项目区内行使本部分授予的权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c)  圣莱安德罗市和阿拉米达县的立法机构可通过条例指定阿拉米达县重建局,在其位于阿拉米达县非建制区内的联合项目区部分内,独家行使本部分授予的任何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征用权。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d)  尽管有(c)款规定,圣莱安德罗市和阿拉米达县的立法机构可通过条例进一步声明,只要圣莱安德罗重建局有必要或方便继续行使本部分授予的某些特定权力,在阿拉米达县非建制区内的联合项目区部分内或为其行使这些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与收取税收增量收入相关的权力,圣莱安德罗重建局应继续行使这些权力。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e)  就本部分而言,对于圣莱安德罗重建局根据联合重建计划采取的行动,社区的立法机构应指圣莱安德罗市议会;对于阿拉米达县重建局根据联合重建计划采取的行动,社区的立法机构应指阿拉米达县监事会。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f)  任何根据本节规定并为促进本节而采取的行动,均不得影响根据联合重建计划通过时生效的第33670节或第33676节分配的税收增量收入的计算,也不得影响圣莱安德罗重建局与受影响的征税实体根据该协议签订时生效的第33401节签订的任何协议的有效性。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g)  阿拉米达县的立法机构可通过条例修订联合重建计划,而无需圣莱安德罗市的立法机构、重建局或规划委员会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根据本款通过的任何修订应仅影响阿拉米达县非建制区内联合项目区部分内的财产,并应按照本部分适用于此类修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h)  圣莱安德罗市的立法机构可通过条例修订联合重建计划,而无需阿拉米达县的立法机构、重建局或规划委员会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根据本款通过的任何修订应仅影响圣莱安德罗市联合项目区部分内的财产,并应按照本部分适用于此类修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准备和处理。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0.5(i)  圣莱安德罗市的立法机构和阿拉米达县的立法机构在圣莱安德罗重建局向审计长提交1999-2000财政年度第33080.1节要求的更正报告之前,不得根据本节采取任何行动。

Section § 332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由一个单一机构负责,它必须在将重建计划提交给社区的立法机构批准之前,从每个社区的规划委员会那里获得关于重建计划如何符合该社区总体规划的意见。

Section § 33212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指定机构和各规划委员会必须共同合作制定重建计划。

Section § 332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城市或城镇通过一项规定,允许另一个邻近的城市或城镇对其辖区内的某个区域进行再开发。这项规定必须明确哪个社区将负责再开发。被选中的社区可以像该区域是其自身领土的一部分一样行事,对再开发过程拥有完全的权力与控制。允许这样做的城市无需遵守本部分规定的大多数常规再开发规则,除非本节有明确要求。最后,任何再开发计划都必须由允许方城市的立法机构通过正式法令批准。

社区的立法机构可以通过法令授权由另一个社区对其辖区内的某个区域进行再开发,前提是该区域与该另一个社区相邻。该法令应指定负责进行该再开发的社区。获得授权的社区可以对该区域进行再开发,在所有方面均视同该区域在其辖区内,并且其立法机构、机构和规划委员会对该区域拥有所有权利、权力和特权,视同该区域位于获得授权的社区的辖区内。授权方社区的立法机构、机构或规划委员会均无需遵守本部分的任何要求,本节规定的除外。该区域的任何再开发计划均应由授权方社区的立法机构通过颁布法令批准。

Section § 33214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指出,即使特定项目区域后来成为某个城市的一部分,机构对这些区域的管辖权仍然保持不变。对于县级机构而言,其管辖权包括被并入城市的未建制土地,除非该管辖权正式移交给该城市。对于市级机构而言,其管辖权涵盖城市界限内可能被其他城市并入的土地,除非该管辖权正式移交给另一个城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a)  尽管有第33120条规定,县内机构的属地管辖权应包括根据第33322条或第34004条选定的项目区域内的所有未建制区域,即使该区域随后被并入某个城市或被纳入新城市的边界内,除非根据第33215条、第33216条或第33217条的规定,该项目区域的属地管辖权从县转移至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b)  尽管有第33120条规定,市内机构的属地管辖权应包括根据第33322条或第34004条选定的项目区域内的该市界限内的所有区域,即使该区域随后被并入另一个城市或被纳入新城市的边界内,除非根据第33215条、第33216条或第33217条的规定,该项目区域的属地管辖权转移至该另一个城市。

Section § 33214.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第33215条和第33216条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它明确指出,“创建机构”是指最初负责设立项目区,并根据上述条款进行转让的社区重建机构。而“接收机构”是指将根据相同条款接管项目区管辖权的社区重建机构。

在第33215条和第33216条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5(a)  “创建机构”是指创建了将根据第33215条或第33216条进行转让的项目区的社区重建机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5(b)  “接收机构”是指将根据第33215条或第33216条获得对项目区管辖权的社区重建机构。

Section § 3321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河滨县重建机构对特定区域的某些权利。首先,它涵盖了梅尼菲或怀尔多马的前机构辖区,在这些城市成立之前,机构在那里签订了协议或投资了住房。其次,它包括印第奥市兼并的、被印第奥包围的非建制区,如果在此兼并之前也签订了类似的协议或进行了类似的投资。该法律既追溯适用也前瞻适用。此外,机构可以将这些区域内的特定住房单位计入其法定的住房义务。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7(a)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规定,河滨县重建机构的属地管辖权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7(a)(1) 位于梅尼菲市或怀尔多马市地理边界内的前机构辖区,对于该区域,机构在相关城市成立之前,(A) 为实现第33334.2条规定的目的与第三方签订了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且 (B) 购置了土地或以其他方式从根据第33334.3条设立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中支出了资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7(a)(2) 目前位于非建制区飞地内的区域,该飞地被印第奥市包围或基本包围,在该市兼并该区域之后,对于该区域,机构在该兼并之前,(A) 为实现第33334.2条规定的目的与第三方签订了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且 (B) 购置了土地或以其他方式从根据第33334.3条设立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中支出了资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7(b) 本条应追溯适用并前瞻适用于(a)款中指定的区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4.7(c) 机构可将位于(a)款中指定的区域内、第33413条(b)款第(2)项(A)分项第(ii)款所述的单位,用于履行其根据第33413条(b)款承担的义务。

Section § 332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一个城市内的项目区域被并入另一个城市时会发生什么。新城市(接收机构)可以从原城市(设立机构)接管管辖权,前提是新城市偿还原城市的所有转移费用并颁布必要的条例。这包括宣布需要重建计划,并同意不违反任何现有协议。新城市的监管在这些条例通过后的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接收城市承担与该项目区域相关的所有责任、权利和债务。两个城市也可以达成任何额外协议,以使过渡更顺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a)  如果根据第33322或34004条选定的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地域,包括项目区域内的任何非毗连地域,随后被并入一个城市或被纳入一个新城市的边界内,则设立机构对该项目区域内所有地域的属地管辖权可以根据本条从设立机构转移给接收机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b)  接收机构所在社区的立法机构,即(a)款所述地域所在的社区,如果该立法机构同意偿还设立机构所在社区在进行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并颁布或已颁布以下两项条例,则可以单方面转移(a)款所述的属地管辖权: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b)(1)  根据第33101条颁布的条例,宣布该市需要一个机构来运作。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b)(2)  一项采纳与设立机构的立法机构先前已采纳的相同项目区域重建计划的条例,或一项采纳该重建计划并附带修订的条例。但是,如果修订会违反设立机构或其立法机构在属地管辖权转移生效日期(根据(c)款确定)之前签订的任何协议(经该立法机构确定),则不得采纳对重建计划的修订。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c)  属地管辖权转移的生效日期是根据(b)款采纳的条例中,后生效的条例生效日期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第一天。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d)  自属地管辖权转移生效日期(根据(c)款确定)起及之后,属地管辖权转移应具有以下所有效力: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d)(1)  接收机构及其立法机构应拥有本部分规定的关于项目区域及其重建计划的所有权利、权力与责任。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d)(2)  设立机构或其立法机构与项目区域或其重建计划相关的债务和任何其他义务应由接收机构承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d)(3)  为本部分的目的,包括第33670条,根据本条从设立机构转移给接收机构的属地管辖权的项目区域的重建计划,应被视为由接收机构的立法机构在重建计划最初由设立机构的立法机构采纳的日期采纳。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5(e)  设立机构、接收机构及其各自的立法机构可以签订任何双方认为必要或可取的协议,以促进本条规定的属地管辖权转移。

Section § 33216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当项目区域的全部或部分被并入新城市或现有城市时,如何转移该项目区域的属地管辖权。要转移管辖权,原机构(设立机构)和新机构(接收机构)都必须同意,并获得各自立法机构的批准。

接收机构还必须颁布具体条例,声明需要开展重建活动并采纳原有的重建计划。该协议必须详细说明税款分配、处理未偿债务,并管理重建计划的任何必要变更。转移将在满足这些条件后的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

完成后,接收机构将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包括处理债务并继续执行最初通过的重建计划。对这些计划的任何调整都需要两个机构的共同同意。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a)  如果根据第33322或34004条选定的项目区域内的全部或大部分领土随后并入一个城市或纳入一个新城市的边界内,则设立机构对该项目区域内全部或大部分领土的属地管辖权可根据本条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如果设立机构项目区域内的全部或大部分非毗连领土随后并入一个城市或纳入一个新城市的边界内,则设立机构对全部或大部分非毗连领土的管辖权可根据本条转移至接收机构。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b)(a)款中描述的属地管辖权转移,除非发生以下所有情况,否则无效: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b)(1)  设立机构和接收机构签订(c)款中描述的协议,并且各自的立法机构均通过一项批准该协议的决议。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b)(2)  接收机构的立法机构通过或已通过以下两项条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b)(2)(A)  根据第33101条颁布的条例,宣布该市需要一个机构来运作。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b)(2)(B)  一项为项目区域通过相同重建计划的条例,该计划此前已由设立机构的立法机构通过。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  根据(b)款第(1)项规定,设立机构与接收机构之间必须签订的协议应包含第(1)、(2)、(3)和(4)项中描述的所有规定,并可包含第(5)和(6)项中描述的规定: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1)  一项规定,明确项目区域内的所有领土均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或一项规定,明确每个机构将对项目区域的哪些部分拥有属地管辖权。
(2)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2)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2)(A)  如果项目区域内的所有领土均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则规定将根据第33670条(b)款从项目区域支付的所有税款分配给接收机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2)(A)(B)  如果项目区域内的大部分领土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则规定根据第33670条(b)款从项目区域支付的税款在接收机构和设立机构之间进行分配。该税款分配应与设立机构社区和接收机构社区在执行重建计划中预期产生的成本以及设立机构在执行重建计划中产生的未偿债务合理相关。该债务应包括从其他资源或设立机构借款向重建项目区域或代表重建项目区域支付的款项。该税款分配可能不同于如果设立机构属地管辖下的项目区域部分和接收机构属地管辖下的项目区域部分在设立机构立法机构通过重建计划时是独立项目区域所进行的分配。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3)  一项要求,根据第(2)项(B)分项的规定,所有根据第33670条(b)款从项目区域支付并分配给接收机构的税款,如有必要,应可用于支付设立机构在管辖权转移生效日期之前因项目区域和重建计划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如果该债务是以根据第33670条(b)款从项目区域支付的税款作为担保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4) 如果项目区域内所包含的领土的实质部分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则要求:对设立机构管辖下的项目区域领土该部分的重建计划的任何修订,除本部分项下的任何其他要求外,应由接收机构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令批准;以及对接收机构管辖下的项目区域领土该部分的任何重建计划修订,除本部分项下的任何其他要求外,应由设立机构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令批准。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5) 如果项目区域内所包含的领土的实质部分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则规定允许设立机构在接收机构属地管辖下的项目区域部分开展活动以实施重建计划,或允许接收机构在设立机构属地管辖下的项目区域部分开展活动以实施重建计划。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c)(6) 设立机构、接收机构或其各自的立法机构共同确定的任何其他必要或可取的条款和条件,以促进项目区域全部或实质部分的属地管辖权转移以及重建计划的实施。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d) 属地管辖权转移的生效日期是根据分节 (b) 的第 (1) 款通过的决议生效日期之后的财政年度的第一天,或根据分节 (b) 的第 (2) 款通过的法令中较晚生效的法令的生效日期,以较晚者为准。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e) 自属地管辖权转移生效之日起: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e)(1) 除非根据分节 (b) 的第 (1) 款订立的协议另有规定,接收机构及其立法机构应拥有本部分规定的所有权利、权力和责任,涉及属地管辖权已转移至接收机构的项目区域的全部或部分,以及涉及该项目区域的全部或部分的重建计划的全部或部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e)(2) 设立机构或其立法机构与项目区域相关,或与视情况转移至接收机构的项目区域的实质部分相关,或与该项目区域或项目区域部分的重建计划相关的债务和任何其他义务,应由接收机构承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e)(3) 为本部分的目的,包括第 33670 条,根据本条从设立机构转移至接收机构的属地管辖权所涉项目区域的全部或实质部分的重建计划,应被视为由接收机构的立法机构在重建计划最初由设立机构的立法机构通过之日通过。

Section § 33216.1

Explanation

本节讨论的是奥兰治县于1988年设立的邻里发展和保护项目。该项目涉及13个区域,其中一些位于城市边界内或附近。奥兰治县和相关城市一致认为,位于城市内或被城市兼并的区域应由该城市管理。

如果项目区域的一部分位于城市内或成为城市的一部分,县对该区域的管辖权可以移交给该城市。发生这种情况时,城市可以调整重建计划,但必须就任何修改向公众发出通知。重要的是,除非城市修改违反了县现有的协议,否则无需获得县监事会的批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a)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以下各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a)(1)  奥兰治县监事会于1988年6月28日设立了邻里发展和保护项目。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a)(2)  奥兰治县邻里发展和保护项目由13个独立区域组成,这些区域要么位于已建制市的属地管辖范围内,要么位于现有市的影响范围之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a)(3)  奥兰治县和受影响的城市一致同意,对于目前位于已建制市边界内的邻里发展和保护项目区域,以及在兼并或以其他方式纳入后将位于已建制市边界内的区域,其属地管辖权应移交给相应的城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b)  如果奥兰治县邻里发展和保护项目区域的任何部分(包括一个子区域)目前位于某个城市的边界内,或者随后被兼并到某个城市或以其他方式纳入某个城市的边界内,则县机构对该部分(包括项目区域的子区域)的属地管辖权,可根据第33216条从县机构移交给市机构,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b)(1)  如果奥兰治县邻里发展和保护项目的任何部分(包括一个子区域)根据本款从县机构移交给市机构,则市议会通过的与监事会通过的重建计划相同的市条例可以包含对该计划的修正案。任何修改该计划所需的公示通知,仅适用于管辖权已移交给市机构的部分(包括一个子区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1(b)(2)  尽管有第33216条(c)款(4)项的规定,市机构通过的任何修正案均无需监事会批准,除非该修正案会违反县机构或监事会在属地管辖权移交生效日期之前签订的任何协议,并经监事会认定。

Section § 3321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沙斯塔湖市和沙斯塔县同意将沙斯塔大坝区域重建项目的控制权从县的重建机构转移到市的重建机构。尽管通常此类转移在必要法令通过后的财政年度生效,但法律认为,由于该市的成立日期使事情复杂化,因此转移应立即进行。因此,它授权将该重建项目的管辖权立即转移给沙斯塔湖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1)  沙斯塔湖市位于沙斯塔县,于1993年7月2日注册成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2)  沙斯塔大坝区域重建项目于1991年7月设立,位于沙斯塔湖市境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3)  沙斯塔湖市和沙斯塔县一致同意,沙斯塔大坝区域重建项目的属地管辖权应从沙斯塔县的重建机构转移到沙斯塔湖市的重建机构。根据第33215条 (b) 款,市议会已通过一项法令,宣布该市需要一个机构来运作。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4)  然而,根据第33215条 (c) 款,沙斯塔大坝区域重建项目的管辖权转移,在所需法令中较晚通过的法令生效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的第一天之前,不能生效。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5)  由于沙斯塔湖市是在当前财政年度的第二天注册成立的,该市受到现有法律要求的独特负担,该法律将把重建项目从县机构转移到市机构的协议生效日期推迟到1994年7月1日。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a)(6)  因此,为实现《社区重建法》的宗旨,应立即授权将沙斯塔大坝区域重建项目的属地管辖权从沙斯塔县的重建机构转移到沙斯塔湖市的重建机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216.5(b)  尽管有第33215条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自增加本条的法案生效之日起,沙斯塔大坝区域重建项目的属地管辖权特此根据市县双方商定的条款和条件,从沙斯塔县的重建机构转移到沙斯塔湖市的重建机构。

Section § 33217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城市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改造项目)成为一个新城市,并且新城市为该项目设立了自己的机构,那么旧城市的机构和新城市的机构有六个月的时间来达成协议。如果他们在此期间未能达成协议,旧城市的机构就不能再为该项目花钱,除非是为了偿还现有债务,比如债券、合同和租赁,直到他们达成协议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