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100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社区”一词定义为任何已注册成立或拥有某些地方政府权力的市、县、市县联合体,或印第安部落、部族或团体。

“社区”指已注册成立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某些地方政府权力的市、县、市县或印第安部落、部族或团体。

Section § 34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将“委员会”一词定义为根据本法律部分设立的社区发展委员会。

“委员会”指由本部分设立的社区发展委员会。

Section § 34102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什么是“重建机构”。它指的是根据《社区重建法》中规定的规则,从第33000条开始设立的机构。

“重建机构”指根据《社区重建法》第1部分(从第33000条开始)设立的重建机构。

Section § 3410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住房管理局”这个词的意思,它指的是根据《住房管理局法》(从第34200条开始)成立的一个机构。

Section § 34104

Explanation
本节将“立法机构”定义为市议会、监事会或在社区中履行类似立法职能的任何其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