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7910

Explanation

本法律章节的正式名称是《Marks-Foran 1973年住宅改造法案》。它确立了当年有关住宅改造的法律条文的正式称谓。

本部分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Marks-Foran 1973年住宅改造法案》。

Section § 379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地方政府和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来帮助修缮破旧区域的房屋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种帮助,这些区域可能会迅速恶化,因为业主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此外,在一些地方,存在空置地块和严重受损需要拆除的房屋。清除这些障碍有助于改善这些社区,因此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在这些地块上建造新房。

法律还强调通过在必要时将现有房屋搬迁到不同地点来加以保护,赋予地方机构将此纳入其改造计划的权力。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宣布,市、县以及市县(指合并的市县政府),以及此类市、县以及市县内的城市重建机构和住房管理机构,被授权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以资助衰败居民区的住宅改造,从而鼓励提升此类区域的房产价值,这是至关重要且必不可少的。除非此类地方机构介入提供某种形式的援助来资助住宅改造,否则许多衰败的居民区将加速恶化,因为业主无法从私人来源获得改造贷款。
立法机关进一步认定并宣布,许多衰败的居民区包含零星的空置地块以及严重破损以至于必须拆除的住宅。此类状况存在于住宅改造区域,常常阻碍住宅改造和改善的进展。因此,有必要授权地方机构将以住宅填充式建设形式的新建项目纳入住宅改造融资计划的组成部分。
立法机关还认定并宣布,保护现有住房存量是本部分的主要目的。许多现有住房如果从一个地点搬迁到另一个地点,是可以得到保护的。因此,有必要授权地方机构将以可移动住宅形式的此类保护纳入其中。

Section § 3791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有关住宅区域融资和改造法律的关键术语。“债券”是地方机构为项目提供资金而发行的金融工具,通过利润或其他资金偿还。“公民参与”确保当地居民在住宅改造项目中拥有发言权,包括会议和协商。“融资”指为改善或购置需要维修的房屋提供的贷款或资金支持。城市或县等“地方机构”负责处理这些计划。“住宅改造”涵盖了使房屋更安全、更健康的广泛改进,而“住宅填充式建设”则指在空置地块上新建房屋。“住宅”包括各种住房类型,甚至一些多功能建筑,但不包括拖车公园等场所。本法律旨在促进社区参与,明确融资流程,并为建筑改进设定标准。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部分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a)  “债券”指地方机构根据本部分发行的任何债券、票据、临时凭证、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且这些债务仅可从第 (k) 款定义的收入以及本部分规定的、可作为债券费用并从中支付的任何其他资金中支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b)  “公民参与”指地方机构采取行动,为受本部分规定资助的住宅改造影响的人员提供参与规划和实施住宅改造计划的机会。“公民参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并按以下顺序进行: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b)(1)  在立法机构举行首次听证会之前召开一次公开会议,目的是考虑选择指定区域并确定将根据第 (3) 款使用的向业主发出通知的方法。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b)(2)  与拟议住宅改造区域的民选或任命的公民咨询委员会进行协商。委员会成员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包括居住业主、非居住业主以及单户和多户住宅结构的居住租户的代表,这些代表不得是公寓经理、常驻代理人或业主雇员。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公共改善计划以及实施拟议住宅改造计划的规章制度。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b)(3)  通过立法机构在第 (1) 款规定的公开会议上确定的一种以下方法,传播有关听证会时间地点、拟议住宅改造区域边界以及拟议住宅改造计划一般描述的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b)(3)(A)  在首次听证会前至少七天,通过邮寄至拟议住宅改造区域内所有房地产业主在最新评估名册上显示的地址,并以地方机构认为适当的方式分发给拟议住宅改造区域的居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b)(3)(B)  在立法机构在第 (1) 款规定的公开会议上明确认定费用较低且通知效果至少与第 (A) 项规定的邮寄和分发通知相当后,通过立法机构确定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6 条发布此类通知,并在拟议住宅改造区域内不少于三个显著位置张贴此类通知,以及以地方机构认为适当的方式分发给拟议住宅改造区域的居民。
“公民参与”还包括立法机构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公民参与方式。
为实施公民参与要求而举行的公开会议和协商应由立法机构指定的规划或改造官员主持。公开会议应在方便居民和业主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c)  “融资”指为住宅改造目的出借资金或任何其他有价物,或根据地方机构的规章制度购买合格抵押贷款机构先前发放的贷款,并可由立法机构酌情决定包括以下任何或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c)(1)  参与方对其进行住宅改造的财产的未偿债务进行再融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c)(2)  融资或再融资参与方为住宅改造目的(包括住宅填充式建设和可移动住宅)购置房地产所产生的费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c)(3)  融资购置住宅改造区域内已根据本部分规定通过融资进行改造或建造的住宅。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d)  “立法机构”指市议会、监事会或地方机构的其他立法机构。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e)  “地方机构”指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e)(1)  任何市、县或市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e)(2)  任何根据第1部分(自第33000条起)运作的重建机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e)(3)  任何根据第2部分(自第34200条起)运作的住房管理局。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f)  “迁入住宅”指从一个地点迁至住宅改造区域内的空置地块的以前被占用的单户或多户住宅结构,或者如果该单户或多户住宅结构用于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群或家庭居住,则迁至住宅改造区域外的空置地块。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g)  “参与方”指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号、地方机构、州的政治分区,或根据本部分的规定需要住宅改造融资的其他实体或实体团体。州的任何民选官员或其任何政治分区,以及发行债券的机构的任何雇员或成员,均无资格成为本部分规定下的参与方。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h)  “合格抵押贷款机构”指经地方机构授权与该机构开展业务并根据本部分代表该机构协助融资的抵押贷款机构,为此服务合格抵押贷款机构将获得合理补偿。此类抵押贷款机构应为州或国家银行、联邦或州特许储蓄贷款协会、信托公司或抵押贷款银行家,其有能力提供服务或以其他方式协助本部分授权的融资。州法律的任何其他规定均不得阻止此类贷款机构根据本部分担任合格抵押贷款机构。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  “住宅改造”包括以下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1)  住宅的建造、重建、翻新、更换、扩建、维修、改善、配备、开发、美化或以其他方式改进,符合强度、效能、防火、耐用性和安全标准,以使此类结构适合并安全用于居住目的,并且不会因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而导致健康不良、疾病传播、婴儿死亡率、青少年犯罪或犯罪: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1)(A)  物理结构的设计和特性缺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1)(B)  室内布局和外部间距不当。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1)(C)  通风、照明和卫生设施不足。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1)(D)  陈旧、恶化和破旧。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2)  住宅填充式建设,经综合住宅改造融资计划授权。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3)  合格的房屋改善贷款,其含义与经1980年12月5日第96-499号公法修订的1954年联邦国内税收法典第103 (A)条相同。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4)  对于迁入住宅,经综合住宅改造融资计划授权,在搬迁前购置、搬运、安装和改造迁入住宅,以及购买已根据本部分获得融资改造的迁入住宅。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5)  为根据第 (1)、(2) 或 (4) 款进行改造或住宅填充式建设而购置房地产,如果经综合住宅改造融资计划授权。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12(i)(6)  购买住宅改造区域内已根据本部分获得融资改造或建设的住宅,如果经综合住宅改造融资计划授权。

Section § 37912.5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系统性执法”定义为根据既定标准检查住宅,有组织、有计划地执行建筑修复标准。它特别适用于租赁或多户建筑。它强调这种方法不是响应投诉或请求;相反,它是关于主动检查。此外,它不包括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检查,也不意味着将重点放在特定区域。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部分所称“系统性执法”是指根据系统性计划对住宅结构进行检查,并根据客观标准选择或确定待检查住宅结构的顺序,从而执行修复标准。系统性执法可仅限于租赁或多户住宅。它不指仅响应投诉和检查请求的政策。它不包括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检查。它不包括在管辖范围内指定地理区域内集中执行修复标准。

Section § 37913

Explanation

运营康复计划的地方机构必须按照法律的另一条款规定,向加州债务咨询委员会提交报告。

他们还可以向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寻求帮助,以改进这些计划的管理方式。

根据本部分运营康复计划的地方机构,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8855.5) 条的规定,向加州债务咨询委员会提交报告。
地方机构可以与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签订合同,以获取根据本部分实施的康复计划运营方面的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