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控制烟草使用预防
Section § 104350
本法律条款强调了吸烟在加利福尼亚州对健康造成的重大影响,指出吸烟是可预防疾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它将很大一部分冠心病、癌症死亡和肺部疾病归因于吸烟。该条款强调了吸烟相关疾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经济负担。它还指出,预防烟草使用,特别是青少年吸烟,是加利福尼亚州疾病预防的最高优先事项。
该法律还声明,加州致力于通过与不同机构合作开展健康促进和烟草使用预防项目,来推动建立一个无烟社会。这些努力旨在改善公众健康并鼓励健康的决策。
Section § 104355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烟草教育和相关健康工作相关的各种术语。“受助者”是指医院、诊所或学校等获得资金以开展烟草相关项目的实体。“烟草相关疾病”包括与烟草使用相关的心脏病和癌症等疾病。“烟草使用”是指以任何形式消费烟草,例如吸烟或咀嚼。“志愿健康组织”是专注于癌症研究等健康问题的非营利组织。“委员会”是烟草教育监督委员会的简称。“该部门”是州卫生服务部。“服务提供者”是与卫生机构签订协议提供服务的机构。“直接服务”是向特定人群提供的预防性健康教育。“地方计划”是指针对烟草使用的具体项目计划。“预防烟草使用的健康教育”包括旨在减少吸烟和促进健康的教育工作。“目标人群”是法律其他章节中定义的特定人群。最后,“地方牵头机构”是负责在地方层面领导这些工作的指定机构。
Section § 104360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某项宣传活动必须优先关注的特定群体,其中应包括学龄青少年及其家庭,以及非裔、西班牙裔、美洲原住民和亚太裔美国人社区。它还特别针对孕妇和当前吸烟者。
Section § 104365
加州设立了烟草教育和研究监督委员会,旨在指导烟草教育项目的制定和评估。该委员会由13名成员组成,他们分别由不同的政府机构任命,代表着与健康和教育相关的各种组织和利益。成员任期两年,但首次任期长度可能有所不同。他们每年至少开会四次,差旅费可以报销,但其服务不领取薪酬。
Section § 104370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就烟草教育和减少烟草使用的项目,向卫生部、加州大学和州教育局提供建议。委员会将评估这些项目在降低吸烟率方面的有效性,并协助协调不同组织间的努力,以避免服务重复并提升公共效益。
委员会将就项目资金的评判标准和规范提出建议,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成果,并确保项目采用最新的烟草预防研究成果。他们将制定一份全州范围的烟草教育详细计划,目标是到1999年将烟草消费量减少75%。
Section § 104375
本节设立了一个旨在减少加州烟草使用和对抗烟草相关疾病的项目。该项目侧重于全州的健康教育和行为改变工作,特别关注社区和非学校环境。
该部门负责追踪烟草相关行为和态度,并评估地方和州级的烟草控制项目。
主要活动包括利用科学适用的方法监测进展、评估不同的项目设计,以及采纳与咨询小组协商后的反馈意见。每两年更新一次的报告将描述有效减少吸烟的项目,并识别需要更多烟草危害信息的人群。
该部门还与州教育部门合作,评估学校的烟草预防项目,以有效分配资源。他们通过媒体宣传活动确保公众意识,特别是针对6至14岁的儿童。
其他工作包括培训卫生专业人员、表彰杰出的控烟成就,以及通过技术援助和评估支持地方计划。该部门维护数据项目以研究烟草干预措施,确保全州数据管理兼容性。
Section § 104380
本法律解释了资金如何分配给地方牵头机构,用于与铅相关的活动。每个地方机构至少获得15万美元,其他县的拨款则根据其在全州人口中的比例分配,但某些指定县有固定的百分比。这些款项按季度支付。
如果需要削减,将按比例进行。在设有市卫生部门的县内,拨款根据人口比例分配。拨款依据1989年的人口估算。该部门会进行定期审查。不遵守规定的县必须提交合规计划,并且可以扣留不合规机构的资金。如有必要,该部门可以将资金和服务重新分配给其他有能力的机构。
Section § 104385
这项加州法律指示卫生部门管理旨在预防烟草相关疾病的拨款。这些拨款资助针对高风险群体(如儿童、孕妇和少数族裔)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以减少烟草使用。该部门负责决定谁获得这些拨款,制定公平的标准,并确保在不同社区(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采取平衡的方法。
优先考虑那些获得社区支持并能巧妙地与其他地方卫生服务相结合的项目。成功的项目应覆盖高风险人群,并创新可供他人复制的减少烟草使用的新方法。此外,还有五百万美元专门用于为参加Medi-Cal计划的人员或医疗贫困人员提供戒烟项目。
Section § 104390
本节规定,部门可以通过提供数据收集、教育材料和培训等服务来支持地方烟草使用预防项目。
这些服务可以通过竞争性提案或直接分配给其他州实体,包括大学和联邦机构。
获得这些支持服务的组织必须证明它们能够加强地方烟草预防工作,并创建能够为地方实施提供全州和区域支持的项目。
Section § 104395
这项法律旨在扩大加州的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 (CHDP) 计划。21岁以下符合医疗援助资格的儿童,以及19岁以下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可以在其居住地获得该计划下的服务。该计划优先考虑儿童的常规医疗保健提供者进行转诊,但如果需要,也提供替代方案。法律还规定,健康检查中必须包含反烟草教育,重点是劝阻吸烟和促进健康。该计划预算的一部分必须用于支持医疗和牙科服务的整合。此外,法律还规定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服务有效,如果县未能达到标准,则要求进行纠正。本节将于2024年7月或更晚失效,具体取决于某些条件。
Section § 104400
这项法律指定加州各县或市的卫生部门为牵头机构,负责实施地方烟草预防项目。这些卫生部门必须组织和提供禁烟教育,妥善管理资金,收集相关数据,并与学校合作协调禁烟工作。它们需要提供关于其目标人群的详细计划,包括具体的人口统计数据和预计的参与成果。这些计划还必须概述所提供的服务并包括成本估算,以确保预防烟草使用的努力在各种社区服务和教育机构之间有效且协调良好。
Section § 104405
Section § 104410
本节概述了地方社区预防性健康教育项目对抗烟草使用的资金目标。重点是向特定群体提供教育,例如孕妇、幼儿母亲、少数族裔以及辍学或学龄的青少年。此外,工作还应针对学龄青少年及其家庭,以及工作场所和更广泛的社区。
Section § 104415
Section § 104420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教育部应如何领导学校的禁烟项目。它要求教育部提供规划和技术支持,制定项目指导方针,并准备禁烟项目的示范模式。学校必须为这些项目准备详细的计划和预算。教育部还提供技术援助,并可能设立一个烟草预防中心。对已批准的项目进行监督是确保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
本节还讨论了设立一项竞争性拨款计划,以资助以学校为基础的禁烟教育,特别是针对6至12年级的学生。它强调需要教授烟草的有害影响,并提供抵制社会影响以促进烟草使用的技能。法律规定了拨款的分配方式,并要求学校将采纳无烟政策作为获得资金的条件。
获得拨款的学校必须关注高风险学生,利用现有的禁烟资源,并确保与地方机构的协调。它要求对烟草预防协调员进行持续培训,并促进在学校设施内创建无烟环境。
Section § 104430
本节概述了加州教育部应如何从卷烟和烟草产品附加税基金中分配资金,用于烟草预防工作。其中三分之二的资金必须拨给地方教育机构。这笔资金中至少有20万美元应用于支持教育中心的烟草使用预防项目。另有至少20万美元用于全州范围的项目评估。最多90万美元可用于烟草预防方面的技术援助、策略实施和区域协调赠款。
超出这些规定金额的任何资金都将用于竞争性赠款。1992年1月1日之后,这些资金的拨付取决于指定机构的积极项目评估,以确认烟草预防项目符合其预期目的。
Section § 104435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获得特定控烟项目资金的县级教育局的职责。这些机构必须根据州教育部的指导方针,向学校提供技术帮助和培训,以制定控烟计划。
它们还需要协调学区的控烟项目与地方项目,协助评估学区的拨款申请,并参与对这些学区的监督和技术援助。
Section § 104440
Section § 104445
本节说明了部门将如何发放拨款,并强调了优先考虑的对象。非营利组织和社区组织会优先获得拨款。那些在烟草教育方面有成功经验、能有效开展工作,尤其是在服务不足地区提供服务的现有承包商,也会受到青睐。此外,向缺乏足够服务的社区或群体提供新的或扩大服务的提案也会优先考虑。
Section § 104450
这项法律要求州教育局为获得烟草使用预防项目资金的学区制定一个标准化的报告格式。每年,学区必须报告资金如何使用、提供了哪些类型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以及参与这些项目的学生和员工的具体情况。报告应包括接受烟草预防教育的学生人数、提供的项目类型以及有多少员工和家长接受了培训。报告还必须说明社区参与情况、为目标群体提供的服务以及财务细节,如薪资和开支。县教育局随后需要使用此格式向州教育局提交年度报告,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
Section § 104455
本节要求州教育局监督并确认学校和县级教育办公室遵守无烟政策,并提供关于预防烟草使用的教育项目。这适用于那些由香烟和烟草产品附加税基金资助的机构。监督程序由公共教育总监在与特定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Section § 104460
本法律条款要求从卷烟和烟草产品附加税基金获得资金的学区,向其学校内的未成年孕妇和未成年父母提供特定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转介至与怀孕相关的支持、外展和吸烟状况评估、个人咨询、激励信息、戒烟资源、生活方式激励、后续评估以及帮助避免复发。
此外,在可能的情况下,这些服务应与针对未成年孕妇和未成年父母的现有项目相结合。每个学区在申请资金时,必须说明将如何提供这些服务。
Section § 104465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每年拨出300万美元,用于支持将州级媒体宣传活动与社区联系起来的地方倡议。这些倡议可以包括鼓励志愿服务、创建地方媒体节目以及促进社区活动。重点应放在法律另一节中具体说明的目标社区。这些资金的申请必须遵循与其他拨款相同的竞争程序,资金也将以类似方式发放。
Section § 104466
这项法律规定,从2002-03财政年度开始,拨付给加州卫生服务部或州教育局用于特定烟草使用预防计划的任何资金,可以在原始预算年度之后再使用三年。它涵盖了各种项目,例如评估烟草控制计划、开展反烟草使用媒体宣传活动、竞争性拨款、地方机构计划以及针对学校的烟草预防工作。
Section § 104495
本法律旨在保护儿童环境免受烟草烟雾的侵害。它禁止在游乐场和幼儿沙坑区25英尺范围内吸烟和丢弃烟草废物,以及在青少年体育赛事250英尺范围内使用烟草产品。法律定义了“烟草产品”、“吸烟”、“游乐场”和“青少年体育赛事”等关键术语,以明确这些限制的适用范围。
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250美元的罚款,并且禁止对执行合规的人员进行报复。该法律允许地方政府制定比本标准更严格的规定,并指出了游乐场附近公共人行道的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