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200

Explanation

如果医生怀疑患者农药中毒,必须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当地卫生官员,并在七天内提交书面报告。

当地卫生官员需要通知县农业专员,并可通知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该州办公室会提供何时需要立即报告的指导方针。

未报告的医生可能面临250美元的罚款。同一事件中未报告多起病例只算作一次违规。医生可以对罚款提出上诉。

当地卫生办公室必须随时能够接收和调查这些报告。

任何医生和外科医生,凡知悉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患者患有农药中毒或由农药引起的任何疾病或病症,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当地卫生官员立即报告该事实,并在七天内提交根据《劳动法》第6409条 (a) 款要求提交的报告副本,但只要已作出合理努力获取信息,医生和外科医生可获得的信息即为所有需要报告的信息。
每位当地卫生官员应立即通知县农业专员,并可酌情立即通知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其收到的每份报告,并应在收到报告后七天内,使用由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规定的表格,向农药管理主任、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和劳资关系主任报告根据本节向其报告的每个病例。
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应指定一个或多个电话号码,供当地卫生官员在立即向该办公室报告农药中毒事件时使用。该办公室应不时制定供当地卫生官员使用的标准,以确定农药中毒的情况是否需要立即通知该办公室。
任何情况下,对农药中毒或疑似农药中毒病症所施行的治疗均不得被视为急救治疗。
任何未能遵守本节报告要求或根据本节通过的任何法规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应承担250美元 ($250) 的民事罚款。就本节而言,未能报告同一事件中涉及一名或多名员工的农药中毒病例应构成一次单独的违规行为。劳资关系部职业安全与健康司应以符合《劳动法》第6317条的方式,通过发出传票和民事罚款通知来执行这些规定。任何收到传票和民事罚款通知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可以按照《劳动法》第6319条的方式向职业安全与健康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每位当地卫生官员应始终保持接收和调查农药中毒报告的能力,根据《食品和农业法》第12982条。

Section § 105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与地方卫生官员和医学协会合作,为医生和医护人员设立一个教育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让他们了解如何识别、治疗和报告农药中毒病例。

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应与地方卫生官员以及州和地方医学协会合作,制定并实施一项医学教育计划,以提醒医生和其他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了解农药中毒的症状、诊断、治疗和报告。

Section § 105206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定期处理农药的雇主,必须与注册的医疗监督员签订合同,对其员工进行健康监督。实验室对这些监督员下令进行的检测,必须每月向农药管理部 (DPR) 报告结果,并通过电子方式与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EHHA) 和州公共卫生部共享数据。报告必须包含检测详情,例如目的、结果以及被检测人的信息。医疗监督员必须确保在14天内分享检测结果和建议,并将任何农药暴露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官员。相关机构之间会保密共享信息,用于健康和环境管理。OEHHA 将维护医疗监督员的注册名单,并就检测结果提供咨询。农药管理部和 OEHHA 需在2021年1月1日前,准备并公开发布一份关于医疗监督计划有效性以及胆碱酯酶检测实验室报告在疾病监测和预防方面效用的更新报告。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a) 为使雇主履行其根据《加州法规》第3篇第6728节对其定期处理农药的员工进行医疗监督的职责,雇主应与在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EHHA) 注册的医疗监督员签订合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b) 执行医疗监督员下令进行的检测的实验室,应向农药管理部报告 (c) 款中规定的信息。报告应至少每月一次提交给农药管理部。为满足 (e) 款的要求,报告应通过电子媒介提交,并以主任批准的方式格式化。农药管理部应持续以电子格式与 OEHHA 和州公共卫生部共享胆碱酯酶报告中的信息,以满足 (f) 款和 (g) 款的要求。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 实验室在遵守 (b) 款时,应报告其掌握的所有以下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1) 检测结果,以每毫升样本的国际单位 (IU/mL) 表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2) 由医疗监督员指明的检测目的,即是否为接受医疗监督的农业工人请求进行的胆碱酯酶检测,如果是,是否为根据《加州法规》第3篇第6728节的要求而下令进行的基线检测、后续检测或恢复检测,或用于评估疑似农药中毒。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3) 被检测人的姓名。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4) 被检测人的出生日期。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5) 被检测人的唯一标识符,包括以下两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5)(A) 医疗机构分配的患者识别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5)(B) 会员识别号、组号和医疗组名称,或被检测人所属的提供者组。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6) 下令进行分析的医疗监督员的姓名、国家提供者标识符 (NPI)、地址和电话号码。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7) 从被检测人抽取并收集血液样本的实验室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8) 从被检测人采集样本的日期和报告结果的日期。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9) 样本的接收号。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c)(10) 被检测人及其雇主的联系信息,如果已知且易于获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d) 根据 (b) 款为某人下令进行胆碱酯酶检测的注册医疗监督员,应在检测医嘱中注明医疗监督员的姓名和检测目的,根据 (c) 款第 (2) 项的规定,并确保被检测人和雇主在医疗监督员收到结果后的14天内收到胆碱酯酶检测结果副本以及医疗监督员根据这些结果提出的任何建议。医疗监督员应根据第105200节的规定,向当地卫生官员报告任何胆碱酯酶活性降低表明农药暴露的工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e) 根据本节报告的所有信息均应保密,如第100330节所规定,但 OEHHA、农药管理部和州公共卫生部可为了监测、病例管理、调查、环境修复或减排的目的,与相应的县农业专员和当地卫生官员共享信息。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f) OEHHA 应建立医疗监督员注册和注销程序,用于宣传和培训,并可制定合理的绩效要求。OEHHA 应审查胆碱酯酶检测结果,并可向医疗监督员提供适当的医疗或毒理学咨询。除了根据第105210节履行的职责外,OEHHA 经与农药管理部和当地卫生官员协商,可酌情向县农业专员提供医疗和毒理学咨询,以解决与胆碱酯酶抑制剂相关疾病调查有关的医疗问题。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06(g) 农药管理部和 OEHHA 应在2021年1月1日前,准备并公开发布一份关于医疗监督计划有效性以及基于实验室的胆碱酯酶检测报告在疾病监测和预防方面的效用的更新报告。

Section § 105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当地卫生官员在其县内发生严重农药中毒事件时,向州部门寻求帮助。他们会与县农业专员或农业局局长协商,以确定事件的严重性。如有必要,州政府将提供人员和支持,以调查并提出控制或预防进一步中毒事件的方法。

在与县农业专员或农业局局长协商后,当地卫生官员在其认定农药中毒情况严重且其县内已发生农药中毒爆发或任何由农药中毒引起的疾病或状况时,可以请求州部门提供协助。接到此类请求后,局长应向当地卫生官员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援助,以对该爆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适当时,提出控制或预防此类中毒爆发的建议。

Section § 10521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负责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或农药事务的公共雇员,必须迅速向地方当局报告任何农药溢出事件。他们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官员或指定的通知点。一旦接到通知,地方当局必须在七天内,使用指定的表格和沟通渠道,将溢出事件通报给相关的州政府部门和官员。当地卫生官员还必须根据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设定的标准,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向该办公室报告溢出事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15(a) 任何公共雇员,其定义见《政府法典》第811.4节,其职责包括与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或任何农药的使用或运输有关的事项,并且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农药已溢出或以其他方式意外释放的,应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官员或当地危险材料应急计划中指定的通知点,前提是该计划已获得紧急服务办公室的批准并正在运行。通知点的操作员应立即将农药溢出报告通知当地卫生官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15(b) 当地卫生官员应立即通知县农业专员,并可自行决定立即通知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其收到的每份报告。在收到任何报告后的七天内,当地卫生官员应使用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规定的表格,将根据本节向其报告的每个案件通知农药管理主任、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和劳资关系主任。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15(c) 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应指定一个或多个电话号码,供当地卫生官员在立即向该办公室报告农药溢出时使用。该办公室应不时制定标准,供当地卫生官员用于确定农药溢出的情况是否需要立即通知该办公室。

Section § 1052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保存一份由地方卫生官员提交的关于有毒物质事件的所有报告的公开记录。这些报告是有毒物质大型数据库的一部分,必须至少通过两个标准方便搜索:事件发生的县和所涉及的农药类型。

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应根据第105215节,将从地方卫生官员处收到的所有报告表格,保存在根据《劳动法》第147.2节设立的有毒物质当前数据储存库中。该档案应向公众开放,并应至少按以下方式进行索引: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20(a) 意外释放发生的县。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20(b) 所涉及的农药类型。

Section § 105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公共雇主在公共雇员经常出入的地方张贴一份通知。这份通知旨在告知雇员,根据相关法律第105215节的规定,他们所承担的责任。

雇佣受第105215节约束的公共雇员的每个公共雇主,应当在该雇员经常出入的一个或多个显著位置张贴一份通知,告知该雇员第105215节所规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