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4160

Explanation
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负责创建和维护一个计划,为没有足够保险的低收入人群提供高质量的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这个计划被称为“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计划”。 该部门可以与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合作来运营该计划。他们还可以利用现有系统,例如Medi-Cal,来处理付款,而无需寻求联邦报销。这一过程不受某些公共合同法规的约束,从而在合同管理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Section § 1041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相关的关键术语,以确定在特定条款下的资格。“涵盖病症”指乳腺癌或宫颈癌,包括所有原发性、复发性和转移性形式,以及宫颈发育不良等特定病症。“治疗服务”是指被医学认定为治疗这些癌症所必需的医疗保健服务。它还根据个人拥有的医疗保险类型,明确了谁被视为“无保险”或“保险不足”。如果某人未通过医疗补助(Medi-Cal)、医疗保险(Medicare)或私人健康计划等特定项目获得癌症治疗保障,他们就是“无保险”的。如果您一年的癌症治疗自付费用超过750美元,或者您拥有有限范围的医疗补助(Medi-Cal)且不符合完整医疗补助福利的资格,那么您就是“保险不足”的。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a) “涵盖病症”指乳腺癌或宫颈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b) “乳腺癌”包括原发性、复发性和转移性乳腺癌,包括但不限于浸润性或原位癌。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c) “宫颈癌”包括所有原发性、复发性和转移性宫颈癌,包括但不限于浸润性或原位癌,以及宫颈发育不良。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d) “治疗服务”指为治疗根据本条目获得资格的个人已被诊断出的涵盖病症而医学上必需的医疗保健服务、物品、用品或商品。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e) “无保险”指未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获得乳腺癌或宫颈癌治疗服务保障: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e)(1) 免费全范围医疗补助(Medi-Cal)。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e)(2) 医疗保险(Medicare)。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e)(3) 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合同或残疾保险保单。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e)(4) 任何其他形式的医疗保健保障。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f) “保险不足”指以下任一情况: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f)(1) 通过(e)款第(2)、(3)或(4)项所列的任何医疗保健保险获得乳腺癌或宫颈癌治疗服务保障,但在需要乳腺癌或宫颈癌治疗服务的最初12个月内,个人保险免赔额、保费和预期共付额的总和超过七百五十美元($750)。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f)(2) 通过费用分摊或有限范围医疗补助(Medi-Cal)获得保障,如果该个人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4007.71节的规定,不符合医疗补助计划下治疗服务的其他资格。

Section § 10416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确保被诊断患有乳腺癌或宫颈癌的个人在其整个治疗期间都有资格获得治疗服务,前提是他们继续符合既定的资格标准。如果癌症复发,无论是在原发部位还是其他部位,本条款也适用,并且只要符合其他标准,其保障资格在治疗期间将持续有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1(a) 如果个人因诊断出乳腺癌而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治疗服务的资格,则治疗服务应在整个治疗期间提供,只要该个人继续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1(b) 如果个人因诊断出宫颈癌而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治疗服务的资格,则治疗服务应在整个治疗期间提供,只要该个人继续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1.1(c) 如果个人被诊断出乳腺癌或宫颈癌复发,无论是在原发癌部位还是在不同的癌部位,该个人应有资格获得整个治疗期间的保障,只要该个人继续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

Section § 1041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个人在加州某项特定计划下获得癌症治疗服务的资格标准。要符合资格,个人必须居住在加州,并且没有保险或保险不足。他们还需要通过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支持的计划接受过乳腺癌或宫颈癌筛查,并且必须需要针对这些癌症的治疗。

此外,经筛查提供者确定,其家庭收入应等于或低于联邦贫困线的 200%。最后,该个人必须已申请 Medi-Cal 治疗服务,但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的某特定条款被认定不符合资格。

个人有资格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治疗服务,前提是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a)  该个人是加利福尼亚州居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b)  该个人无保险或保险不足。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c)  该个人符合 (d) 款所述的收入标准,已由参与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法》(42 U.S.C. Sec. 300k et seq.)第十五篇设立的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测计划的提供者或实体,根据该法第 1504 节(42 U.S.C. Sec. 300n)的要求进行了乳腺癌或宫颈癌筛查,且需要乳腺癌或宫颈癌治疗。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d)  经进行筛查和诊断的提供者确定,该个人的家庭收入等于或低于联邦贫困线的 200%。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e)  该个人已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 14007.71 节提交了完整的 Medi-Cal 计划治疗服务资格申请,且已被认定不符合该节规定的福利资格。

Section § 104162.1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医疗保险不足,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将作为乳腺癌或宫颈癌治疗的备用支付方。他们可以帮助支付共付额、保费和免赔额等费用,或者支付保险不涵盖的治疗费用。

如果个人医疗保险不足,定义见第104161条 (f) 款,则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作为治疗服务的次级支付方。在个人根据第104161条 (e) 款第 (2)、(3) 或 (4) 项所列的任何医疗保险获得治疗服务所需的范围内,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可采取以下措施: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1(a) 支付个人乳腺癌或宫颈癌的共付额、保费和免赔额。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162.1(b) 仅提供第104161条 (e) 款第 (2)、(3) 或 (4) 项所列的任何医疗保险未涵盖的治疗服务。

Section § 10416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如果一个人由法律其他部分未明确列出的某些提供者进行了乳腺癌或宫颈癌筛查,这些筛查仍可用于确定其获得治疗服务的资格。但是,这仅在Medi-Cal计划使用此类筛查来确定其他相关服务资格的相同方式下才被允许,并且需要获得联邦卫生当局的批准。

为确定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治疗服务的资格,由未在第104162条 (c) 款中描述的提供者或实体进行的乳腺癌或宫颈癌筛查,仅可在Medi-Cal计划用于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4007.71条确定资格的相同范围内使用,并须经联邦医疗保健融资管理局批准。

Section § 1041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医疗保健服务部负责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服务,资金来源于州资源,并根据该年度的州预算确定。然而,这些服务并非一项有保障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资金不足,就没有义务提供这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