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国家行政
Section § 102190
Section § 102200
Section § 102215
州生命统计注册官可以组织与地方注册官的会议,讨论与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相关的问题。这些会议旨在确保全州的程序一致。地方政府可以支付每年参加一次会议的费用,但需要首先获得地方立法机构的批准。
Section § 102220
Section § 102225
Section § 102230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了加州出生、死亡和婚姻记录的管理和保密事宜。州登记官负责整理和保存这些记录,同时确保其全面索引的保密性,使其免于向公众披露。但是,这些索引可以与政府机构共享,前提是这些机构不得出于非官方目的出售或发布这些信息。
法律还规定了用于公众和防欺诈目的的单独的非全面索引,并详细说明了这些索引应包含哪些信息。公众获取这些信息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并签署一份承担伪证罪处罚的表格。用于执法或防欺诈的索引可能包含更多详细信息,并与金融机构和医疗保健提供者等特定实体共享。
还有严格的指导方针,以防止索引的出售、转让和滥用,并且除非在安全的、基于订阅的系统下,否则不得在线发布。非政府机构的请求需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并且任何记录的发布都需遵守成本回收规定。实施取决于州政府的资金支持。
Section § 102231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登记官和记录员维护的出生、死亡和婚姻数据文件如何被访问以及它们可以包含哪些信息。出生数据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受到限制,公共记录中排除了母亲的娘家姓和社会安全号码等特定细节。
访问这些数据需要身份证明,并同意不滥用或不当分发,甚至不能在网上发布,除非在严格的条件下。数据文件访问请求必须包含详细的使用计划和防止未经授权共享的保证。在特定情况下,政府和某些经批准的实体可以访问死亡数据文件。
本节还包括提供数据时的成本回收程序,并规定了用于法律或欺诈预防目的的数据的互联网访问规则。这些数据文件的任何交易或提供都受到严格监管,以防止滥用。
Section § 102232
如果有人违反了第102230条或第102231条的规定,他们可能会被禁止访问部门的某些记录或文件。违反这些条款被视为轻罪,可能导致最高一年的监禁、1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这些处罚不排除其他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
此外,与第102230条和第102231条某些部分相关的伪证罪,将作为轻罪处理。关于禁止访问记录的规定,其执行取决于政府是否在预算中为此提供资金。
Section § 102233
这项法律要求州登记官每年在3月1日前准备一份关于前一年涉及未成年人婚姻的报告。报告应按县细分,并排除任何个人身份识别信息,或任何结婚证或法院命令的副本。公众可以请求查阅这份文件。
Section § 102233.1
州登记官被要求在2019年至2024年期间每年编制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婚姻双方在结婚时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婚姻登记证。该报告将包含按县、年龄和性别细分的数据,但不包括姓名或个人详细信息。
无论地方登记官是否正确提交了这些婚姻,所有此类婚姻都将被计算在内。报告还将比较已记录的证书数量与各县报告的数量。该报告必须在2027年9月1日之前在线发布并提交给立法机构。此要求将持续有效至2028年1月1日。
Section § 102235
本节允许州登记官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销毁原始的出生、死亡和婚姻记录。首先,这些记录自登记之日起必须至少已满一年。它们还必须复制到安全的介质上,如缩微胶片或光盘,并遵循防止对原始文件进行任何更改的指导原则。
此外,存储介质必须包含对记录的任何更新或更正。永久副本应妥善保存以用于所有目的,并存储在不同的位置,以确保其长期保存。
Section § 102245
从1978年1月1日开始,当加州的州登记官收到死亡证明时,他们必须检查档案中是否有死者的出生证明。如果有,他们需要更新出生证明以显示此人的死亡日期,或者在出生记录索引中添加一个批注。州登记官每月会免费向每个县提供一份已故人员名单,以便地方记录能够得到更新。如果资金允许,州登记官也可以用类似的方式更新1978年之前记录的死亡的出生记录。
Section § 102247
这项法律在加利福尼亚州设立了健康统计特别基金,这是州财政部的一个财务账户。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记录查询或颁发证书等服务的费用和收费,以及与出生登记和健康统计相关的联邦计划资金。但是,某些费用会转入其他地方,不计入本基金。
基金中的资金专门用于州登记官现有和未来的计划,重点是维护和分析生命记录和健康数据。这些资金具体旨在改进公共健康数据系统并提供有价值的健康见解。这项法律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02249
本法律详细说明了州注册官应如何使用健康统计特别基金的资金。这些资金用于支持现有和新项目,建立一个全面的数据系统以支持健康政策和项目决策,构建和维护公共卫生数据库,并分析数据以制定加州的健康政策。该法律还包括开展健康研究,管理生命事件登记的自动化系统,以及向公众分享生命统计数据。本节于1995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02250
这项法律要求州登记官设立一个资助项目,用于研究加州境内未遵循法律程序(例如未办理结婚许可或未获得法院批准)而进行的未成年人婚姻。这类婚姻被称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外婚姻”。
这项研究将通过详细的叙述和统计数据,深入了解这类婚姻的普遍程度以及它们发生的具体情况和条件。重要的是,这些报告不会泄露任何涉及人员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