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252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除了在两个独立章节中描述的现有方法之外,采用一种替代方式来正式记录出生。

Section § 1025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签发了延迟出生证明,它不能在涉及某人遗产或确定继承人的法律案件中用作证据,除非在获得该证明时,至少有一名了解出生事实的人提供了宣誓书。

Section § 102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某人在加州出生但其出生从未被正式记录,他们如何申请延迟出生登记。如果该人已满18岁或以上,他们必须亲自申请。如果他们未满18岁,则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出生时的医生或助产士可以代为申请。

可向州登记官提交申请,办理在本州出生但其出生未登记的任何人的出生延迟登记。如果其出生正在被登记的人在提交申请时已满18岁或以上,则申请只能由该人提出。如果其出生正在被登记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满18岁,则申请只能由其母亲、父亲、法定监护人,或出生时的主治医生或主要助产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