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3870

Explanation

理查德·保罗·赫曼帕金森病项目要求加利福尼亚州卫生部从2018年1月1日起追踪该州帕金森病病例。医院、医生和医疗机构必须向该部门报告所有诊断和治疗的帕金森病病例。

关于这项强制报告的通知会在网上发布,并至少在要求报告信息前90天发送给相关的医学协会和委员会。如果机构未能报告,该部门可以获取并报告信息,费用由该机构报销。

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允许该部门查阅与帕金森病相关的记录,不遵守规定将面临罚款。所有收集到的信息都是保密的,项目主任可以签订必要的协议来运营该项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a) 自2018年1月1日起,该部门应收集加利福尼亚州帕金森病的发病率数据。该项目应被称为理查德·保罗·赫曼帕金森病项目,并可引用此名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b) 该部门应建立一个信息收集系统,以确定帕金森病的发病率和流行率。该部门应将帕金森病指定为在该州或该州任何地区必须报告的疾病。所有在加利福尼亚州诊断或治疗的帕金森病病例均应向该部门报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c) 该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提供帕金森病强制报告的通知,并应在要求报告信息之前至少90天,将该信息提供给代表医生和医院的协会,并直接提供给加利福尼亚州医学委员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d) 自2018年7月1日起,诊断或治疗帕金森病患者的医院、机构、内外科医生或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应按照该部门规定的格式向该部门报告每例帕金森病病例。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e) 如果医院或其他机构未能按照该部门规定的格式报告,该部门的授权代表可以从医院或该机构获取信息,并以适当的格式进行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或其他机构应向该部门或授权代表偿付其获取和报告信息的费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f) 所有向帕金森病患者提供诊断或治疗服务的医生、医院、门诊诊所以及所有其他机构、个人或代理机构,均应允许该部门或授权代表查阅所有能够识别帕金森病病例、确定帕金森病特征、帕金森病治疗或任何已识别帕金森病患者医疗状况的记录。故意拒绝查阅这些记录的,每日可处以最高五百美元($500)的民事罚款。根据本款收取的任何民事罚款应由该部门存入普通基金。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g)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根据本节收集的所有信息均应保密。就本节而言,此信息应被称为“保密信息”。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h) 该项目应由主任指导,主任可签订为实施该项目所必需的合同、拨款或其他协议。这些合同、拨款或资助协议的授予应豁免遵守《公共合同法》第二部(自第10100条起)第二编的规定。本章仅在为其目的提供资金的范围内实施。

Section § 10387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具有有效科学兴趣、符合特定资格并保守机密的人员,为帕金森病相关的研究查阅机密健康信息。部门可以将机密数据分享给其他州的帕金森病登记处、联邦机构或健康研究人员,但必须严格保守机密。研究人员必须获得人体受试者保护委员会的批准,并证明他们能够保护信息隐私。披露的信息仅限于经批准目的所需的必要数据,且不得进一步分享。

根据本法律提供信息不会产生责任,也不会放弃保密特权。必须保留所有查阅数据人员的记录,并向公众开放。机密信息受保护,不得用于法律诉讼,但个人可以查阅自己的信息。不识别个人的报告可以发布。帕金森病有详细定义,机构可以维护自己的帕金森病登记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a) 具有有效科学兴趣、从事人口学、流行病学或其他与健康相关的类似研究、符合部门确定的资格并书面同意保守机密的人员,可获授权查阅部门根据第103870条收集的机密信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b) 部门可签订协议,向其他州的帕金森病登记处、联邦帕金森病控制机构、地方卫生官员或健康研究人员提供机密信息,用于帕金森病研究。在向这些机构、官员、研究人员或州外登记处披露机密信息之前,请求实体应书面同意保守信息的机密性,对于研究人员,还应做到以下两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b)(1) 获得其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5卷第46部分(自第46.101条起)设立的人体受试者保护委员会的批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b)(2) 向部门提供文件,令部门满意地证明该实体已建立维护信息机密性的程序和能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条授权的披露应仅包含请求披露的既定目的所需的信息,用于经批准的目的,且不得进一步披露。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d) 根据本条向部门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机密信息,不会使提供信息的任何个人、机构或实体承担责任,也不应被视为放弃任何特权或违反保密关系。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e) 部门应保持所有获准查阅机密信息人员的准确记录。该记录应包括:授权查阅人员的姓名;获准查阅人员的姓名、职称、地址和组织隶属关系;查阅日期;以及信息使用的具体目的。查阅记录应在部门正常工作时间内对公众开放查阅。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机密信息不得被传唤,不得在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其他程序中披露、发现或强制提交。机密信息不得因任何原因在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其他法庭或法院中被视为可采纳的证据。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f)(1) 本款不禁止部门发布不以任何方式识别个别案例或信息来源的报告和统计汇编。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f)(2) 尽管有本款的限制,信息所属的个人应有权根据《民法典》第1.8卷第1章(自第1798条起)查阅其自身信息。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g) 就本条而言,“帕金森病”是指由于脑部基底神经节区域的退行性、血管性或炎症性改变导致神经递质多巴胺缺乏而引起的慢性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其特征是静止性震颤、动作迟缓、运动僵硬、姿势前倾、肌肉无力以及步态不稳或拖曳。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70.1(h) 本条不取代为帕金森病患者提供诊断或治疗服务的机构或个人维护其自身的基于机构的帕金森病登记处的权力。